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最近睡得不好,基因突变一样地开始天天做梦,好像要把前二十年没活动过的脑细胞统统翻一个个才罢休。这对一个住在郊区朝七晚六的管培生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每天早上看着镜子里迅速黯淡下去的一张脸,我真实感受到了这个社会对祖国花朵的摧残。
我跟我妈抱怨,她挺乐呵:“哟,这不挺好嘛,你就把这些个梦写成小说,说不定能大赚一笔。”
“可我只做同一个梦啊,也忒没创意了。”
我妈哎呀一声:“这么玄乎?……要不你搬家吧,郊区住着多不方便。”她一直致力于游说我搬家,觉得单身女孩子住这边不安全,我说有啥不安全的你看我长得就很安全。
我怎么会搬家呢?别白费力气了。
当初为了这个房子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开着电脑手机一块刷刷刷才觅得蛛丝马迹。倒不是空房子有多难找——虽然也的确不容易,但这是男神所在的公寓楼啊,拿到租房合同那天我高兴得冒泡,立刻预支一个月的薪水请所有帮我找房子(其实是找男神)的亲朋好友搓了一顿,然后在接下来的整个月里终日以泡面果腹。所以大概营养不良才是我老做梦的原因。
毕竟是距离男神最近的地方,人杰地灵,就算是诡异的连续梦境事件看起来也很温馨,在我几十个相似的梦里,有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在窗外盯着我,我走过去看,树影摇曳白月如霜,没有午夜出租车和电锯杀人魔,有的只是一只冲着我笑的长颈鹿。
它伸出舌头,舌苔是粉红色的,口水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它绕着窗外的行道树转圈,优雅地抬起一只腿,跳舞一样踏得石子路嗒嗒响。真有意思啊,我这么想着,打开窗户探出头去跟它玩。玩着玩着下雨了,我就醒了。
鉴于不是恐怖的梦,我就容忍它莫名其妙的打扰吧,大不了发了工资吃点大鱼大肉补补就好了。
2
周六我一直睡到将近中午,还是困,挣扎着爬起来胡乱洗漱一番就下了楼。经过门口的大镜子时,我很有自知之明地发现自己像一颗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土豆,眼圈青黑,应该是快发芽了。楼下有一家兰州拉面,我饿成一张土豆皮,坚强地疾走向前。
“大碗拉面不要香菜双份肉加蛋!”我一进门就嚷起来。
“钱多花不完啊?‘粒粒皆辛苦’晓得不?”老板冲我翻个白眼,才大声喊:“加一个一样的!”
我习以为常,站在柜台前麻利地掏兜拿钱。
钱……钱包呢?没带!
大窘。早知道刚刚就不要喊那么大声,现在大概全世界都知道这个吃货妹子没有钱了。能吃又穷,真是比失眠一整晚还可耻的真相——类似的念头携起手来进攻我的大脑,搅得整个脑袋鼓胀饱满热血沸腾,我的脸就像一颗鲜艳欲滴的草莓,衬得新冒出的痘痘分外显眼。我脸皮可薄了。
耳边闪过一个声音:“我请你吧。”
抬头一看居然是男神。
我这颗草莓头的土豆立刻就呆住了。不对不对,今天明明是周六,上午十一点,这时候他应该刚跟一个叫张三的朋友看完电影,一边评论观影感受一边去跟李四汇合,吃一顿两人同行一人免单的自助餐。
这些都是王五告诉我的。
王五是我在搬进来第十一天认识的朋友。我在微信几百号“附近的人”里精挑细选好不容易蒙着了一个。
我装模作样聊了几句开场白,长驱直入问他是不是住在503。他被我的料事如神惊呆了,忘记了对陌生人的戒备,诚实地告诉我他是一个医生,来朋友家借住一段时间。
他的朋友就是我那集世间所有美好于一身的男神。
男神是医生,他也是,这很合理。
我放心地老实交代对男神宽广如海的觊觎之心,问王五,“他喜欢吃什么口味的面看什么书有什么兴趣爱好”,“他最近过得怎么样早上几点起晚上几点睡有没有发烧感冒流鼻涕”,“他工作上有没有遇到麻烦跟家人关系好不好”,“他为什么要来郊区住呢多不方便呀又不安全”。
最后一个问题直接copy了我妈的唠叨,说实话这里是偏僻了点,我也不是不想搬走。
其实这些问题我多多少少都有点了解,只不过是再核实一遍罢了。
王五有着理科生一贯的冷静和条理。飞快地分析了我的真诚度和这些问题对朋友的伤害几率后,耐心地回答了我。
“他喜欢吃大碗不要香菜双份肉加蛋的牛肉拉面看装逼的书和弹吉他。”
“他过得白开水一样平淡不知道具体作息因为我也是刚刚来住,看他印堂发亮应该是没病没灾。”
“他是他们科长和爸妈的心头好,谁都没舍得打他骂他。”
“来这里住,是可以以家太远了不方便为由撒娇逃掉夜班,有你保护我觉得他很安全。”
我又问:“他是真的没有女朋友,对吧?”
