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笔记
“没有人会嫌自己太瘦或太有钱。”要是你不以为然,那你一定从来没有真的胖过或真的穷过。
在去年读了两本斯蒂芬金的书,并知道很多大作是出自他的手之后,对他的作品很是感兴趣。
出于他自己的风格和喜好,他个人的作品长篇居多,这本书恰为为数不多的短篇合集——时间跨度从他刚开始创作一直到那本书出版。
序言一开始便来了句莫名其妙的要吻读者的句子,像个尴尬的套近乎的句子——可,谁知道悬疑大师究竟是要做什么呢?
不过一标上序号,便进入了主题。
介绍自己的短篇时间跨度之长之余,更表明了短篇的窘境——吃力不讨好。
同样优秀的点子,也费了一定的时间,和长篇的投入比起来,收入的比例完全不成正比,因此还被朋友嘲讽。
不过,不过——短篇一旦成为合集,卖得火爆,应该收入也不低了吧?哈哈~
感觉,短篇之所以赚不了钱,主要还是因为质量和数量综合起来达不到出书的缘故。他的数量在出本书之前本也不够——所以赶了一篇占约本书四分之一的《迷雾》,对,就是电影《迷雾》的那个。
斯蒂芬金大佬一直很坦诚,钱和写作都是他的喜好,从未避讳过,二者有一成功他就乐呵了——倒不是豁达,是热爱又不偏见,好的作品总会带来好的回报,他也知道自己的能力,足够出好的作品。不过话说回来,认清自己的能力,好像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他对《众神的电脑》的产出,作了稍微详细的讲解。那个年代的他,买了电脑。于是他的写作生涯,从打字机跃进到了电脑。之前看的《头号粉丝》里,打字机还是主人公非常重要的道具之一。作为一个作家,斯蒂芬金对电脑的删除键和插入键,十分着迷——想想打字机就懂了。从而衍生出了《众神的电脑》这篇文章。
一切皆灵感,这是我对创作者的理想想像。创作时又能带来快感,创作后又能带来回报。这是我想像中的美好作者生活。可,一切都要基于,有好奇心,阅读过、练习过大量作品,才可能做出持续的好作品。可惜了,最该和最佳的厚积时光早已过去。
序言的第三部分,解答了那个吻。
一个短篇故事,就像一个神秘陌生人奉上的一吻。当然,那和一段感情或是婚姻无法相提并论的,但是这一吻可以很甜蜜,而且正由于其短促,才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序言的最后,斯蒂芬金感谢很多人,包括读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吧~哈哈。
最最后的日期: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五日。
注释:引用语皆为书中原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