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常识里,可燃物燃烧,那就肯定会发光。而照明灯具也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电器,打开就会一定有光亮产生。那么,这些光源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光的本质是一种电磁波,而光子被描述为是传递电磁相互作用的基本粒子。根据麦克斯韦电磁场理论,变化着的电场伴随变化着的磁场,变化着的磁场也伴随变化着的电场,两者是互相反复的。可在一开始总归要有一样东西推动吧?
答案就是电子。在原子核外围,电子可以处在不同的能级。当激发电子时,比如给电灯通电加热灯丝中的原子,电子就会吸收能量,跃迁到更高的能级。然而,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电子实际上反而会跃迁回原来甚至更低的能级。
所以当原子或分子由高能态转变为低能态的时候,就会发出各种频率的电磁波,电磁波就是损失的能量。
从微观角度看,当原子中的一个电子,从激发态跌至低能态并散发掉其多余能量时,总体系能量出现损失,这部分损失的能量就要以光或电磁辐射的形式发出,这种辐射就形成了可见光。同样,光线也能击中电子,被电子吸收,令电子进入能级更高的状态。
譬如火焰,既不是固态也不是液态,更加不是气态。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激发态的气体分子。
当物质燃烧和气体发生化学反应,释放出了化学能,这些能量中有一部分激发了气体中原子的电子发生跃迁,跃迁后的原子处于激发态,很不稳定,容易跃迁回基态,同时释放光子。
此时放出的光子,就是我们看见的火焰,其本质上就是处于激发态的气体中的原子退回到基态时放出来的光子。
总而言之,当一个电子吸收能量后,是朝激发态跃迁的,而激发态却是不稳定的,为了恢复到原来稳定的状态,在这一过程中能量就会以光的形式辐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