“当然。”王五回复得很快,好像早就知道我要这么问。
“不过说不定有隐疾哦。”他又追加了一个鬼脸。
啊?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3
所以呢,我点这份面不是因为我爱吃,而是我想要尝试他喜欢的口味。一来二去,竟也成了习惯。
说起来很害羞,我每次都在假装是与他同桌就餐,扑鼻的香气不是我点的口味,而是他因为跟我聊天顾不上吃的那碗面不甘的召唤。我吃不完一大碗,每次来都要浪费半碗面和一桶粉红少女心。这才害得大嗓门的老板娘总是凶我。
今天不会了,恐怕一桶装不下。
“呃,不用不用。”我双手背后绕着手指:“我就住楼上现在回去拿就行。”
纸上谈兵这么久,计划了几万个跟男神正式交谈的开头,也和王五探讨了不少可行方案,没有一个来得这么尴尬而不是时候。我明明应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跟他在咖啡厅里偶遇说一声——“嗨,你也喜欢莫迪亚诺?”,而不是眼下,站在一屋子葱花味里cosplay土豆卖艺吃面。
“来这吃面的,哪个不是住附近?”男神的笑容很熟悉,“我跟你喜欢相同的口味呢,就当交个朋友。”
“谢谢。”我用手捋了捋刘海,假装淡定从容地落座。
两份面很快端上来,汤汁鲜白,泛着光泽的面条像天鹅的颈项微微高出水面,大片的牛肉置于其上,酱棕色衬着黄澄澄的溏心蛋煞是好看。
男神推过其中一碗:“喏。”
他喜欢说“喏”。我一直觉得这是个很书面的语气词,每个人都会说“呢”、“吧”、“吗”,但我只见过男神一个人把“喏”说得这么平淡自然,什么话到了他口里都是顺理成章的。
说起来是俗套的故事,我因为生理痛进了医务室,扭扭捏捏不好意思说出病因,值班的男神只看了我三秒,就拿过一盒益母草:“喏,给你。建议回宿舍多休息。不过现在天比较冷,你要是疼得厉害,就现在这把药喝了,缓过劲来再走。”
是个冬天的夜晚,我整理完采访稿吹着风回宿舍,半路上疼得受不了,要不是医务室近在眼前我怕是要躺在路上了。我缩手缩脚地在病床上坐了下来,男神面无表情地给我放好被子,居然就陪了我一夜。
从那以后他就是男神了。
我想方设法打听他所有信息,好像第一次心动一样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在小本子上记下所有听说的他。
没想到今天我们提前坐在一起吃饭了,可歌可泣,可惜他根本不记得我。
4
我捂着空荡荡的胃小口地吸了一口汤,把脸淑女地埋进碗里。
“听说你是写小说的啊?”男神随意地开口,吓了我一跳。
“什、什么呀,就自己瞎写着玩的。”我谦虚,特谦虚:“况且日子过得可枯燥啦,根本没什么可写的。”
“不要妄自菲薄,你这么努力,一定会成功的。”
并没有妄自菲薄,我的确是一个不怎么出色的写作者。不过既然男神都这么说了,我只要展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就好了。尽管事实上我的心都快激动炸了:男神居然这么体贴温柔善解人意!
“我倒是有一个故事。”
“嗯?”
