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的,我陷入孤独和百无聊赖之中。
寂然的人在黄昏里散步,惆怅的影子也随之在夕阳下暗暗吟唱。光线自破旧的楼与楼之间泼在我脸上时,倒不觉得似书中所描绘的,夕阳洒下来,如被岁月研磨的金色粉末,有让人灵魂恓惶又宁和的神奇功效。残阳似血,一滩鲜郁的血,尤其是闭着眼时。
怀着想就此停歇的念头时,书店便是最好的落脚处。
思绪和身体往往是不同步的,身体已经倚靠在书架与书架之间的隐蔽处,可我的思绪还挂在门外天桥旁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歪脖子树上。我顺手从书架上取了一本名为《男人这东西》的书,旁边是《失乐园》,封面是赤裸之身,只见其背,仅是这封皮就足以让人心底欲念纵横了。
《男人这东西》里的内容以男人的视角展开,言语中全然写着,男人就是这样好色且绝情,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不知是讥讽的还是引以为傲的,一副做作又清醒的模样。但无论于男人还是于女人而言,当人从现实的光亮处回到了黑暗,就可随心所欲,淫欲纵横,色心驰骋,再往下便是谁也探知不得的深渊,深渊往往是见不得光的。如此刻的我,无人知晓我在这小角落里看着这样的书,思绪随之飘荡得自由且淫乱。最败坏德行的底线,也不过是最纯粹的人性罢了,书里无不说明着这样的道理,但这就是最真实最纯粹的,人之本性。
盘坐在地砖上看书,要忍受凉意亲吻屁股。于是我寻来了一个小凳,坐下来接着看。
一个穿着黑蓝夹克的男人,在我身边驻足,静止了一会儿,然后蹲了下来,佯装翻动着书架上的书。不知怎的,他又蹲着转向了我,不由分说把我手中的书夺了去,“看什么书呢?”他看了看封面,便不做声,默默把书还给了我。
我的脸和额头一时间开始发烫,咽喉处像是卡了异物,感觉就像是被人窥到了自己如厕时的模样,尴尬、羞耻又恶心。可凭什么是我觉得羞愧呢?于是我拿着书站起了身,走到了另一个角落,故作镇定,倚着墙接着翻看,但显然兴味全无了。
他又跟了上来,然后,又在我附近驻足,佯装翻书,目光时不时瞄我的方向。我也佯装着看书,余光打量着他。
他穿着脏旧的一双绿胶鞋,鞋边开了胶。破旧的灰蓝色牛仔裤被洗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松松垮垮的,似是没有系皮带,一扒拉就能落下去,说不定露出的底裤也是脏旧的蓝黑。个子矮小但是肚子不小,还挺了出来,油腥味儿扑鼻而来。他像是喝醉酒一般,满脸通红,脸上坑坑洼洼,鼻头硕大,边上一颗豆大的黑痣,上面估计长了根毛。露出的那只粗糙肥厚的手摩挲着书页,看不见的那只手,揣在了裤兜里,似乎在捣鼓着什么。
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余光里,他揣在裤兜的手有节奏的在裆部律动着,且频率渐急。这个男人在我面前打着飞机。
我心中恶感顿生,就像是被冷雨打湿了衣裳一般,黏在肌肤上,凉意浸入骨髓,胃部痉挛反恶,浑身不断战栗,却不得暖意。我大抵能想象那裤裆下的光景,恶臭且丑陋。
此人手里的活儿并没有停,我放下书,又换了个地方。果然,他又跟了上来,然后停在我旁边的书架前,假装翻找着书。我突然觉得渡边淳一书里的言语少了些自以为是和傲慢,倒多了几分真实和无奈。男人啊!这控制不住下半身的男人。
身旁的这个物种,在我看来,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人,大概不过是一只终将在冬日里腐败的蛆虫罢了,活着也只能不断溃烂,灵魂深陷在渊谷的泥淖中,被黑夜吸食着精血却快意迷乱,不觉惭愧,徒有余息罢了。
既然徒有躯壳,倒不如去死。
我从包里找出了一张白纸,和一支黑色记号笔,然后在白纸上重重地写下三个字——快去死。觉得这样不够,我又用记号笔不断描边,将字体描得粗大醒目,然后把纸递给他,让他知道,有人想让他立刻死掉。
一个如蛆虫一般的东西,应该如何死去?割下他的头颅,切下他的生殖器,然后绑在一起,挂在天桥边那棵老歪脖子树的枝稍上。杀了他,何时能动手?晚上应该是最好的机会。我写一张纸条约他晚上黑巷子见面,然后趁其不备,黑灯瞎火之中宰了他,以此泄了我的恶感和杀念。那么,纸条上就不能写杀了你,而是,晚上旁边窄巷子见。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胆小如我,对于此人的骚扰,做出的唯一反应便是逃跑。我跑出了书店,跑上了天桥,躲到了老歪脖子树的树影后,借着昏黄的路灯,透过叶隙,看他有没有从书店追出来,所幸的是,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