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所有总统竞选中,两个竞选人都会在电视上进行所谓的“辩论”,但这些辩论与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辩论根本无法同日而语,甚至根本不算什么辩论。每个竞选人有五分钟时间回答诸如“你对中美洲将采取什么政策”这样的问题,然后他的对手可以做一分钟的反驳。在这种情况下,复杂的措辞,充分的证据和逻辑都派不上用场,有时候连句法也被丢到一边。但这没关系,他们关心的是给观众留下的印象,而不是给观众留下的观点。
”电视对于我们而言是什么?幼时的闲暇时刻,父亲的新闻联播,母亲的情感节目,以及各种广告的穿插,而其实,在尼尔·波兹曼的书中才算是知道,无论他有什么功能和用处她实在是一种媒介而不是技术,并不是说电视的生产技术达到一致水平,而是作为媒介,它的传播属性是否有了些不同。如同书中提到,电视在美国因为其民主制度与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而充分的发挥了电视的潜能和社会效应。以美国为例,其电视节目受人们的热爱无论国内国外,但是这不是因为人们对美国的喜爱,而是人们对美国节目的喜爱,韩国电视节目也是相似,无论是韩国综艺节目、真人秀还是电视剧就亚洲而言出口占比超九成。近几年我国随着电视台的商业化,不断为了收视率使节目更加倾向娱乐化,满足受众的情感需求,“电视广告都是精心制作的,”国内的电视节目,视频网站等都在努力的靠近大众趣味,尤其是趣味性综艺越来越多,但真正获得受众好评的却寥寥无几。“问题不在于电视为我们展示具有娱乐性的内容,而在于所有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当我们所认为的应该以严肃,郑重,悲伤的主题表现的节目,在电视上为了“表演”而变成了艺术的时候,是否会觉得奇异?即便主题严肃但仍旧没有意义,没有教化的作用,没有育人的功能,电视的娱乐性超重了。像萨根、保罗、斯考克他们,在电视中,为了表演而修饰自我,为了获得观众好感扮演形象,但是这都只是为了获得好的效果和雷霆般的掌声而不是反思。
“从没见过一种媒介的表现形式可以和这种媒介本身的倾向相对抗。”广播如果请来了手语专家,那这场演出毫无意义,电视如果只有声音没有图像,报纸又如何播放音乐?也就是说,原本是提供娱乐的电视,失去娱乐又有什么功能?所以电视也不得不迎合人们的需求,来适应娱乐业的发展,但是,换个角度,除了娱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充当了什么角色?政府的政策、时事新闻、体育此讯、甚至是我们广告专业会专门关注的广告。于是,电视可以说是我们文化中存在的、了解文化的最主要方式、其中表现的世界是这个世界如何存在的模型。
其实娱乐性,无法说是绝对的弊端,比起更加枯燥的《再度发言》我选择了《娱乐至死》,比起这篇文章里的陈述语句,你们会更想看到我对上段提到的电视节目举例子甚至当做推荐去收看,《芝麻街》也是,会更加让学生欢心,只因为这其中娱乐性更强,更能让我们接受。
总之,在《娱乐至死》的第六章,看到的是娱乐业和非娱乐业模糊的界限甚至是娱乐性功能的模糊,和利弊的难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