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Ⅰ 启程的鸣笛与旅途的思绪】
嗨,这里是文刀先生。作为一个常年家里蹲的宅人,这个暑假有着对我来说可以是史无前例后无再会的一次远行——朝着曲线距离三百万米外的同学家进发的、一次意义重大的远行。
曾经自己念叨了很久很久,也盼望了不知道多少个日夜,但都总算是在结束了考试月、暑假前期家里的大大小小的事务与活动安排之后,成功回到了大学与同学会合,两人并肩踏上回家的道路。
火车。平均时速因车次而快慢不一,和少玄乘坐的特快有着令人感动的140-160km/h的速度——而他家,相对我们的位置直线距离就有2700Km,换句话说,我的第一次远行便迎来了【在火车上度过一日一夜】这样的高难度关卡。有点意思。
不过好在自己不是一个人,少玄还在旁边呢。两人结伴出行,这样的情景也不记得是在什么时候发生过,但在踏上火车车厢的那一刻起,就算是曾经有过或是没有的自己,都可以在未来说:“嘿,我也曾经有过和朋友一起坐上火车,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去看看那些没看过的风景的经历。”
令人意外的是,在购买火车车票的时候因为价钱太过便宜已经做好的条件艰苦的心理准备,完全没有派上用场——换句话说,特快列车的环境意想不到的很好呢。
尽管有着并不宽敞的过道与共计6人一间、上下3层的、并不会特别宽敞的包厢,但或许是自己习惯了刚刚好的空间余地,这样的环境让自己感到很舒适。火车缓缓发动后,安顿好行李的我俩坐在过道靠窗的位置上,默默地看着昔日熟悉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慢慢向后退去,四周林立的大楼也逐渐被市郊、郊区、原野、山川这样的风景所取代,虽无言却心里十分安详——因为北上,对他而言是回到温馨的家,对我而言是一段奇妙旅程的开启。
而入夜后,火车上的光景更是令人难以忘怀。光线穿过包厢的窗帘缝隙在过道上洒落一地,安全出口幽幽的绿光也在静静闪烁着;望出窗外时,可以感受到与白天不同的、列车加速所带来的动荡,也能看见飞驰而过的黑影与远处星星点点的灯火。偶然间能够听到乘务员换票时与乘客交谈的低声细语,匆匆收拾行李、在将睡未醒的状态中离开车厢踏上回家之路的旅客……或许是因为新奇,才会感到那么美好。但此刻躺在列车卧铺的自己,却是真实感受到人生旅途的美妙之处。
而在经过了似乎漫长但也短暂的一夜、天空渐渐变亮的时候,我们抵达了旅途的第一站:北京西。此时距离少玄的家不过短短6小时行车距离,可喜可贺。更何况不久后他的父亲就会将我们这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接回家,不必再谨慎而小心的行事,这更是令人放松的一个消息。等待交接的时光,和少玄逛了首都的中心天安门,被路上的景象所惊叹:原来首都的日常,便是如此这般——
地铁是一直挤满的,人员的满溢程度堪比广州死亡三号线,我们所坐过的每一条都是如此,真是令人窒息;但这份拥挤并没有变成混乱,一直提醒着“注意秩序不要拥挤”的乘务员、人们不自觉地遵守纪律、以及更多的难以描述的“社会意识”,共同维持着人群的安定。
街道是难以想象的宽阔——双向共计八车道。地下通道、随处可见的指示牌等等一系列随处可见的、贴心而明显的指引都在宣示:这就是首都,这里就是让人赏心悦目。尽管现在想起来,严重怀疑是不是自己带上了过高的滤镜去看待这个地方,但是在那两个小时不到的自由活动时间里,在天安门转完一圈之后,确确实实觉得一线城市始终有着难以言表的优越。
