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读书分享第45天
《孔子如来》——(45) 父子互隐,还是父子相告
《论语.子路》: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 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
这段对话,是春秋时期楚国北方重镇负涵的主政者叶公,对路过此地的孔子,炫耀他在当地的政绩和文明程度的,而不想孔子的回答与他却截然相反,甚至是揶揄。孔子的回答是:“我们那里不是,如果父亲偷了羊,父子俩会互相隐瞒,这才是真正的文明啊!”
这是一个诉讼纷纭的问题,直到今天,法律界还在为此争论。我国在2011年审议的《刑事诉讼法草案》中,在增加证人强制出庭作证条例的同时,有一条说明: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这是中国传统的“亲亲互隐”思想在法律上的重新体现。
理由是这样的:
1.严格的说,法律不是也不能惩罚所有的犯罪,而是只能惩罚那些证据确凿的犯罪。
2.一两次案件由于证据不足,而不能得到公正判决,并不会损害法律的权威,也不会影响法律的公正。
3.假如父亲偷羊,鼓励儿子作证,必然损害父子亲情,这种伤害远远超过一只羊。
4.更糟糕的是,这种案例的示范作用:连父子都可以告发,会让人们痛苦的体会到——父子亲情也不可靠。彻底颠覆了人伦,人心会因此冷酷。
5.相对于一两个案件能否公正处理,父子天伦亲情是人类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这种价值一旦被破坏,社会的基本细胞都要被破坏。
所以,一两个案件的错判或有罪侥幸逃脱,并不会对法律的整体尊严产生威胁,更不会颠覆人们对于道德和社会的基本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