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因人之短护己之短,勿以人之短炫己之长。
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景。张三闯红灯过马路,交警给他拦了下来要处罚,张三辩解道,“我看见前面一个人也闯了过去,你怎么不罚他?”然后就和交警争吵起来,如果遇到一个笨嘴拙舌的交警,还真说不过他,最后要么不了了之,要么争执升级,甚至动起手来。
我十几年前有一次到交通法庭上去旁听它的庭辩,就遇到类似的纠纷。被告的一方抱怨那天大家在高速上都在超速,他只是跟在别人后面而已,警察没有抓领头的却抓了他。法官问他,“你是否超速了?”他对此没有否认,但依然在辩解是别人超速让他不知不觉开快了。
法官说,“你自己有责任在高速公路上保持在限速以内开车,现在讲的是你的问题,不是因为别人超速了,你就可以超速”。我们今天经常看到有人理直气壮地说,“凭什么只抓我”。他的道理在一个“只”字,因为别人逃脱了,所以他也理所应该地逃脱。但如果和美国人打交道多了,你就会发现他们的逻辑完全不是如此,而是“不要管别人是否受到了处罚,现在是在讨论你的问题,你如果没有错,就Okay了,如果有错,按照规定就该罚”。
上面的例子其实在一个单位里经常遇到,比如小高做错了一件事,你要是指出他的问题,他会说你上次还做错了,或者李四上次也错了。如果你跟他争,这交流可能就进行不下去了。还有一种情况也很常见,小高打了李四,当你要因此批评小高并惩处他时,他会说那是因为昨天李四先打了他,或者刚才李四先骂了他,言外之意,如果没有前面的原因,就没有后面的结果。我们有时讲,冤有头债有主,如果这种想法用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不断往上找原因,永远有找不完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人基本上有一个共识,就是就事论事,先把当前的事情解决了,之前的事是另一件事,以后再说。
有一次我在Google路过一个办公区听一名总监在批评下面的人,因为这名总监(权且称他戴维吧)和那名员工(权且称他强纳森吧)我都认识,便停下脚步听了几句他们的谈话。原来起因是这样的,强纳森的办公桌在一个较为开放的办公区,他平时说话嗓门很大,不免干扰周围的人,周围的同事就把这事反映给了戴维。
当然,我估计大家给强纳森提过意见,但是没有用,因为根据我的接触,强纳森属于智商极高,能力极强,一个人干了全组一半的工作,但情商一般般的人,常常我行我素,而且他的级别其实和戴维一样高,大家拿他也没有办法。
那天戴维就让强纳森讲话轻一点,强纳森辩解道,“我那天听你讲话调门也很高”。强纳森其实这是在强词夺理。但如果戴维讲,“我的调门哪儿高了,不信你问问同事们”,这个谈话就进行不下去了。
戴维那天只是说,“你提醒得很好,如果下次你发现我讲话调门高了,请给我指出,我一定注意,但是今天你的调门确实高了,这件事和别人无关,请你注意”。强纳森无话可说,接下来只好降低调门说话。
对比较理性的美国人来讲,通常不问是否有理由做错事,而是确定当前某人是否做错了事,如果是,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至于其他人之前造成的原因,那是另一个case,属于两件不同的事。
中国人也不缺乏有这种智慧的人。往远了讲,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虽然有点夸张,但说明反省自己错误的必要性。往近了讲,鲁迅说过,“我的确时时刻刻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无情地解剖自己”。也就是说,不因为别人做得不好,就是我们做不好,或者应该往坏了做的理由。
网上不少人为中国式过马路辩解,有从情理上分析它的合理性的,有从经济学上分析的,更有很多站在自己利益上胡搅蛮缠的。但是说一千道一万,这些解释都没有否认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式过马路其实是违规的。既然违规,就不要去做它。
如果大家观察一下每天早高峰在北京的十字路口,强行过马路的人和拐弯的车互不相让,不仅死锁了交通,而且造成一大堆的交通事故和隐患。相比之下,上海的情况就好得多,因为交通高峰期主要路口都有退休义务者维持秩序,严禁中国式过马路。我倒并不想说北京人的素质没有上海人高,但是一个结果是,北京的道路拥堵比上海严重得多。一种因为别人的短处就可以掩盖自己短处的做法,其实最后会伤害到自己。北京这种无序的交通,让每一个出行的人都成为受害者。
再说说“勿以人之短炫己之长”。你一定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某个人讲,今天我赢了两位世界冠军。当然别人会觉得他在吹牛,不过他一解释大家也只能承认所说非虚。原来他在国际象棋上赢了网球的世界冠军,在网球上赢了国际象棋的世界冠军。于是有人说,他真聪明,以己之长克人之短。但是这个故事细想起来有点问题,没有人会因为他在网球上赢了国际象棋的冠军就给予他什么褒奖,甚至不会高看他一眼,因为所有人喜欢看到的是更高的象棋棋艺,更精湛的网球技艺。
在我们的工作中,这种人并不少。很多人会标榜自己是“最会写程序的产品经理,或者最懂产品的程序员”。但最后他们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就是他们是作为工程师存在,还是作为产品经理存在。
如果是作为工程师,那么如果自己的工程技能只是二流,做事情比同行中一流的人相差甚远,别人不会因为他们懂得产品就自动给他们加分。只有当他们能够在工程水平上不输给任何人,产品意识为他们的工程水平进一步加分后,那才有意义。反过来,对产品经理的要求也是如此。一个产品经理,如果会写两行代码,但是又没有机会让他们写,这种技能毫无意义。我们要比的是超过他人的长处,而不是满足于超越别人的短处。
相比中国人,美国人显得比较傻,捡现成便宜的本事比较差,这让他们的适应性很差,一旦失了业,必须通过培训才可能在其他行业找到工作。但是另一方面,因为社会不认可以人之短,炫己之长的半瓶子醋做法,才培养出很多长期浸淫在一个领域的专业人士。
上文引自《吴军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