而最令自己感到反差颇大的,是与故宫仅有一墙之隔的那些不起眼的胡同。与墙外的热闹不一样,那里面窄窄的,用大块石头铺砌而成的道路弯弯曲曲地通向深处,鲜有人员活动的痕迹,十分吸引人进去探索一番。我这个人挺奇怪,人越多的地方我越不爱去,所谓的网红打卡点是不可能与我有任何关系的——所以,当少玄问我要不要继续走走看故宫时,我立马推着他走向出口:“可以了,在天安门前看看,稍微走一圈故宫我已经心满意足。”
毕竟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你家啊。反社会的我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人山人海的地方。可惜时间紧迫,只好下次再探胡同里的秘密。
再度回到北京西站,等待已久的一幕上演——是令人感动的父子会面。想想看,因为自己父亲的工作而有多久没有像这样、像少玄这样钩在他父亲的肩上了呢?无从得知,但与这位接应我们的中年男性握手的瞬间,我就知道自己未来的时光不会有任何问题——那双手,宽厚、粗糙而有力,正是一双父亲所有的大手。
所以在那奔往我本次旅行的终点站:内蒙古赤峰的、长达6个小时的驾车旅途上,我还是没能抵抗住周公的邀请,心情也因为玄叔的到来而变得轻松,就着靠枕闭上双眼沉沉睡去。
再度睁开双眼的时候,周围的环境预示着这似乎是将要抵达终点站——略带灰暗但仍旧泛着浅蓝色的天空飘过丝丝缕缕的卷层云;远处的山峰上所裸露的岩石也不再是南方特有的黄土沉积岩,而是略带有红褐色的、更为嶙峋的突起;而在翻滚着尘土、并不算很宽阔的两车道边,那是一望无尽的旱地,满满当当地种植着玉米,一根根直立向上仰望苍穹;看腻了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树种——细叶榕,也终于变成了只在教科书听闻过的白桦树,带有圈圈点点的黑色斑纹的漆白色树干提示着我:这里,是不折不扣的北方地区。
而在折腾了将近一整天,终于抵达少玄家的安顿下来的当晚,玄叔就带着一家人到附近的餐馆体验“北方特色”——说白了就是下馆子接个风。好家伙,北方菜式果真与南方是天差地别。红油赤酱、滋味十足这样的描述都显得苍白无力,这顿饭带给我的更多是惊讶与安定的欣喜。尽管现在已经回味不起来,那晚吃的血肠、锅包肉、北豆腐、农家煲等等菜式是什么味道,但第一次见面便视我为家人,并不避讳也不刻意安排的晚宴与亲属见面会,这样的北方人的性格深刻地留在了脑海里。而在未来的时间里,这种印象也越来越明显。
在这份热情的感染下,不久之后,这种印象转换为了另一种感情——如同第二个家的温暖。
【ChapterⅡ 家周的温馨与日常的恬静】
睁开眼睛,花费了好几秒之后才回忆起来,自己目前既不在广州,更不在熟悉的家里。看看手表,凌晨五点已经是南方七点一般的大白天——不愧是你北纬40°地区,日照时间是真的长……揉揉鼻子,感到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才后知后觉:这边干燥的气候已经让灰尘在鼻腔内结成了硬块——少玄诚不欺我,不过一夜时间,情况已经是如此严重。
玄姨起的比我还要早,洗漱完毕时她已经将早餐张罗完毕,招呼我先用餐。“不用管少玄他,平时回家没个九点多十点起不来的,你先吃!”转身却去喊少玄起身吃饭……果然天下的妈都一个样子啊。
