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被别人看到,被别人喜欢,被别人点赞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而发现了简书app之后我变得很勤快了,曾经我问过我的大学室友,你最热爱什么?她说逛街吃东西买衣服,然后我说我热爱文字和自由。真的,总感觉大多文艺狗都是穷逼,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种现象。小学时写作文经常被抽出来当众读,而高中时却会把作文写跑题,可能真的是长大了,想多了。
后来紧接着就是上课偷看小说被逮,半夜不睡觉打手电筒看小说,熬成熊猫眼。说不出就是对文字一腔热爱。
大学最想要加入的就是文学社,然后如愿加入了文学社和校报编辑部。我们大学投稿还有稿费,可是因为我的懒惰,上了三年大学就登上校报了一篇文章,获得了50稿费。这点钱还不够出去聚餐一次AA的钱。有时真的很看不起自己,看不起又懒又没有自控能力的我。
后来直到毕业上班,偶尔发发公众号文章,分享平时生活上的琐碎小事。然而在浅阅读的今天,我的公众号浏览量不超过30。真的很佩服自己,佩服我把坏毛病发挥的淋漓尽致。
随大流是人们一贯最爱做的事情,因为随大流会很舒服,过惯了安逸生活,就很麻木。然后就把梦想什么的全部抛到脑后,总感觉满足了基本的生存生活就满足。然后就像大家一样,定一个小目标,比如吃一次西餐,旅一次游,看一场偶像的演唱会。是的,这些也很美好。但是并不能被称为梦想。
我的梦想是,找个三观合适的男孩做男朋友,一起体验生活。他一定要家教好懂礼貌,比我高比我胖。然后我们一起有个小家,有台全自动洗衣机,不要空调不要暖气,因为有你暖被窝。家里还要有台跑步机,但我们总是运动不要瘦。我有足够的闲暇时间去学习,看书,做家务,生孩子。你也可以开心满足的上班。
哈哈,请忽略上一段。那不是梦想,那是做梦。
讲真,我想出国,想学做咖啡。想做一个超人,想让身边人都开心。
真的很对不起自己骨子里的文学梦。此时此刻,我仍然躺在被窝,明天仍然过苟且,仍然不会讲流利的英语,假期结束仍然还是回公司上班。
归根到底我们现在都是为了一个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