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伤感得让我久久不能动笔,现在我开始写了,有点像刮骨疗毒,也有点像用力挤出疮口下的脓。总之是带着点自虐的,当自己很惨,就把自己整到更惨,仿佛这样就会一夜之间好起来一样。我现在能肯定这不是伤感,是悲痛欲绝。
我和少年好像有过一张合影,可是怎么都找不到了。就像一些毫无防备的瞬间,突然来了,又命中注定地、准确地迷失掉。那天我没有洗头,连脸也没有洗,睫毛上或许还粘着头一晚噩梦的痕迹,衣服上有慌乱吃一碗麻辣烫留下的油渍。但肮脏总是爱情的前戏,我没有哪一次是干干净净、老老实实、整齐精致地遇见我所爱的人的。所以当爱情到来的时候,我都没机会欢呼雀跃,我总是想,妈的,我为什么不能讲究一点儿?实际上我知道我改不掉,我会一辈子是个又脏又乱的小疯子。少年在刚刚遇到我的时候,非常接受这一点。不过后来我开始洗衣服了,洗头,洗脸,拔眉毛。他还是对我笑,但额头上的肌肉会微微拧一下,过几秒,又微微拧一下。我像个白痴一样,觉得这小表情特别萌,特别萌。
他说,你能不能把鞋子脱了。我说不能。怎么能呢,这双在地铁上偏倒歪斜了一个半小时的高跟鞋,竭尽全力保持着从容和美艳,现在终于登台,怎么就要谢幕呢,噢,幕都没得谢,直接暗场了。那当然不能啊。然后我就看着少年赤脚冲上草地,翻滚,倒立,裸奔,尖叫,我站在旁边,就站着,在那双高跟鞋上面。我真是个十足的白痴啊。
如果他需要一个玩伴,我想我一开始是的,但后来我就做不到了,因为他在我这里变成了爱情,爱情是不自由的,有要求的,那时候的我还没有实力接受爱情全部的副作用。我想天空中有三个太阳,把月球每一面都照亮。
那天我没有洗头,连脸也没有洗,睫毛上或许还粘着头一晚噩梦的痕迹,衣服上有慌乱吃一碗麻辣烫留下的油渍。我靠近十五年未见的同学,拍一张合影,假装很开心。重逢的情绪已了结在酒局上,那才是真正的高潮,而最后的拍照只是例行公事。少年靠了过来,一定要把自己也变成公事的一部分,这行为很死板,而我乐意见到,因为这样我们就有了张合影,算是。接着我现在想起来了,我们的合影并不是我们的合影,也不是我们和别人的合影,是我,少年,以及其他人的共同合影。但现在这张照片找不到了,我就还是把它当做,我和少年,的合影。我确实是个白痴来着。
少年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不,以至于他最后拒绝和我一起规划下半生蓝图的时候,我震惊了,然后我接受了。难怪我这样喜欢他,因为他爱的时候刀山火海,不爱的时候悬崖黑冰,和我一模一样。我有点难过,但是也还好,失去爱情如果就要崩溃的话,那我每一天都是溃不成形的了。再后来我难过的是,我离从前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快要抓不住她了,我就把她一个人留在时间里面,真的不太妥当吧,她万一饿了呢,万一困了呢,万一想抱着什么哭一会儿呢。
最后一次见到少年,他陪我在车站等车,天气沉闷无风,身旁一切声音都太吵太吵,但少年安稳地睡着了,闭上了眼睛。我想了想,还是轻轻地闻了闻少年的头发,脸颊,我还是觉得,什么都没有改变,我永远和你站在日落前有点昏黄的站牌下,时光也在那里,我们不在乎过去,不关心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