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存货 持有目的——出售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和周转材料(可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包装物、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和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及其他周转材料。
二、取得存货的计量
按成本计量
1、采购成本(外购存货的成本)——采购到入库前发生的所有支出
包括: 购买价款(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
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及不能抵扣的增值税)、
其他(如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在实务中,可先进行归集,期末,按所购商品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已销售商品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未售商品——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另,若进货费用金额较小——可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对于采购过程总发生的毁损和短缺处理:
(1)、从购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2)、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及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作待处理财产损益处理
查明原因后——作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2、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
重点——确定其加工成本
加工成本——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3、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
——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以及存货盘盈等。
4、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费用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仓储费用(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如酿酒),应计入当期损益;
——不符合存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
——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产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包括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
三、发出存货的计量
1、计量方法
——先进先出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
2、存货成本结转
——已售存货,确认存货销售收入当期,结转为当期营业成本;
——非商品存货,如材料,已出售的,计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此材料不构成企业的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