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同事做的曲奇,好吃。听说了一些操作的过程,不算难。得了制作的方子,没细看。直接开始。
黄油二分之一杯,红糖四分之一杯,白糖四分之一杯,面一杯半,常温鸡蛋一个,苏打粉2.5克,热水5毫升,一小撮盐,巧克力豆看情况,其他如麦片葡萄干之类看情况,然后使劲拌匀。
一堆东西和到一起准备看看下一步咋办,突然发现方子教的是按步骤进行,而我的是无步骤一股脑进行。
已然和到了一起,想着都是好东西,烤熟味道也不会差到哪儿,只管进行烤制。175度烤箱,11分钟,成品。
“体积”稍大。说是曲奇,估计不说明十个人就十个人说是桃酥。真是喜感。
拍照,晒图,发给小伙伴,叽叽喳喳评论半天,也没敢品尝。
小妞也嫌麻烦,我说我今天如果成功了我就把这个“懒人”操作法推荐给你,绝对简单易行。
成功没?
嘿嘿,我尝尝。
嗯,成功,味道不错,是那个味儿。只是似乎还可以再好点。比如样子。
再来一次。上次太甜,放了太多巧克力,这次索性不放,抓了大把的果仁麦片和盐津葡萄干进去搅拌,想看看会口感怎样。然后让它的样子“精致”些,洋气点。你看,曲奇这名字听着多“高大上”,真叫成桃酥倒成了本土特产,辜负它西点的“血统”了。
真好。材料好,做熟也差不了。泡了苦咖啡,就着刚好的曲奇饼,刚刚好。
然后思索为什么不喜欢做西点,因为数学不好。材料都得精确到上称称,克、毫克,升、毫升,“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失败率太高,费脑子还伤自尊,对于急等成效的、追求尽量完美主义的人来讲有点煎熬。
为什么面包曲奇之类的愿意尝试呢?因为简单。竟然不需要太过严格遵守配方,还可以借助机器,次品了也无非是烤制的馒头和桃酥,换个接地气的名字而已。
真是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