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好是初到这座城市的十年,说来很巧,平时不大看简书首页图片的我,被这张图片突然吸引了,然后是这个对我们年青人很有触动的标题:这座城市风很大。
十年前的今天,女朋友一大早就来到火车站接我,我是从上海一路站票过来的,背包里几件衣服,口袋里有几百块钱,还有一部手机。
我们在一所大学对面的城中村中租了一间房子,没有窗子,卫生间是男女通用的那种,一到早上,总要排上一会队。
城中村是很多人奋斗的起点,每个城市的城中村也大致一样,人口密度大,房东把房子能盖多高就多高,本来不宽的街道两旁到处是廉价的小饭馆,小杂货店,甚至一些成人用品店。走在路上,每个年青人都穿着光鲜,闻到的却是空气里漂浮的垃圾的味道。你能问我一下我当时的感受吗?
我告诉你,两个字,幸福。
我终于脱离了学校,与心爱的人有了自己的小窝,我们能在一起,对未来能开始有一些憧憬。
你如果问我吃过最好的东西是什么?
我会告诉你,是白水煮面条加上咸菜丝,吃的很幸福,一点都没觉得苦。
有一天,女朋友说想吃烧烤了,我们第一次来到了那家我们天天经过的烧烤摊,要了两杯扎啤,几十个肉串,吃的吐沫星子飞溅。
回到那个蜗居的小房子,我看看她,她看看我,我们几乎异口同声的说了一句:没吃饱。然后就是一阵大笑。
为了能锻炼自己,我选择了一家小工厂做业务员,工厂和我住的城中村正好是对角线,一个在城市的东北角,一个在城市的西南角,每天往返要用4个小时,倒几趟公交车,每趟都是从终点到终点的那种,即使这样,我很多时候还是抢不到座位。
当时还没有屌丝这个词,当时我的的确确是个屌丝,穿着廉价的运动鞋,用着山寨手机,唯一能给自己提气的就是,看到客户的来电,信心十足的大叫李总,张总,只有那时我才觉得可以向周围的人炫耀,我处在什么层次,那一点点的虚荣心才得以满足。
一天,女朋友告诉我,她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个跑业务的小伙子,背着一个大大的公文包,穿着一看就是很劣质的皮鞋,在电话里点头哈腰,她想到了我在不同城市间穿梭的样子。
十年间,我几乎跑遍了全国所有的城市,朋友说多好啊,可以顺道去旅旅游,我笑笑,不语。
我忘不了那些出差的时光,21岁的小伙子,在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来到一个个陌生的城市,手里拿着一张张地图,在寒风凛冽的东北,一次次被吹的折来折去,好不容易找到一辆合适的公交车,快到目的之后才知道公交早已改线,你拿的地图不知是多少年前的那一版。
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见到最多的客户,一早你从你蜗居的城市出发,中午在另一个城市的火车站下车后,一路小跑坐上赶到客户的那里的公交车,下来又是小跑直到客户的门店面前,深呼吸之后故作镇静的进去,处理完事情又是一路小跑到火车站,你知道耽误一分钟可能就赶不上去往下个城市的列车,你最恨就是每个窗口都是长长的买票队伍,排了一个小时队到你时,售票员拉下窗帘,扔下一句冷冷的话,我要下班了,到别的窗口吧。
又是重新排队,得到一张站票你都高兴的不得了,挤在拥挤的车厢里,站着你都能睡着。终于如你所愿到达车站后,往往是后半夜,你反而不在着急,走在静静的街上,随便往哪个方向,旅馆到处都是,可歇脚即可。
你会把门关的紧紧,如果有一把椅子还会用来挡住门口,晚上说不定有什么给你提供特殊服务的人来重重敲你的门。
付出总会有回报,城市总会有你的印记。
几年后,女朋友成了老婆,我们也离开了那个城中村,在市中心有了一个宽敞明亮的房子,一个大大的阳台。正如当年许诺给女友的一样,我们要有一个自己的家。
工作上也连续成为销售冠军,客户遍布很多城市。
十年间,你从青涩的小伙子,已为人父,你在这座城市生活,尽管风很大,但她包容你的一切,见证你的成长,这里的道路和空气中,有你的泪水和气息。
十年之即,接此机会,想对这座城市说: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