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睡醒以后,我真想立刻收拾好东西,找地方吃饭,给手机充电,编辑文章,处理视频。这些大概是我每日必做的事了。身体还没有完全苏醒,它很自然往回躺了。这种舒适是暂时的,我依偎睡袋玩手机,我随意点开了一个视频娱乐娱乐,可万万没想到,这一看剧就是五个小时。中途我有挣扎过说不要看剧了,挺浪费时间的,但马上找了个韧带拉伤需要休息继续看呗。后面想着还要赶路,还是不要看了,然后又给了个理由说手机反正也快没电了,看到没电为止就是天意。这里让我想到自己的自控力真的不怎么样,还好我是在野外,这要是在城市,懒癌一犯,没人管我的情况下一个星期就过去了。当我忍受不了自己时,又无比勤奋的找事情刷成就感。至少,野外,每一刻我都是为生存在战斗,这种真实活着的感觉让我珍惜每一天的生命。
但还别说,通过看剧这事我发现自己很奇妙的一点。是否我在野外呆久了,和看见饭菜一样,对看电视剧这种轻松无压力的精神刺激也变得格外敏感喜欢?我对城市的光鲜亮丽有种向往,虽然别人总说繁华过后,皆归为平淡。我有一点点想杀回城市,赚钱,买东西,在大街上跳舞,反正我是疯子,也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我。这种从另外一个世界回来,身上的野性挥发的过程想想就让人陶醉,大概我是披着羊皮的狼,城市人的焦虑和忙碌会让我更兴奋。因为城市生活对我来说就是度假。
通过剧中让我有情绪波动的地方,我大致知道自己对热血的东西(我看的是格斗场面[em]e401[/em])有反应,说明我骨子里埋藏着青少年时期不服输的精神,渴望通过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来证明自己。但好多年下来,我把自己变得与世无争,是否这部分能量被压抑了。
我大约下午三点吃了一份抓饭,天下起了雨。直到下午七点才从奥依塔克镇出发。从镇子上刚出发,一个骑驴的老爷爷迎面过来看到我,用手比划着,说我不行。这下逗乐我了,一路上人都是夸我的,我笑着用手回应,表示说您的毛驴不错。当地人流传一个段子,在新疆要饭的都要有一头毛驴,不然路没走到,人先饿死了。
我也亲眼看到大黑牛追赶大黑鸟的过程。一路上有很多开车的给我竖大拇指,我接受这种赞赏,因为万里走单骑嘛。尽管我对自己都麻木了,但巴基斯旦司机看到我会给我鸣笛,竖大拇指。提醒我在国外也是那么的受欢迎。
晚上10:30天终于要黑了,我忘山里的小路走,找到的却是一片没人的羊圈。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狼群,但我实在不想住臭臭的羊圈房子里。接下来,我成功住进了一户没人的房子。我判断,主人离开这里至少十天。在这里,有小伙伴会问我没钥匙怎么进去的,也会问我这样进到别人家房子好吗。在野外,我能探索到让自己存活下去的可能性就是合理的。况且这事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只是借宿。这就是野外的魅力。是世俗管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