但纵使南北饮食差异巨大如我横跨百万米体验北方生活,在早餐这方面却是仍旧保留了中国人共有的饮食文化——粥+鸡蛋,简简单单却让人安心。略有不同的是,南方贵的要死的小米【黄黍】在这边像是不要钱一般,满满当当的一整碗都是黄澄澄的小米粥。“也难怪北人胃口这么好,这东西健脾养胃,天天这么吃能不好吗……”默默念叨中,一口喝下。不错,这种粗粮的味道就是好。
吃过早餐,尽管是在家宅到爆炸的自己,还是没能按耐住想出去走走逛逛看看新城市的心情,和玄叔打声招呼之后,背上小包便踏出家门——
虽然少玄家是远在内蒙赤峰所属的一个小县城,上网查一下它的资料的时候却是吓了一跳:相比于自己的老家那可怜的4.6万人口,这边坐拥70万常驻人口的大关,下属乡镇更是多达十个以上……真是地域辽阔的大东北呢。收起手机,带上墨镜,尽管出门时不过早上七点半,阳光已经刺得眼睛有些许难受,但也挡不住我这个观察者的探索欲望。
不过说是探索,在旁人视角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傻子在大街上瞎晃悠,还不时停下来抄起手机拍拍拍也不知道拍个什么东西——但是的确,这种过程令我感觉到,自己正在和这座城市的脉搏一点点的融合在一起、律动在一起。更何况,路边有不时拍打在肩上的松针在引诱着自己看向北纬40°特有的蔚蓝天空与淡薄的云;不知是哪里的酿酒店家的、晒在路旁的红色酒曲伴随着似有若无的清凉微风送来醉人芳香;运气好的那天,身为城里长大的孩子还十分难得地见到了马匹——真的是人高马大,站立在一旁的老人目测也有一米六几,那红棕色皮肤的老马的背凹仍旧比他高出一截……这些,又怎么能不叫我走走停停,拍照记录?
不过,新城市再怎么新奇,看多了也仍旧是钢筋水泥,偶有的红砖黑瓦小平房所散发的乡土气息也并不能成功的让我逗留更多时光。离开大道,走进小路,被树林遮掩的乡道里,我又看见了不同寻常的景象。
是松鼠!隐居于白桦林的一间红砖房围墙上,这可爱的生物正在梳理自己的毛发。像是我的到来带动了周围气味的变化,举起相机时它飞快地跑开了,但那矫健的身姿与灵动的跳跃令我印象深刻。也有麻雀!不同于家里那边稀稀拉拉、少有看见的三两只,是真的像广告里那样,一只只排列着站立在电线上、围墙上、隐身于花木里,走近时惊起一片“扑啦啦”振翅挥动,数秒后又看着他们回归附近的落脚点,继续低声细语。
转出小道,总算看得见地图上标注的河流了——还是不能摆脱骨子里南方人的血液,不管到哪里都想看看水吹吹河边的风……欸等下?这什么鬼!
我疑惑地看着O德地图上所显示的卫星地图,自己正是站立在桥上,脚下理所应当是一条不算很宽但也足够是让自己尽管刚做完手术还在恢复期但也能看的见除非手术后遗症突然发作使得自己瞎掉否则一定会看见的——河。可眼前,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是沿着清晰可见的河道所延伸的、正如初到内蒙所见的——玉米地。靠近下游的地方,更是直接什么都没有,大片荒废的绿地覆盖住了河水原本应当管辖的范围。但等自己从没有水没有河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我那三斤半的豆腐脑袋转动起来的时候,也不难明白为什么会是这种景象:北纬四十度、温带季风气候、靠近大陆内部、夏季、21世纪……后来问了下少玄和玄叔他俩,果不其然,在叔的那个年代,这里还是有水有河这个东西的。行吧,也不算白跑一趟,虽然很意外但也有了新的收获。
后来回到家,绕着这个小县城的很小的一部分走了一圈的自己实在是太过疲倦——12公里,我怎么晃才能走这么远?基本上倒在床上就能睡去,但远处飘来的阴云让自己精神一振:要下雨了。少玄说的难能一见的雨水,竟然在自己到访的这个时间段到来了!
