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嘞,这篇文章就瞎几把写吧。
过去九年里,我都是长发。我爱马尾,也爱头发披在肩上的触感。
我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还流行什么“待你长发及腰,少年我娶你可好”,恰好那时候我有一个早恋的“男朋友”。
他在送我的生日礼物上留下了这句话,我直到现在都记得。
从那时候起只剪过刘海。后来我们分手了,那年我的头发将要及腰。我便去理发店染了一头亚麻色,希望能在新长出的黑发及肩之后,忘掉这段感情,重新开始。
已经三年了。我终于下定决心剪去糟心的头发,让自己从偏执中出离。
剪发全程我都是闭着眼睛,直到理发师通知我剪完了,我才睁开眼睛。一地的头发,我眼眶立马就红了。
我一直都没能了解自己究竟是忘不掉过去,还是内心给自己设立了一个深情的角色。我以为不过是头发而已,终究会长出来,却还是难以割舍。
听说,时间会让人淡忘一切。但我却一直记得很久远的事,比如,三岁的时候我要喝稀饭,奶奶端了一碗面,我哭到休克;四岁的时候,我在幼儿园里大哭大闹,只是因为打了个雷。
看吧,我这么小心眼,所有的事偏偏要记在心里,那些本应该忘掉的事情,全都在我脑海里,在一个瞬间它们全都蹦出来,警告我它们曾经鲜活地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于是我只能选择铭记,毕竟,是它们,造就了当下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