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冰
男生叫做王博,女生叫做甜菜,他们都是人民大学毕业的。女生的专业是贸易经济,男生的专业是外交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进入故事,进入他们的故事。
甜菜:爱他是最重要的事情
我有记忆以来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谈恋爱。和王博谈恋爱。
我和他认识在2005年4月26日,凌晨3点。
那时候我大一,刚脱离了爸妈,在大学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但我不知道自己想怎么过,可能大部分女生也都是这样把。
那天晚上,我到了三点多还睡不着,就在楼道里瞎逛,看到隔壁宿舍女孩回宿舍拿了外套又匆匆出去,我就问她干吗去,她说草地上有人唱歌,我说那我也去。我到了草地边上,见到两个男生正边弹吉他边唱歌。那个长得帅的男生唱了一首歌,我觉得他声音太干净了。我就装作很内行地问:“谁的歌?”他说:“我的。”
我当时想,不行,我必须泡他!
我就开始假装学琴。他是个君子,在教我弹琴的时候没有碰过我的手。于是我想,我必须泡他,怎么还有这么礼貌的人!后来他说他当时也想泡我,只是太紧张害羞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两天后,我们在一起了。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和各自的男朋友和女朋友分手了。又过了一个礼拜,好朋友因为这件事和他决裂了。在后来的一个月中,我受到了王博的前女友和支持他前女友的王博的好朋友们的排斥。但当时的我很倔,又觉得很刺激,也乐在其中。最让我震惊的都不是以上这些,而是王博竟然跟我说他爱我。
他爱我?!他怎么可能爱我呢?!一个人怎么可能爱另外一个人呢?!他每次对我说他爱我,我都说,我也挺喜欢你的。但后来他一直说他爱我,他还说:“你也得爱我,如果两个人都不敢承认爱对方的话,那他们迟早有一天会不爱对方的。如果两个人都承认自己是爱对方,并且一直努力地爱对方,那他们就有可能成为不可能的完美爱情。”
他说得很美,他简直是个诗人。
他给我真正的爱情开了个好头。当然我觉得这太刺激了—好好地认真地努力地谈一场恋爱,这个事儿太刺激了。
我想,如果我是个能演得了话剧的好演员,那我就演一辈子。从那时开始,我就入戏了。这是我演得最认真的一个角色,我简直就像活在这个剧本里面。我当时想,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跟他分手。他既然说他爱我,我既然信了,那我就死乞白赖地跟他好一辈子。
后来,这话应验了。那几年,他确实是个诗人,是个理想主义者,是个迈不开腿、张不开嘴的痛苦信仰者。所以跟他好,还就得死乞白赖。
他跟我说了很多他当时所信奉的哲学,我才知道,哲学不都是听不懂的东西。当他把萨特、尼采、柏拉图这些现在看来是大俗人的人说出来的时候,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努力学习,加以分析,化为己用。
他跟我说的大部分哲学道理我现在已经忘了,因为不符合我所自己总结的世界观。但是,我清楚地记得一条,他说,他人即地狱。我觉得,对!这句话说得太对了!但是我发现,对于他来说,这个“他人”中,也包括他女朋友我。我怎么可能是他的地狱呢?如果我是他的地狱,那我这出戏该怎么演?于是我决定,不当他的地狱,我就当他!我努力地变成他。
他那时候的生活,每天白天睡觉,晚上通宵地不睡觉,在电脑前写东西或者打游戏,这听起来一点儿也不诗意,因为能体现他当时是个诗人的不是这些实际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每天都会想着死。
当他说想死的时候,我就哭,一直哭,然后我说,尽量别死吧,你要死了,咱就一块儿死。
现在看来,当时的我太忘我了,我只是觉得很累很开心,因为他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再把我轰走了。他觉得很烦很无奈,但也觉得,好像多我一个不多。“忘我”很管用,我就这样先在他的生活中变成了他。
他是一个面对所有人都很客气容忍、彬彬有礼的人,没有人见过他发脾气。所以,当他第一次向我暴怒的时候,我害怕又委屈,又感到欣喜。
我觉得他从那时候开始在心理上接受了我,他对我很信任,就像信任他自己一样。他知道,哪怕他发脾气,他暴怒,他把最不理性、最恐怖的一面展现给我,我也不会离开他。
那是我们大学毕业一年之后的事情,我们因为一点儿事情发生了争吵,好像是我嫉妒他给前女友写歌,后来他就不再写关于爱情的歌了。他暴怒的表现现在想起来挺好笑,但当时特别吓人。他把新买的一袋橘子一个个地拿起来拽在墙上,于是墙上糊了很多个橘子饼,流着汁慢慢地往下滑。然后,他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我想,完了,我玩大了,要死了,结果,他只是把他当时那把很珍惜的1100块的吉他砍得稀烂,然后他哭了。
