在一起六年,恋爱一年,同居5年,如今,想分开了。
可是这种事,在脑子里想想很容易,你能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千一万种分手的方式与形式,可是当你要付诸行动的时候,却发现,现实有太多的不可说。。。。。。那种感觉,就像是没有结婚证却已领了离婚证。
如今的我们,不再像我们的父辈祖辈们一样,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一定要等到大婚当天才可以同房等等。对于我们来说有些事情的发生就那么自然而然,所谓情之所至,不过如此。所以基本上在彼此有好感,相处又不错后,总是会发生亲密关系,而这有的时候又会让彼此的感情更近一步,然后我们就会选择同居,为什么,当然是为了爱。有的时候准备结婚的恋人或是两家人,如果双方没有同居过的话,还主动提出要在一起过一段时间的菜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这叫试婚。
我们都是奔着长久去的,都是希望能和现在这个枕边人白头偕老,在最开始的时候,我们也许还都想不到需要试婚的这个阶段,就是因为想和对方在一起,想天天都看到彼此,入睡前的最后一眼是你,睁开眼后的第一眼也是你,这样我们才安心。可能这段时间很短,也可能很长,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随着时间不停的走,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久,同一屋檐下的生活就这么过了一程又一程,彼此之间的优点缺点,还需要磨合的地方,因为抛开了层层外衣都变的在彼此眼中透明化了,所有的一切都一点一点暴漏出来,又一点一点淡去。
有人说,没有领证,没有婚礼就不是结婚,是的,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习俗与形式,没有那一纸婚约确实不算是婚姻的形成,可是我们回过头来看看,现在有多少人在没有那9块9的证书下过着婚姻生活,你来我往,家长里短,朝九晚五,柴米油盐,同塌而居,各种琐碎,快乐,噪杂,温暖,争吵,爱恋,怨愤,感动。。。。。。所有的经历与情绪交织在一起,该做的都做了,这一切可能就是在没有孩子的牵绊下经历着爱恨情仇的动荡和五味俱全的生活体验,甚至成为了未婚妈妈或未婚爸爸。
然后有的终于修成正果,普天同庆,皆大欢喜,终于是尘埃落定;可有的,却终将要走到尽头,或身心俱疲,两败俱伤;或好聚好散,笑看过往。
这就是一段婚姻的旅程。
所以,我想在这里对那个人说,虽然我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但是我曾经真的嫁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