“是关于一个吉他手的故事,最籍籍无名的那种,在女生楼下唱唱歌表个白还够用,真到了酒吧里和舞台上,分分钟沦为背景音乐。他也没什么商演可跑,晚上在酒吧提心吊胆地演奏,担心老板哪天一高兴就把他开了。结果没想到是他把老板炒了,因为他自己的原因。他有了超能力。”
我差点一口汤喷出来,这太扯淡了好吗!原来男神是走这种路线的啊,真是百闻不如一见,等一吃完我就记到小本子上去。
男神没看我,看上去很羞涩的样子:“是很没用的超能力,在夜晚变身长颈鹿。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要是知道原因早就拿出来卖钱了,说不定还会写成歌,总之不会是这样无可奈何。他原本住在城市边缘的小木屋,现在也不能睡了,它盛不下一只长颈鹿,酒吧的夜班工作也做不了了,长颈鹿别说是弹琴了,连手指都没有。他不能厚颜无耻地直接标榜自己高人一等,但如果参照‘物以稀为贵’的标准,他大概也属于世界上最贵的那一小撮人。他这么安慰自己,逐渐习惯了在每个夜晚安静地变身。”
“他现在只要吃树叶就能饱了,不再需要为食物发愁,这是他当长颈鹿后发现的第一件好事,他觉得很高兴。他等到城市睡着了,悄悄溜出来闲逛,他这才注意到这一爿居民楼的住户晚上都不喜欢拉窗帘。可能是因为郊区空气好,看得见月亮星星吧,这对城里人是非常难得的。这是第二件好事,他期待着很快就有第三第四。他变得很高,踏着嗒嗒的步伐在小街上游荡,发现了跟白天不一样的光景。比如有个被怀疑自闭的高中生,原来在家人跟前活泼得像只小猴子,而电视购物主持人才是真正的寡言宅男。”
“他看见面店里的卷毛老板娘住在二楼,平时他老觉得这个大嗓门的女人是到了更年期,脾气就像她烫坏的发型一样糟糕,可是现在从小窗户里一看,他发现她的眼睛里也有一水温柔。有个小宝宝躺在她身边的摇篮里,一边睡觉一边流口水,或许是她的小孙子吧。她织到一半的毛衣缀着一大球毛线,小宝宝睡不着,蹬着褪去够毛球,失败了就要哭一嗓子,她的丈夫又鼾声如雷,她一晚上要来回好几趟,白天自然脾气好不到哪去。”
“隔壁间住的也是一家三口,靠窗的是小姑娘自己的房间。这是个非常勇敢的女孩,可以单独睡觉一个人挑战跟黑暗魔王,这是她临睡前自己在床上表演的时候说的。她父母以为她九点就睡了,其实她要披着枕巾在床上打一小时滚,同一套演出服够她表演所有剧目。有一次她打滚的时候翻下了床,一直滚到窗户底下,看见一个翻转的巨大头颅,长着毛茸茸的有趣斑纹,她上星期刚在动物园里见过。她拍拍屁股站起来,踮着脚推开窗子,长颈鹿哎。你是长颈鹿吗?她问。”
“吉他手点点头。还好她只是个小女孩,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害怕,只有新奇。吉他手把脑袋凑近一点以便小女孩抚摸他。小女孩闻着他身上的动物气味,问,你身上怎么没有阳光的味道啊?动物园里的长颈鹿闻起来就有暖暖的热味。我当然没有啦,吉他手想,我是只晒月光的夜之神鹿啊。小女孩又问,什么是夜之神鹿啊?原来吉他手不自觉说了出口。吉他手编不出答案,结结巴巴,就是,就是……你要不要跟我一起玩?小女孩就爬上窗台抱住了吉他手的头,颤巍巍得伸着腿在半空里晃。”
“你不要怕,紧紧抱着我的脖子,呲溜一下就到我宽阔温暖的背上去了哦,吉他手安慰眼神惨兮兮的小姑娘。小女孩试了几下,一看离地那么远就浑身发抖,最后大叫了起来,我好怕。她爸爸推开门飞奔过来,吉他手立刻躲到树后。爸爸把她抱在怀里,怎么了宝贝?我想去长颈鹿家玩,可是太高了我害怕……爸爸睡眼惺忪亲了亲她的额头,这不是噩梦,别怕了快快睡吧。咦,窗户怎么开了?爸爸以为是自己粗心,关窗的时候没注意到树后面露出了一小截尾巴。小女孩最终没能去做客,吉他手晚上一个人孤单单很无聊。”
“后来又有一个雨天的晚上,吉他手不情愿地离开小木屋。他淋着雨经过很多楼房,走过小女孩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她站在窗台上冲他招手。小女孩打开了窗,雨水落在她头发上。吉他手走过去卷着舌头想把窗关上,你乖快睡吧,淋雨会感冒的。小女孩把脖子上的枕巾解下来铺在他头上,笑眯眯地说,戴上这个可以打败黑暗魔王的斗篷,你也不要感冒啦。吉他手好感动,他刚一变回来就回去找小女孩,想把枕巾还给她。可是他站在楼下才发现那扇窗竟然那么高,大雨把他的口水印冲洗得不剩一点痕迹。”
“吉他手回到小屋,第一次觉得小小的屋子逼仄灰暗,旧雨衣挂在墙上滴滴答答不停流泪。为什么高兴的经历过后就开始难过了呢。”
5
“是个有点没劲的故事吧……抱歉。”
故事说完,男神只吃了寥寥几口,倒是我的碗快见底了。
我摇摇头,笑得竟有些狡黠:“没有,你的故事很下饭。”
男神端起碗来喝冷掉的汤,咕噜咕噜,喉结性感地上下滚动着。
我鼓起很大地勇气,最后还是选了个保险的开头,我说:“听、听说,你喜欢我……”
听说只是诉衷肠的借口。也真诚也虚伪,也勇敢也懦弱。
男神懊恼地放下碗,瓮声瓮气的:“听谁说的,王五吗?”
他垂下眼帘,厚厚的眼睫覆下来,像极了一只长颈鹿的眼眸。
(完)
作者:于龙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