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所从事的出版和写作行业中,最好的习惯就是稳定而又持续地输出,也就是每天都坚持写一点。
盘点古今中外那些知名作家,很多人之所以能不断地推出好作品,得益于他们良好的写作习惯,好的习惯甚至比天赋还重要。
比如文艺青年都熟悉的村上春树,每天凌晨四点开始写作,写到上午十点为止,而且每天都要写满十页,也就是至少4000字,实在写不下去的时候也要逼自己写满十页。“像刀架在脖子上那样。”
每天都写,是提高写作水平最有效的手段,哪怕只写500字。
做编辑的人,最讨厌的事就是作者拖稿。即便是很多专业写作的人,也做不到每天持续写作,往往在快到截稿日期,才开始爆发小宇宙,没日没夜地加班,在最后期限之前拼了老命交上稿子。
拖延症恐怕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如果不拖的话,每天写3000字,其实一个月多一点就能轻松完成一本十万字的书。
所以那些靠一支笔赚翻了天,高产到惊人的作家,大多数靠得绝不是惊世才华,而是相当靠谱的工作习惯。
畅销书作家史蒂芬·柯维在《高效能人士的7个习惯》中说,习惯是知识(做什么)、技能(如何做)和愿望(想做)的交叉点。习惯一旦培养成功并运行起来,就能确保我们循序渐进地达成目标。
很多人都说写作靠灵感,没有灵感的时候索性什么都不写。我觉得这是一个挺扯的说法。
所有创造性的工作,比苦苦等待灵光乍现更重要的是,进入一种专注的“心流”状态。而这种“心流”,只有在勤奋而持久的工作中才能够不断出现。
梨园行说“一天不练手脚慢,两天不练丢一半,三天不练门外汉,四天不练瞪眼看。”写作也是这样,只有持续不断地写,大脑里才会逐渐培养出来关于写作的敏感度,在每次写作的时候调动意识,触发灵感,千万不要指望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能培养出写作的感觉。
我觉得,那些常年写作的大咖们,就是靠持续不断地坚持,达到了一种“化境”。作家严歌苓在文章中写道:写作是一种瘾,必须每天都得写,一连多日不写,连新陈代谢都不对了。然而能不能过上那把瘾,就取决于你认不认真,能否全身心投入。
她说:”背对世界,把所有杂念排除,把精神凝聚到白热程度,把所有的敏感都唤起来,使感觉丰满到极致。于是乎一些意外的词汇、句子在纸上出来了,它们组成了人物细节、行为,再往前逼自己一步,再越过一点儿不适,就达到了那种极端的舒适,因为自由了,为所欲为了。“
从严歌苓的心得,可以明显地看出来,练笔就像练功一样,要到达一定的程度,感觉才能到位。至少你得逼自己经常写,用心写——最好是每天都写!
严歌苓一坚持就是二三十年,硕果累累,先不说成电影改编改编成电影大热的《芳华》,之前的《小姨多鹤》、《陆犯焉识》、《少女小渔》等等,哪一部作品拿出来都赫赫有名。
另一位我特别喜欢的女作家梁凤仪也是如此,她有随时随地写作的习惯,哪怕是坐飞机或者坐船,只要能坐下,就写个不停。甚至有一次,她遭遇了匪徒入室抢劫,被绑在椅子上十几个小时,获救后,在等待警察抓捕劫匪的时间里,仍然在写作。持续的写作令她灵感不断,创意不断,笔下的每个故事都精彩绝伦。也正是依靠这种勤奋的写作习惯,41岁才开始写作的她,作品达到了百部以上,后来她成立了自己的出版公司,起名为”勤+缘“,确实,万事都是要靠机缘的,但肯定要”勤“字打头,否则一切都免谈了。
一个人如果长期持续地写作,肯定会被倒逼着进行输入,多读多思再多写,进入一个阅读与写作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
阅读和写作,是改善生活现状最快的方法之一。无论你觉得目前的生活是否令自己满意,坚持这两件事,都会让生活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