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杂话店
昨天,听家里人说,茂名的电动车上牌不需要驾驶证也不用花钱了,之前上牌缴费的一律也都退了回来,而且办理上牌的网点增加了很多,连派出所也可以办理上牌业务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不敢相信。因为前不久看过茂名本土一些媒体(包括微信公众号)的报道,这轮办理电动车绿牌(之前一轮是白牌黑字,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需要驾驶证(DEF准驾),费用在304—310元,其中三年交强险240,拓码费、检测费和资料复印费共34元,标识牌证费30元。当时消息一出,普通市民们的心立马扑通起来,不仅仅是那300多块钱的事,最头疼的是那个驾驶证。
有市场就会有生产,各种渠道的一些“中介”纷纷抓住“商机”,应机推出驾驶证办理业务,只要你花钱,可以放心上班去,钱到位证包有。我家里人因为担心每天上下班途中会遇上“麻烦”,毕竟一辆电动车也要好几千,赶紧花了半个月工资一千多元找“中介”搞一个驾驶证,以便给自家的电动车上牌,说白了就是买一个。
那段时间,茂名市区仅有的两个电动车绿牌办理点,每天人山人海,让前来办理上牌的市民等得好生厌烦。没办法,烦也要等,作为他们日常出行的唯一交通工具,万一被抓了,那才叫损失,那才划不来。
关于茂名要求电动车用户持驾驶证上绿牌的官方要求,我当时很是恼火,并也开始查找相关资料,以便查证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以便择机“引曝”此事。因为几年前,我在佛山顺德曾就自己电动车被罚“无证驾驶”和“无悬挂号牌”一事与当地交警对薄公堂。期间,他们与我妥协,同意退款,但我太犟,特别是在众多媒体和法律届朋友的鼓励帮助下,我坚决将诉讼进行下去。虽然那桩官司最后输了,也是大家意料之中的事,但毕竟我敢对“非法行政”说不,虽败犹荣!那次的官司,因为我的“顽固”,再次引发了社会对电动车身份和地位问题的热切关注。几年后,广东省在粤西的湛茂地区推行电动车挂牌试点的事实证明,顺德佛山两级法院判都我败诉的判决是错误和荒唐的,我至今仍保留日后对他们付诸法律的意见和权利。
如今,茂名一改开始时的不厚道做法,对电动车上牌予以“大赦”,这是值得肯定的便民利民表现。这也是“魅力中国城”节目以来我听到的最振奋人心的官方消息。电动车作为普通市民重要的日常交通工具,业已与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大人的上下班,孩子上学的接送,探亲访友休闲购物等,几乎不可少。且不说电动车的“零排放”跟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没有冲突,针对当下城市“堵得慌”的交通状况,小巧轻便灵活“不参堵”的电动车,着实是城市里一道让人舒心的风景。
城市需要管理,城市秩序需要维护,对电动车的管理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只要是为大家(至少是大部分)好的管理,相信广大市民都是会积极配合的。如果管理当中参杂一些扰民烦民伤民的东西,甚至仅仅是以管理之名来行“增加收入”和“提高个人政绩”之实,市民百姓对此肯定是“消极”和“不乐意”的,因为群众的眼睛非常雪亮,除非他们无奈地屈服于“蛮不讲理”。
认真履行“三严三实”,真正地为普通市民着想,一切行政以市民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城市魅力,比挖空心思“拉票”竞演什么“魅力啥啥啥”强不知多少万倍。作为城市的管理者,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打实之事,要多做,千万别玩虚空的花样,面子工程同样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