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入到主祷文第二部分的第二求——
经文|太6:11
免我的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一、免我们的债
之前我们分享的第一求“日用的饮食”,指向的是我们肉身的需求;到第二求“免我们的债”则是指向我们灵魂的需要。
免我们的“债”,债就是罪债、就是罪。这个罪不仅是指我们的行为有罪,更深的指向乃是我们的灵里的罪性。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意指我们的原罪,灵里的罪性。罪使我们与上帝隔绝;罪将我们捆绑到上帝的审判台前;罪将我们带到地狱里。
因此,我们需要救恩,需要上帝的赦免。耶稣教导我们向天父求赦免,意味着我们应当向天父承认我们所犯的一切罪。当我们诚恳地在父面前认罪的时候,他必定赦免我们。因为圣经应许“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
上帝是慈爱的,在我们还未向他开口之前,他就已为我们预备好的赦免之恩,当我们一开口的时候,这个赦罪之恩的果效就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最显著的一个标志就是我们的灵里得了释放,心中充满喜乐,并且满了对天父的感恩。
有一个少年人不小心打死主人家的鸭子,因为害怕便把鸭子埋了。但此事被主人家的厨师看见了,于是厨师要挟少年人每天给他挑水。少年人有把柄被人抓住了,于是只好忍气吞声天天被厨师呼来喝去。终于有一天,少年人鼓起勇气向主人承认了这件事,主人宽恕了他,不追究他的责任。少年人长久以来的压抑和恐惧完全释放了,心中充满了喜乐和平安。当厨师再要挟他去挑水时,他大声地回应:“我不去,主人已宽恕我了,我不会再被你要挟了。”厨师对也再也无可奈何了,只好作罢。
我们在天父面前,岂不是这样呢?犯罪之后,我们整日惶恐不安,被罪所捆绑,被仇敌所辖制,惧怕上帝的审判。但我们向天们承认我们的罪,我们从罪的捆绑中释放出来了,与父重新和好了。
当我们初信决志时,天父已经完全赦免了我们的罪。但为何现在我们还需要天天向他悔改认罪呢?不是天父需要我们认罪,而是我们需要认罪。虽然,主已经赦免了我们,但我们里面的旧人还是会犯罪,我们需要借着认罪悔改,不断地从天父那里获得赦罪的确据,以及得胜罪恶的力量。
马丁路德说,上帝要我们每天过认罪悔改的生活,每天谦卑地接受上帝的恩典,不只是在决志归主的那一天,而是天天都需要。
二、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耶稣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文意好像是在说,我们先赦免别人对我们的亏欠,然后上帝才会赦免我们的罪。
并且在主祷文之后,主明明地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6:14-15)这其中的逻辑关系,好像是因为我们先饶恕了别人的过犯,所以天父才会饶恕我们的过犯。
上帝饶恕我们,难道是有条件的吗?耶稣真的是这个意思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与我们因信称义的救恩原则相悖啊。上帝救赎我们是恩典,即是恩典就不能讲条件。如何来理解这个“矛盾”呢?
首先,我们必须要肯定上帝的救恩是白白赐给我们的,当我们认罪悔改上帝就一定赐下救恩。问题是,我们如何知道自己的悔改是不是真诚的呢?我们的认罪悔改是不是一种外在的表演形式呢?有什么可以证明我们的悔改是真诚的呢?耶稣给了我们一个标志:就是我们愿不愿意饶恕他人。当我们愿意从内心中饶恕别人对我们的亏欠,那么这就是我们在上帝面前蒙悦纳的一个表现,一个确据。
杨宁亚牧师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说:
神的恩典就好比电力,饶恕就好像一个开关,开关并没有电力,但却会决定电灯是否能获取电力。当我们饶恕别人,就是将开关打开,天关一打开,上帝的恩典就如同电流一样临到我们。反之,如果我们不愿意饶恕别人,就是将开关关闭了,而上帝的恩典也就无法流通到我们身上了。
耶稣讲到,有一个仆人求主人宽容他所欠的巨额债务,主人怜悯他就完全免了他的债。但是当他从主人那里一出来,就揪住一个欠他一点小钱的人,要人立马还钱,不然送去见官。他的同伴看见他的行为,就去告诉了主人。结果,主人把这恶仆送进了牢监里,直到还清所有的债务为止。
当我们不肯饶恕人的时候,不肯将人从牢监里释放出来的时候,其实也是把我们自己圈在心牢里面,不得自由。当我们乐意像天父那样饶恕我们的去饶恕他人的时候,我们无论在天父那里,还是在我们自己内心里面,都必定会得释放,得自由。
愿主的教导成为我们今天真诚的祈祷:
父啊,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