虽然后来才知道应该是台风利奇玛这个奇葩家伙北上导致的……
但是也很开心!这座城市,这个新的地方,在我到达之后给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惊喜。
在那片乌云开始洒下滴一滴雨水的时候,这场降落在内蒙的雨就淅淅沥沥地持续了好一会。抵达内蒙在家逗留的时间里,日子也在悄悄过去,不觉间立秋已过。
早上起来明显的感觉得到:好冷。四季分明是真的。赶紧抓起行李箱的长衫裤套上。
“我们今天去山上吧。”玄叔说。“这个时候下过雨了,我带你去捡点地瓜皮拣点蘑菇,中午我们炒着吃吧。”
哈?地瓜皮?什么东西?尽管带着满脸的疑惑,但一想到又双叒叕可以出去玩耍不用在家呆着就很开心√.启动发动机,朝向山区进发!有趣的是,路上手机收到了“欢迎进入辽宁省”的短信。一次外出逛了三个省市,这波不亏血赚一个亿。
很快的,就抵达了山区。低矮松树覆盖着的山头被阴云环绕,星星点点的雨滴还在落下。“走这边,我们看看有没有地瓜皮。”玄叔总是领头羊一般的存在,不一会就低下身子开始搜寻。“看,这就是。”没多久他便找到了,举起手心的物体示意我过去看看。
好小。带有一点青绿色的、蜷曲着的半透明状植被,越看越是觉得眼熟——这不就是地耳嘛!玄姨也点头默认是我所想的那样,所谓的地瓜皮也不过是方言一般的亲昵的称呼。知道这个就很好找了,我也蹲下来,轻轻扒开杂草的根茎,搜索着地表——有了,同样是青绿色的、极度相似于木耳的东西。赶紧拾起来带给玄叔看,立刻便收到了他双眼里赞许与肯定的眼光。
不由得心头一震。那家伙,就知道工作,我有多久没见过他这样看着自己了呢……
但当下最重要。一家子都蹲下来,像是掘金人一般的、仔细搜索着每一块地皮,不时向各自汇报情况,分享着这种收获的喜悦——与家庭互动的温馨。这一幕,就像是小学课本里说的,一家人在那风和日丽的好日子里,妻子拎着满装有三明治与新鲜蔬果的竹制篮子,丈夫的肩头骑着个孩子,为一家人能够外出野餐而大声喊叫,身后跟着的哥哥尽管已经因为年纪稍长而失去了孩子气,却也在队伍的最后方宠溺地看着自己尚未懂事的弟弟,嘴角流露出一缕微笑。
“这样就差不多了吧,够一餐了哈哈。”玄叔看着手里的袋子,稍作掂量后直起身子,“走,我们回家。中午就先吃这个,晚上给你装个火锅吃。”我点点头。
饭饱味足时已夜色渐深,想起来少玄曾说过家里光污染并不大一事,便急匆匆地奔向天顶,推开那扇窗户后来到平台。三、二、一、抬头!
【綺麗ですか?】
【これは私が見た中で一番美しい景色です。】
脑内,两人的对白不觉间在环绕着——
低垂而深沉的夜空里,略微带有温暖感觉的黑色幕布上有着闪闪亮的、发着光彩星辰。习惯性地掏出手机,对准夜空——看呐,明亮的木星处于仰头可见的高度,环绕于其周的星辰所组成的,是那优雅的天鹅座,展开的双翼所振起的清风也将带动我的心一同遨游在这夜色中;仔细观察,略带红光的心宿二——那摆动着致命毒针的天蝎的心脏也在抖动着它魅惑的光华;盾牌座、天秤座、还有我那总在地底下呆着难以一见的双鱼座,都能够找到它们标志性的辉光。夜晚的风还不住的吹拂,雨后的空气更显得清新与凉爽,阵阵秋波吹送时,倚在栏杆远眺,心里未有过如此安宁。
纵使璀璨星光也不是永恒不变,但对于我而言,此刻便是永恒。这份景色,这片闪烁的星光,将会一直停留在记忆里面,成为这次远行中日常的温暖。
【ChapterⅢ 原野、遗址与原始森林】
来内蒙怎么能不去草原看看!靠得住的好男人玄叔一早就将我的行程安排得明明白白,在家里体会完内蒙的温情与和睦,领着我驱车前往那狂野一面——灯笼河草原,here I am!
