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养过两只鸡,两只真正的鸡,虽然我不是它们的owner。
事情发生在我小学三四年级那会儿。那年搬家,新家还没装修好,我住在离小学很近的一片老式小区的出租房里。屋子处于小弄堂的最深处,有天井,门前除了供人行走的路还有一片宽约两三米的杂草地。
当时老爸也不在国内,我妈一个人在担任起为人父为人母为老板下属的角色之余还要与装修队斗智斗勇,自然也就没什么精力来关心我的课余生活。而我的课余生活,也无非就是在家中大面的白墙上乱涂乱画编狗血剧情乱写字(房东得有多恨我),以及在不大的天井里一边等着教科书中“蚂蚁可以搬运起比自己体重重几倍的食物”这个神奇情景的出现、一边拿着根从老旧家具上断下来的木棍幻想自己是个女侠和李白一起仗剑走天涯。(最终我也没等到蚂蚁们搬起几倍于它们体量的食物,自然也不可能成为赵香炉。)
后来,邻居家来了两只鸡。
不要多想,那是两只真正的鸡,一公一母。母的那只是黄褐色的,就是菜市场里经常能见到的那种;公的那只黑白的,头顶的红冠和儿童画里的简直一模一样。
“大伯,你为什么养鸡啊?”
“养鸡么,就是为了吃呀。”
“养鸡烦不烦啊?我也想养。”
“那你就养这两只好了,你有空就来喂它们就行。”
“好的。”
就这样,也不知道邻居大伯到底是为了省事儿还是逗我,我养起了鸡。
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自认为我可以算是一个优秀的养鸡人了:上学前我会从家里偷偷抓一把米撒给它们;放学的后会小心翼翼地掰一块奥利奥,或者是好丽友派、丹麦蓝罐曲奇之类的,给它们解解馋;周末早晨,我还会和它们一起分食我最爱的包脚布(北方人叫它煎饼果子),直到被老妈抓进房去写作业。
“鸡胃口很小的,你不要给它们吃太多,”某个下午,鸡真正的主人对我说,“我看它们这两天精神不大好,可能是吃多了。”
“哦。”
可是在我的概念里,喜欢别人(鸡也一样),就是要跟ta分享吃的呀。
直到现在,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我依然坚持给它们投喂。为了让它们不要积食,我还学会了怎么去逗它们让它们追着我跑……现在想来,那该是何等智障的一幅情景啊。
不管怎么说,我跟这两只鸡的关系已经是到称兄道弟的地步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那个周末的上午,我拎着一只包脚布,照常去喂鸡。
老远它们就看见了我,朝我奔来——你看,它们也是拿我当朋友的吧。
我撕下一片包脚布,避开了葱和榨菜,夹带一些脆饼,弯下腰递给它们。
那只黄色的鸡,啄食的时候也许是用力过猛,在我的食指指尖也啄了一下,指尖翻起了一块肉,流血了。
真特么疼,疼得我连包脚布都不想吃了。
我拿你们当朋友!把我最爱的早饭和零食分给你们吃!你们!竟然!啄我!
难以描述我当时的心情,形象点说,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就跟现在女生发现男朋友跟闺蜜好上了差不多吧 。
反正我是再也没去喂过它们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两只鸡那么小心眼又玻璃心),顺带便的,看到邻居老伯也有点尴尬。
我又专心致志地在家中墙面上乱写乱画、等着蚂蚁搬起大米粒、幻想和李白闯江湖。
转眼过了一个年,我问我妈:“隔壁那两只鸡呢?”
我妈:“哦,年初三那天在你小姨饭店吃得那只很嫩很鲜的鸡你还记得伐啦?”
“就是那只呀。”
“你大伯送给我们家一只,还有一只估计他们家自己吃掉了吧。”
我:“哦。”
“大伯,你为什么养鸡啊?”
“养鸡么,就是为了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