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八年之中,我觉得电影是所有艺术中最最高级的表现的形式,她就像一个让男人欲罢不能的完美女郎,可以很保守,也可以性感的要命。在拼命地训练自己成为鉴赏好手之后,我看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小说,然后又看了电影。才发现电影其实也没那完美,她也有局限性,小说里勾勒的意境,故事和人物带给我的模糊美感,在头脑中留下的虚幻,都被电影写实而具象的场景破坏了。它斥巨资为我构建了一个豪华盛大的现场,而我却不想买账。
自此,我便乐此不疲地陷入了对电影和原著的比较里。我觉得有意思。
拿起《赎罪》来读的原因是在Stephen King《写作这回事》的推荐书单里看到了这本书。
这部电影我看过两遍,一遍是学电影之前,一遍是读电影之时。很多情节都已经模糊了,只记得当时看完后喜欢上了James McAvoy,也不讨厌Keira Knightley,觉得她很漂亮很性感。
现在我所能回忆起来的电影场景,也是书中让布里奥妮难忘的两个场景:浑身湿透的塞西莉娅和罗比站在泳池边;身着墨绿色长裙的塞西莉娅和罗比在藏书室里缠绵。其他的一概不记得,甚至一点都想不起来影片后半部的战争场面,甚至结局。可能人就是这样,不愿在脑海里存留那些残忍不美好的画面。
这两个场景,是一切的开始。
在小说的前半部篇幅里,我不遗余力地憎恶着13岁的布里奥妮,用书中的话说,她“极度的无知,愚蠢的想象,自以为是的正直”毁掉了一对本该终成眷属的恋人,我甚至恶毒地想知道她该怎么终其一生来忏悔自己的过失;然后在余下的后半部里,我又在不遗余力地同情着她。姐姐与她断绝往来、战争的爆发,加剧了她想要还原真相,承认当年撒了谎、做了假证的难度……这些现实的惩罚都不算什么,而是她觉得自己不该得到幸福,在战场后方的医院里,身体卷在粗重的工作里,内心卷在无尽的挣扎里。本来连她自己都忘了,10岁的时候她还跟19岁的罗比表示过爱意,更加剧她的悲剧感。内心世界是电影表达不出来的,小说远比电影要丰富得多。我终于也像一个普通的读者一样,承认“她当年只有13岁”,“她在成长”,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没有逃避这一切,想要弥补,想得到姐姐和罗比的原谅,仍让人觉得她是可爱的,并非无药可救。
布里奥妮最终成为了一位优秀的小说家,她写了很多故事,出了很多书,却一辈子都在写这个她姐姐和罗比的故事。直到她77岁的时候,修改和校对了最后一遍,却仍然面临现实的困境不能出版。但在最后一遍的修改里,她让塞西莉娅和罗比相见了,每个人都有很好的归宿和结局。也让自己有机会得到一口喘息,有机会让罗比和塞西莉娅骂她,斥责她,让自己也有机会申辩,甚至争取翻案的机会。
尽管现实并非这样,终其一生,罗比和塞西莉娅都没能再相见,她也失去了综上的一切机会。她这样选择,应该是对自己放手了。让别人原谅已然不可能,但在一辈子的纠结之后,至少也要自己原谅自己。而且读者并不关心现实,只关心故事。作为一个作家,她也是做了作为作家该做的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