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每天躺在沙发上,躺在床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时候,大概懒惰已经侵占了你的身体了。
人怠惰的久了,就会丧失斗志。
我们的社会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藏着险象环生。
唯有时时磨砺自己,将那些好习惯锻炼成自己的本能,才能在有一天对上比你更勤奋的人时,有一战之力。
人安逸得久了,就会失去危机感。
我时常几天不吃饭,体会饥饿感,有时候,饥饿感能警醒我,刺激我,唤起我体内本能的生存的渴望。
人面对的最大的对手不是敌人,更不是周遭的环境,也不是你自己,而是每日浩大的无聊和倦怠,它伪装成了看似无害的样子,实则能在不知不觉中吞噬你,让你淹没于日复一日的平庸,并淹没得舒服至极、心甘情愿。最后,当你想翻身的时候,才会发现——你已经错过了太多机会,浪费了太多大好时光,却没有哪怕一件拿得出手的技能,只有已经用坏了的高度近视的模糊视力和缺乏锻炼晦涩潮湿的羸弱身心。
于是,当你想改变的时候,却发觉自己已经欠下了大笔的时光的债,如今想要改变,早已是难如登天,于是只得再次陷入变本加厉的颓废之中,以逃避眼前越活越糟心的现实。
于是——熬夜、上网、刷朋友圈、逛知乎......晚上熬夜,白天眼神涣散、头发蓬乱,一觉睡到中午,不好的生活习惯一旦养成,便很难改变。
最后,自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枚屌丝,进化的方向是屌丝中的战斗丝。
扔掉那张遗像吧,那不是你。
《理想与爱情》中,茉莉僧如是唱。
因为这句歌词,我喜欢上了这个歌手。
人需要时刻深省——如果你不想某天醒来,忽然发觉,自己已经活成了心中曾经最最讨厌、最鄙视的那种人。
所以,去战斗把,同当下、同你自己、同虚空。
灵魂需要被解救,信仰需要脱缰。
努力的方向不是天空,而是每一秒种流淌的时光,它会随着你的行动,堆砌成不同的形状。
投身战斗的你的背影,最迷人 。
故事中,屌丝什么时候最迷人?从他(她)逆袭的那一刻,这个人物便已经有了美妙的弧光。
不要做猪圈里那个待宰的猪了,同一切庸碌划清界限,然后为自己的明天寻一个哪怕微不足道的意义,然后去坚持吧。
期待同那样的你在明天的路上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