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我们在罗布泊游荡了22天后,终于回到J市,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可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1、偶遇徒步罗布泊故人
2016年3月的一天,那位曾经与我一起徒步罗布泊的同城媒体副总编W请吃饭,在酒席上,我意外见到了当年罗布泊探险队的队长兼总指挥——W总,这位当年曾叱咤罗布泊的探险者,J市一家大企业的董事长,如今已经年近七旬,退休多年。
W总也没想到会遇上我,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哎呀当初不让你在十级沙尘暴里上大号,你非要去,说是习惯改不了,过去这么多年,习惯改了吗?”
座上的人都哈哈大笑。
今年3月份那会儿,我正在最后决定是不是要跳槽,一方面很不舍,一方面又觉得迟早要走,百爪挠心般的烦恼,简直就像是有几千只小猫在撕扯自己这小小的心脏。
菜咽到嘴里,不知道什么滋味,别人说什么话,我也根本不进脑子,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知道我在罗布泊十级沙尘暴里非要上大号经历的人,全都笑抽了,我也只好讪讪地咧咧嘴,做出一个笑的模样。
吃饭。
我挨着W总坐着,他给我夹菜,夹到我盘字里时,他想招呼我一声,“张……”,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喏喏地接了下去:“张……张老师。”
我顿时一呆。
十几年前,在罗布泊的那段往事,一下子又回到了我的脑海里,清晰可见,历历在目。
2、“一饭之恩”
2004年12月,我们去罗布泊探险时,W总是探险队队长兼总指挥。他是军人转业,身上有着军人的刚硬气质,他曾把J市一家濒临倒闭的建筑企业,改造成一家很厉害的大企业。当时他50多岁,酷爱探险和摄影,拍的照片也是一绝。
曾经有一次,一群野骆驼以比我们越野车还快一倍的速度从远处跑过,W总不管不顾往前一跳,抓起相机来就拍——结果只有他拍到了飞奔的野骆驼,但也把脚给崴了。
在罗布泊的22天里,我每天与另一位媒体同行——就是那个长得挺帅的同城媒体副总编W一起,写穿越罗布泊寻找彭加木的稿件,一天一篇。
罗布泊里当然不可能有手机信号,于是我们的写稿模式,就是每天晚上结束寻找后,回到营地,连饭也顾不上吃,先在本子上把今天的所见所闻写下来,然后通过卫星电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给报社后方的编辑听,他们记录下来,第二天见报。
那时候,每天在本子上写完当天的稿件,就到晚上九点十点了,我们住的是上百公斤重的大帐篷,很厚,呆在帐篷里打卫星电话,信号非常不好,时断时续听不清,于是我一般都是站在帐篷外面打。
夜里的罗布泊非常冷,零下三十多度,而且越往罗布泊腹地走信号就越不好,每天都要站在帐篷外面断断续续打上一个小时,才能读完稿子。收起电话后,才发现全身都冻僵了,尤其是手已经完全没有知觉,连卫星电话都拿不住。
这时候,一般都到晚上11点了。
因为忙着赶稿子顾不上吃晚饭,而且还要到帐篷外面去读,厨师也就把我们给忘了,回来时他早睡下了,帐篷里黑灯瞎火的,于是我常常饿着肚子睡觉。
有一天晚上,我刚读完稿子,又快11点了,我哆哆嗦嗦地跺着脚准备回帐篷睡觉,却看见W总端着个碗,朝我走来。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碗,可手已经完全冻僵了,没有知觉,刚接过碗,结果咔嚓一声,碗掉到地上,里面的羊肉炖胡萝卜撒了一地。
在罗布泊,粮食和水是非常非常珍贵的,要不然也不会20多天不洗脚刷牙洗脸,更何况,人家给我做饭等到这么晚,我怎么能摔了呢?下意识地,我赶紧跪在地上,把碗里的菜捡起来,也顾不上里面搀着的沙子,呼啦啦就给吃了。
在罗布泊遇上沙尘暴是家常便饭,羊肉拌沙子更是餐餐都有,早已把自己的小胃练成了强大的鸡胃。所以我也没当回事,吃完后把碗递给他。W总接过碗,一句话没说,只是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从那之后,我们之间形成一种默契,每天晚上十点多甚至更晚,别人都睡下了,W总都会等着,估摸着我快读完稿子了,他就悄悄把剩下的饭热一下,等我回帐篷吃。
在罗布泊,我一共写了22篇新闻稿,每天一篇,W总也一直每天夜里给我热着饭。