一早上的车程并没有磨去期待值,反而在看见原野上巨大的风力发电机时,已经能听到羊群此起彼伏的呼唤——终于,下车了!
映入眼帘,并非想象中的平坦无边,如绿色的海洋一般向着天际线延伸的景象,连绵的山峦上,厚薄不均的绿草缀有各式各样细小的花朵,微风中不住地摇曳;身旁经过的羊群似乎并不介意到访的游客在其身旁嬉笑打闹,偶有离群的羔羊扯着细嫩的声带,尖声呼唤着母亲,引来此起彼伏的回应,便迅速的跑回去,跪在母亲身旁吮吸着她甘甜的乳汁;近处有几座蒙古包来,尽管肉眼观察已经不像是常驻牧民的家,半圆的、蓝白花纹勾勒出的弧线还是那么让人心醉,门前栓住的骏马抛来的媚眼更是让我原地起飞瞬间爆炸;来自远处的、山头那边的风夹带着今日阳光的气息吹在风车的叶片上,缓缓转动着的齿轮未有一丝声响,却向外输送着巨大的能量,震得人心头轰鸣作响——那是原野里蕴含的自然的洪荒之力。
“文刀,过来一下。”玄姨喊了我一声。屁颠颠的跑过去,是方才见过的马匹。“来,上去吧。”
也无须客气了,来都来了,怎么能不试试看?踩上马镫,跨步上马,它脊背的厚重感一下就传导到身体上来。捋捋颈后的鬃毛,硬硬的有点扎手呢。养马人牵着走了一段,见我并未害怕便指令它跟着前方慢步前行,留我和它暂处一会——多聪明啊,遇水闪避,路崎绕道,尽管每一步都带来不小的抖动震得我多少有些不习惯,却也能平稳的观赏着马背上的风景。唤它一声“驾!”,便迈开那结实的四蹄,轻快的向前跑动,只留下风呼啸吹过耳畔的声音。
只可惜,这里毕竟还算是个景点,这匹马也未能任我骑行,它也未曾自由。但是下马时,我仍旧轻轻拍拍他的脖颈,笑着说:“辛苦你了。”而尽管是这样的小事,这通人性的生灵也记在心里。在我蹲下来记录远处风光、身后正是狂风裹挟着沙尘向我吹来的时候,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响鼻。回头,正是他,低着脖子抵在我背脊上,漆黑的眼珠子里是我的倒影——你是,在为我挡风吗?
谢谢你。愿你能像这原野的风一般,自由轻快地、无拘无束地驰骋在绿色波涛之上。
贴地飞行的阴云裹挟着沙尘汹涌袭来,处于山顶、本就像是离天咫尺之遥的草原此刻更像是将要被盖顶的乌云所镇压——“黑云压城城欲摧”所说,便是此时最好的诠释。匆忙间上车,豆大的雨点即刻而下,浇起一片热浪蒸腾。“别在意,草原看得再多,也是大致这样。阴晴都被你一次看遍了,已经很好了。”玄叔回过头,看着望向窗外的我。我笑笑,并非遗憾于未见更多,而是满足于所见所得。
满足于当下就好。
回到草原边上开的旅馆,晚餐的阵容让人着实一震却又意料之内——店家很豪气地端着我们(应该说玄叔安排好的)烤全羊迈步向前,手起刀落间,烤的金红发亮的脆皮被悉数切开,多汁嫩滑的羔羊肉一盘接着一盘的被摆到餐桌上——整整六大盘!
这可怎么吃……我咽了口口水。“造!使劲儿造!干就完事儿了!”
不知道哪里来的声音点破了我的蒙圈状态,伴随而来的是“啪”的一声,酒杯落在了我的跟前。
“你说的,入乡随俗。草原上没喝够三碗,不让你走的哦。”玄叔一脸坏笑。冒着泡沫的液体倾倒而出,直接满杯——酒满敬人茶满踢人吗……转头看,少玄的杯子也是满的——玄叔知道我俩都不喝,但看来今晚,他没打算放过任何人。
行。舍命陪君子!
