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乘地铁回家,意外地遇到两个做房产的在讨论买房子的事。在上海,房产在很多人眼中,是升值的硬通货,为了能够多买一套房子,他们往往能琢磨出一些匪夷所思的办法。
最普遍的,要数假离婚了,两夫妻办个离婚证,就从夫妻变成了个人,于是,每人就可以多买一套房子了。这方法听多了,其实还不是很难理解。
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其实还是它的各种升级版,比如假离婚之后再随便找一人假结婚,于是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又可以买一套。
地铁上做房产的两人其实就是说的这类事,但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因为房产这东西,找外人还是比较玄乎的事,如果出纠纷是特别麻烦的。于是,夫妻两人假离婚后,妻子又和公公结婚了,这样作为一家人就房子也能买了,而且还比较有保障。
听到这里,脑筋着实有些转不过弯来,照这样的说法,那男的该喊他老婆作媳妇呢,还是喊妈啊?如果他家家庭条件还可以的话,是否还可以和他岳母再结一次婚呢?那样又可以再买一套房子啊。
说实话,房子的潜力已经听了十几年了,从小的时候就听到身边关于房产的各种声音,羡慕者有之,为之奋斗者有之,但着实想不到,为了能够多买几套房子,就会有人做出这样可称之为荒唐的事。
要知道,作为一个泱泱大国,我们从唐朝开始就有了“七出三不去”的说法,明确地规定了休妻的前提条件,凡是没有照规定就进行休妻是不被承认的,而且在那个民风淳朴的年代,如果有人随意提出休妻,那不管是仕途还是名声都是会受极大影响的,可以说代价极大。
哪怕是近代,两个素不相识的男女若要结为夫妻,也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能名正言顺地结为夫妻。我们的老一辈,如果说存折还有可能保管不当的,可当你问他们,他们的结婚证在哪里,他们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可见,在我国,婚姻一直就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如今,我们成了新一代,结婚变得极其简单,一男一女,拿着各自家里的户口本与身份证带过去,把结婚证拿回来,两个个体就成为了一个家庭。这看起来是蛮好的。
可是,如今离婚证的办理,好像也变得特别简单,小两口之间动不动地就以离婚为要挟。于是,功利性的离婚也就变得极为平常了。
可如果说两人的离婚买房还算能接受的话,连基本的伦理都不在乎了,人还能称之为人吗?当一个人连这些都不在乎了,当他们的孩子长大,问他们,“那两年的政策每个家庭一套房,我们家怎么这么多房子?”
那聪明的父母,该怎么去回答他们的孩子呢?
有钱有思想的人啊,我还是劝一句,真有那个脑筋,不如好好去想一想,怎么去更好地工作,或是更好地创业。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了,相信并不比现在房产的行情差。
人,终究还是需要底线的,若是连原则都随意抛弃,终究只会被社会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