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21岁生日当天开始我的马拉松。到现在,比赛没参加过几场,膝盖上的伤倒是愈发地难忍了,想来也是自己作死吧。
身边会有人问,你干嘛要去跑马拉松,这么累不说,还要花上一大笔钱。是的,可以说花钱买罪受。但还是挺开心的。原因无他,就是想给自己平淡的人生找点乐子。到处跑跑,看看风景,放松心情。
村上春树也曾参加过马拉松,而且是一百公里的。一个作家也许是为了体验生活,激发灵感,才会这么干吧。而我一个小小的普通学生出于对生活的追求这么干也不为过。在跑步的过程中我大多只是一个人。也是一个人挤火车赶向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场疲惫的旅途中,总会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情。
学校里的无聊以及周围生活的无趣更促使我的脚迈向一个个未知的地方。我还是会一直跑我的马拉松的,直到我被周围的人所同化,一起无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