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离那个街区只有一个原因,远离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随时、随地小便的垃圾人,这一猥亵的景儿是这座城市的硬伤,同时,也是一直进不了文明城市的街头巷尾。在这里,肆无忌惮的小便是理所当然,屋檐下、窗台边、犄角旮旯处,随处可见,完全无羞耻可言。殊不知,巴掌大的障碍物遮得了垢物,却遮不住粗鄙的陋习与龌龊的内心。《圣经·创世记》记载,夏娃和亚当偷吃了善恶果,眼睛变明亮,会分辨善恶,获得智慧,且从此拥有羞耻心。随着朝代的更迭交替,文化的凝聚积淀,羞耻心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宽泛、深远。大小便已经成为人类所有隐私中的最隐晦、最个人的行为,而在这里为何可以这样堂而皇之?
群体心理学有个词叫 “慎众”,“慎众 ” 是指当一个人身处大众群体中时,要格外注意自身的言行和表现。群体中的个人,无论性格或智力相同还是不同,群体都会使他们获得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个群体,有些闪念或感情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产生、或不可能变成行动。随时随地小便便是群体心理的无限制放大,原始的小部分群体的无节制、无羞耻的被视而不见,纵容了他们的行为,进而演化成理所应当,加之群体外部分人的从众心理,进一步推进了这一恶习的蔓延,以至于现在无法收拾,这便是群体的力量。群体之所以能够这样深入地影响个人,源于其数量给它仗势欺人、疯狂发泄的胆量,同时,高度共识的群体对某种默认的行为有病毒裂变式的传播相应,且很多自控能力低的人不知不觉便接受了某种默许式的暗示。古斯塔夫・勒庞( Gustave LeBon)在《乌合之众》中提到:个体一旦离开群体,其行为很可能发生变化,单单是它变成一个有机群体的成员这个事实,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情不自禁地做出同他最显而易见的利益和最熟悉的习惯截然相反的举动。换言之,单个的个人一旦离开群体,在个体羞耻心的作用下,是不会堂而皇之、肆无忌惮的随地大小便的,但是,一旦得到群体的默认或者传染,那么,他的行为就变了。
由詹姆士·威尔逊(James Q. Wilson)及乔治·凯林(George L. Kelling)提出的破窗理论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现象,此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纵火。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的,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若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一个人肆无忌惮地光天化日之下随地大小便,如果没有人制止,很快就会有人效仿,直至无法收拾。这个现象,就是犯罪心理学中的破窗效应。所有的不良行为,如同是打破一扇窗,流风所及,如果定力不强、修养不够,很容易让自己的防线也失守。因此,慎众,慎的是从众,深处群体之中,要时刻怀揣警觉之心,不被“生态”所染,不被“情绪”所惑,不被“氛围”所乱,出淤泥而不染,方显做人的大智慧。群体中稍不留神便迷失、堕落于万丈红尘中,时刻提醒自己,不是说大家都做,就是正确的,就不是犯法的,法律并不会因为人多而对你的行为熟视无睹,三聚氰胺是当年行业内的潜规则,最终不会因为涉及的企业众多而有落网之鱼。
如此,见不贤而内省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