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借司马懿的视角,讲述了个体和组织的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今天再就我自己的从业经历,举些现实职场中的真实案例。由于我是房地产从业者,因此案例也是与房地产相关的例子。今年的土地供应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变更,由以往的一年多次供地,变成了一年最多三次的集中供地。这种新的变化使得多家房企,尤其是区域公司为了能够保证手里有充足的弹药,不得不卯足了劲在今年的首次土拍现场疯狂的举牌。这种疯狂使得大部分城市的土地出让金额又同比创了新高。看起来区域公司的疯狂举牌,是为了帮助企业多存储弹药,但实际上这样行为是否真的对房企整体有利呢?这个真不一定,因为土地出让金可以溢价,但是住宅的销售价格可不能随便涨。成本高了,售价不变,这就必然导致利润受损。部分房企在抢完地之后,发现经过测算,很多城市的利润率已经低于10%,像某家房企在重庆拿的地,整体利润率已经跌破了7%。既然如此,这种疯狂的拿地是否真的有必要呢?
这里就会出现非常明显的个体和组织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了。拿了劣质的地块,固然会导致企业利益的受损,但是个体的利益最差也就是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有些考核指标不合理的公司,还可以只因为拿了新的地块,就给大额奖金。相反,如果不拿这劣质的地块,公司利益倒是不会受损,但区域总或者投资总就可能要下课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头部企业也是绞尽脑汁,但也确实找到了一些不错的办法,最知名的就是跟投制,而且是中层以上干部强制跟投。这种规则就直接把员工变成了合伙人,也就是相当于把收益模式从固定收益(工资),变成了风险收益(利润分红或亏损共担),这样子员工就再也不敢乱操作了,因为这也直接和自己的钱包挂钩。此外还有一种类似于业绩对赌的操作模式,比如拿地的时候,按照你预计的销售价格计算货值,比根据这个货值算奖金。然后等到项目开盘的时候,如果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投资期的预估价,那么其中的差额会算作奖金继续奖励拿地团队。但是相反,如果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投资期的预估价,那么就要把这部分差额对应的奖金数再从拿地团队的收入中扣回来。这种做法也可以对拿地团队产生较好的约束,不会轻易去拿一些看起来就不赚钱的项目。
其实从上述的两个例子来看,解决组织和个人的利益不协调问题,最佳的方式就是设法调整双方的利益,从而变成拴在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否则就肯定会有利益的让渡问题,比如牺牲公司的利益造福个体,或者牺牲个体的利益造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