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年薪:行政修正,无法替代市场机制
2016年底,各大央企“晒出”了自家领导2015年的工资条,最高达到上百万元,最低竟然仅为四五万元,平均水平大致在50万元到70万元左右。而一直受到市场关注的“三桶油”,则无一位央企负责人的税前薪酬超过80万元。央企负责人在2015年度的税前薪酬情况,主要是根据《国企薪改办法》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每日经济新闻1月3日)
央企负责人的年薪,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但这种关注,并不是固定于个别央企具体的负责人,而是关注于所有的央企负责人普遍的年薪水平。在这样的关注中,近年来所有与央企负责人年薪相关的信息披露,都会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和引爆人们吐槽的导火索。因而,与其说人们是在关注央企负责人的收入,倒不如说人们是在衡量央企薪资制度的公平性。
很长时间以来,在人们心目中“央企”都是旱涝保丰收的代名词,只要身在央企,就不愁拿不到高薪,而央企的负责人,更是塔尖上的佼佼者,一些央企负责人年薪高达三五百万,但这并不是高薪者之最,而只能算是高薪者之一,据新华网报道,中集集团总裁2012年的薪酬高达998万元。而这次公布的2015年国企负责人年薪情况,最高的上百万,尤其是“三桶油”,则无一位央企负责人超过80万元,这的确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
但意料之外,恰恰是情理之中,因为“三桶油”的资源都是国家的即有资源,从设备到市场,都是国家资源的历史延续,而并不是“三桶油”的自身创造,并且,与市场经济相比,“三桶油”还有着一定的“垄断”性,而这样央企负责人的年薪,当然也有着一定的行政性。
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在于自我投资、自我创造、自我开拓市场,在这样的前提指导下,年薪才会产生真正意义,但显然,“三桶油”只是国家即有资源的延续,也是某种“垄断”的延续,因而他们的高年薪就不能成立。所以说这次“三桶油”央企负责人无一位年薪超过80万元,就是在市场经济的情理之中。
然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对于央企负责人的年薪,既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低越好,而应当是以市场经营情况而定。业绩好则可以高一些,业绩不好就要低一些,这应当是一个市场动态函数,而不应当是僵化的行政标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在这个动态函数中都要注入一个国有资产性质的考量系数,这个系数要表达的根本意义就在于央企并不是现在负责人的自我创造,而他们不过只是国家即有资源的被委托人而已。
社会关注央企负责人的收入,本质上是在衡量央企薪酬制度的公平性。自2015年起《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以来,一些央企塔尖上高年薪的佼佼者,已感到了“高处不胜寒”,而这次各大央企“晒出”的自家负责人2015年的年薪情况,也说明《国企薪改办法》已经产生了很大的修正作用,这更接近于社会对央企薪酬制度公平性的期望。
然而,任何行政性的修正,都不可能替代市场化的薪酬机制,因为市场本身具有的薪酬形成机制,才是检验企业负责人的根本路径与唯一标准。但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央企负责人个人的能力,往往与历史传承的资源交融在一起,谁都难以断定他们取得的业绩到底是来自于人个的能力,还是来自于市场传承的国资红利,这犹如一个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因而,对于央企存在的所有一切问题,包括薪酬制度问题在内,解决起来都要大刀阔斧地去行政化,注入更多市场化运作因素,这样,才能可能促成解决所有问题的根本基础,也才可能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