他念着他死去的爸爸,缩成一团,哭得很伤心。他说,爸爸你带我走吧……
我当时所有的感情都被心疼取代了。那个他是没有人见到过的,甚至他的妈妈。
那天之后,我用我们当时仅有的1600块钱,托朋友买到了一把全单吉他,然后我跟他一起吃了半个月一块五毛钱的葱花饼。
在我心里面,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单纯善良的好孩子,我能遇见他就是幸运。他过去心灵上的创伤以及这个对他来说太复杂和光怪陆离的社会给他带来的压力都让我心疼不已。他后来跟我说,他不愿意跟别人提起那些事,不愿意提起他心里所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和想法,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揭开他的伤疤,他就痛着、忍着、流着眼泪。
那我们就一起把那些伤疤慢慢地治好吧。现在我们已经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我可以是他的妈妈、他的女儿、他的姐姐妹妹、他的妻子和他偷会的情人,还有他自己。
只要有对方在,我们完全不需要任何其他的感情,这个世界,我们不关心我们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想到的是不是真实和有意义的,尽管那些有时候也会成为我们谈话的内容,但仅限于此。
只要他能在我身边,我对整个世界就都漠不关心,也可以饶有兴趣。
因为他,我可以不在乎一切别人在乎的东西,也因为他,我也可以很认真努力地好好玩我这辈子的这个大游戏。我可以去研究做一块手工香皂赚五块钱,也可以去做点其他的事情,做什么都行,只要我们在一起开开心心的。
你问我为什么这样无忧无虑,我可能跟其他女孩不太一样吧……我看这个世界时,里面全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他。在这个前提下,所有的烦恼都是不重要的。
我认为,好好地爱王博,就是这辈子对我最重要的事儿。
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够坚定地在一个理念里生活和成长,那么,那些所谓的烦恼,终究会转化成安宁和开心,甚至转化成让你内心强大的力量。
王博说:一场离若得乐的智慧
我慢慢养成一种把选择权交给别人的习惯,这些尝试让我和甜菜的生活慢慢回归了主流。
这期间我俩的感情开始发生变化,我对我俩感情的认知,我对甜菜的认知也开始发生变化。这才是我领悟“智慧”二字涵义的关键时期。她因为怀孕而皮肤过敏,我在照顾她的这个过程当中逐渐认识到,如果你为别人做的事情带一点儿私心,你就不会因为做这个事情而快乐。
我一再和甜菜说我乐于照顾她,但我是否真的乐意照顾她,她完全能够感受得到。
带着私心的行善不仅对于帮助对象是无效的,对于行善者自身来说也是有害的,这种行为会使行善者总觉得委屈。
当我学会完全站在甜菜的角度去想问题时,我才慢慢明白她有多爱我。
我回忆跟她相处的点点滴滴,终于明白她七年来一直在做一件事情:让我快乐。当我不想跟她父母见面时,她就死扛着不让我去她家;我不想结婚,她就死扛着家里的压力说不结;我不想要小孩时,她就说那咱们就说定一辈子不要孩子;当我想流浪四方时,她拽着我就走;当我想去大理,她立马就去大理找院子。基本上,她一直在做的事情是,试探出什么样的生活会让我快乐……她通常观察很久,试探很久才知道,然后就努力地去实现它。
为了疗养她的皮肤,去年十月份,我们去了腾冲,在一处山谷里住了十多天,我们住在小木屋里,睁眼闭眼,只有树木鸟兽,只有她和我。
她跟我在一起七年多,在那个山谷里,当一切都是安宁平静的时候,我才终于看懂她对我的爱。
甜菜是个很有智慧的女人,关于幸福,她其实领悟得比我早多了—很简单,就是全身心地希望我快乐。
我们总喜欢合唱《想把我唱给你听》那首歌,每次我们俩都是面对面地唱给对方听。你知道么,这不是浪漫,而是一种无比幸福的享受。
你信不信,当专心歌颂对方的时候,心里安安静静的,什么烦恼都不复存在了。
一生那么短,一生何求,唯智慧与幸福耳。王博和甜菜的故事还没有结束,他们现在离开了丽江,在大理古城洱海旁租了一个行将坍塌的老院子,他们自己动手改成了一间客栈,起名为无音社。推开窗就是宁静的田野,那是个很偏僻的去处,不知道能维系多久。
如果你去大理,请住在他们的院子里吧,有机缘的话听听他俩合唱的《想把我唱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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