但这一杯,怎么样也得敬他——
“少玄,一年来多谢关照。我干了,你随意。”
略带有冰凉的液体划过喉咙。味苦,尽管有着小麦的气息,但还是抹杀不掉心底里对它的抗拒。但却不知为何,一口饮尽。
这或许就是为人神所共醉心的液体所蕴含的魔力吧。
后来,尽管没有喝到断片,甚至没有醉的感觉,却是一杯接一杯喝完了一整瓶——对第一次喝酒的人来说,应该算是个不错的成绩了?
但还是不能喜欢上酒精所带来的感受呢——饭量小的自己在吃完后申请外出散步,酒精作用下心脏狂蹦的感觉,不由得让自己回忆起初中高中时心脏不好的经历。而这种感觉,还是……算了吧。
从草原回来的下一站是辽中京遗址——说是遗址也确确实实是,在并不市郊的地段里,一座宝塔矗立着,塔的墙壁周围绘有各式各样的神佛形象——地藏、观音等。对于宗教,自己实在没有什么了解,遗址内的博物馆也很遗憾的并没有开门迎接游客,所以这个地点留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莫过于见到地藏形象时心里想起的那句:“地狱不空,誓不成佛。”
真是。
而在即将离开内蒙的最后一天前,旅途的终点——我去了道须沟。一个被改造过的原始森林,内部有着“野人的聚居地“、有水车、有风车、有各种各样的可以拍照的地方。
但我未曾举起相机。只是静静地,感受着这里难得的空气里带有的水汽的清新与微冷,感受阳光穿透层叠的树叶洒在身上的温暖,感受着这块即将离开的土地的脉动,听着身后紧紧跟着我的少玄的脚步声,不时回头看看我这位大学里所结识的相谈甚欢的朋友,看看更后面的、陪伴着我一同度过这十天美妙旅途的人们。
感受,是我唯一能做的。多说无益。且听微风轻吟。
【ChapterⅣ 纷乱的想法与仓促的后记】
在从道须沟回来的第二天凌晨五点,我从这张躺过十日的床铺坐起。望向客厅,勤快的玄姨已经开始张罗早餐,准备为我送行。静静地折好被褥,洗漱,收起晾在阳台的毛巾衣裤,捡进行李箱,回头时我看了看还睡着的少玄。
蜷成一团的样子。明明是个一米八的内蒙汉子却仍旧用这种心理学行为学都认同的,最纯真的睡姿。
我从包里抽出信件,轻轻的放在他的枕边。
“我想告诉你的都在这里。未来的时光里我或将缺席,但我一直都在。“
【さようなら、私の好きなあなた】
望着出租车外送行的一家人,那些哽住的话最终还是哽住了。
十天里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的“来日方长,终可相见。“也总归要回到不确定的未知数。
但也会想起:
家里,和少玄一家子做饭洗衣、闲逛云聊的日子里,陶瓷碗碟装着的大盘肉菜与咸芥蓝头;想起玄叔特有的低沉嗓音所讲出的人生经历,玄姨店里新老顾客相互问好的欢笑点滴;想起龙头里流出的冰凉清水带来的激爽感受,想起斜阳低垂暮云高悬的景色,想起清晨空气的干燥与清新。
草原里,看着男人们喝酒划拳,脸颊通红地谈论着过往的经历,想起他们那晚怎么劝自己一杯接一杯地劝着三个青年饮下这冒泡的液体,送上豪迈的祝福;想起大表哥不经意间却温暖无比的问候,想起喧闹的孩子们的笑容;想起那夜独自徘徊在原野浓浓夜色里担忧孤狼惊现的情绪,想起炭火慢煨勾引出的酥脆烤羊皮的滋味。
不觉间,已经坐在高铁的车厢里,群里询问的声音未曾平息。慢慢地回复好,关上屏幕,看着外面倒退向南的树影。慢慢地,闭上眼睛。
【Far away three million meters, there stays my second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