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张爱玲。整个阅读过程中,感受如此强烈,仿佛她就站在面前,单眼皮、细眉毛、纤瘦的身材,华丽的旗袍,或者再加一条纯色的披肩,对人对事都高高在上地把眼睛斜了往下看,即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也像生了双上帝的眼,不声不响,却样样分明,全知全能。
大概因为她生得太过聪明,任何人事一过她的眼,便跟一只被杀掉过了烫水的猪,被剥离得光生生的,透彻明了,人性的美感甚少。再加上这眼本事冷若冰霜的,被审视过的人事大概又都留下寒漬漬的一层冰霜。她讲西湖的平湖秋月:“船划到平湖秋月——或者是三潭印月——看上去仿佛是新铲出来的一个土坡子,可能是兆丰公园里割下来的一斜条土坡。”本是出名的景致,招人羡慕的去处,却被她三言两语冷落一旁;她鄙夷一个火车上的“交际花”:“她坐在那里烤脚,叉开两腿,露出一大片白色绵毛袴的袴裆,平坦的一大片,像剥干净的猪只的下部。”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尖酸刻薄;再如写到一个老婆子的虚伪与贪得小利后的得意:“那老婆子终于勉强接受了,手捏着两根黏黏的黑芝麻棒糖,蹒跚地走开去。一转背,小贩脸上的笑容顿时换了地盘,移植到老婆子的衰颓下陷的脸上去。”所有忸怩作态都被她尽收眼底,又流泻于笔尖,真是绵针入肌,倘若被写的是真人真事,当事人能读到,大概会内伤七分吧。
不过,说到底,张爱玲看人看事极冷,但洞察世事之认真细致实在非常人能及,她的聪明体现于文字的各个角落,用字字珠玑作喻也不为过。最妙莫过于比喻,张爱玲用喻简直出神入化,印象中,只有在很小的时候读钱钟书才有过类似的感觉。鲜活新颖,又毫无违和感,真是令人佩服。而这些,得感谢她的“刻薄”。
于散文,张爱玲的文字精巧,叙事冷静,而才华横溢。
于小说,她的聪慧却用得太满,看透,写透而不说破的故事往往给人更多念想,张氏的小说说得太过,反而显得略缺了些兴味,这也是她太聪明的缘故。
所以,读张爱玲的小说终不如读萧红,鲁迅过瘾,大概就是因为念想太少吧。
当然,这些都不影响《异乡记》成为一本耐读的散文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