3、没有什么习惯是我们必须要做的,是绝对不能更改的
在寻找彭加木的十几天里,我们寻找的区域主要是盐壳地,几乎每个人的鞋都给扎烂了,脚也血乎淋拉的。
我第一次走沙漠,没经验,就带了一双袜子,连穿了好多天每天也不换袜子,时间长了,血就与袜子粘到了一起,脱也脱不下来。
W总就教我,憋住气,忍住呼吸,猛地一下连皮带血拽下袜子,然后把脚插到沙子里,反复摩擦搓,这叫“沙疗”——你别说,还真管用,脚不但没有感染化脓,反而在沙子里快速止血,还消了炎。
W总的脚也是都被磨破了,他有糖尿病,脚破了很难好,不过W总性格坚强得很,他也是一下扯下袜子,然后把脚埋到沙子里“沙疗”,我们一老一少,经常就这么一边在沙子里摩擦搓着脚,一边大声谈笑,说到开心处,两个人一块哈哈大笑。
然后,他就会去帮我借袜子。“喂,你们带了几双袜子?匀出一双来给大波波……”
靠!我这才发现,人家都是带着十几双袜子进罗布泊,就我带了一双。然后靠穿着百家袜,走出了罗布泊。
在罗布泊,我跟他学会了怎么用一根头发挑破脚泡,怎么用沙子消毒,怎样在沙尘暴里忍住不上大——其实最后这一点我始终也没真学会。
在那次著名的十级沙尘暴里上大号被刮出去几个跟头之后,W总就一个劲地摇头叹气,说:“没有什么习惯是我们必须要做的,是绝对不能更改的,很多习惯,要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变。社会就是这样。将来你就会明白了。”
后来,我的确明白了。长大后的我只守住最底线和最无关紧要的东西,最底线的东西不能变,最无关紧要的东西变不变无所谓,而处于中间阶段的很大一块“习惯”,都让位给了环境。
这些天,我学会了很多。
4、一百万啊一百万,可是我不干
从罗布泊出来,我家人来人往,来的都是说客。
先是W总公司里的副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探险队员,然后是我们报社和集团的领导,主题只有一个,W总想认我做干女儿,希望我能叫他一声干爹。
当时他就一个儿子,没在身边。
我知道他是真心的,就我这么一个芙蓉姐姐扩大号,他记住的,应该是那个夜晚跪在盐壳地上捡起带着沙子的饭,那个十级沙尘暴里咕噜噜滚出去还要上大号的野胖丫头。
但是,我接受他的人,却不能接受他的身份。大波波无法容忍别人说一句:“大波波认了一个大老板当干爹耶。”
那样,大波波还怎么在江湖上混啊。
大老板,成为横亘在我们之间,始终无法越过的鸿沟。
单位有人劝我,你认了他吧,好让他给咱们投广告呀。我说,边儿去……
后来,他们说可以往报纸上投一百万广告,换取我跳槽,去他们公司做宣传处长,薪酬可以商量,或者叫他一声干爸。
一百万啊一百万,可是我不干!
那时候的我有新闻理想,而且除了新闻没有别的理想。我靠,请不要以今天的目光杀死十几年前蠢萌的我。
后来,我结婚,W总和探险队队员们都去了,新娘子大波波我穿着一身湖蓝色的晚礼服,袖子一撸,奥,礼服没袖子,那就一脚踩地一脚踩着椅子,跟这帮哥们喝得昏天黑地晕了吧唧。
他就住在我们报社附近,但我们很少见。
再后来,就没了联系……
5、一声“干爸”,迟到了十几年
再见,已是十几年后,在这场事先互相并不知晓的酒席上。听着他迟疑着叫了一声“张老师”,我突然觉得心里一酸。
从罗布泊出来几年后,他就退了休,如今已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爱摄影,爱锻炼,爱吃胶东大包子,还是那么一副军人的硬脾气。
此时,横亘在我们之间的“大老板”那道鸿沟,已经彻底填平,他只是一位普通退休老人,我是事实上的中年妇女,我们一老一少,不,是一老一中之间,再无心理障碍。
饭桌上,我想叫他一声“干爸”,但迟疑很久,还是没叫出来。
终于,酒席结束,有人送我们回家。我跟他并排坐在车后排座位上,谁都没有说话。
终于在快要到达他家时,我鼓足勇气,叫了他一声“干爸。”
他没说话,把头靠在车后座上,半天不说话。
我解释:“当年我不愿意喊你,是因为当时你是个大老板,我不想高攀。”
他点头,说:“我明白,丫头。”
此后,他经常给我打电话,我也经常问候他一下。有一天,他在泉水边拾了几根水草,回家后放到脸盆里,水草竟然开了几朵白色的小花,老头高兴坏了,给我打电话,说这是他这么多年没见过的稀罕事,他开心地像个孩子,我在电话那边,也开心了半天。
其实,我大学毕业后就一个人留在J市,这里没有家人没有亲戚,这些年来,我一直很渴望有人会像家人那样关心关心我,我有苦恼时也可以有人说一说。
但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上,我有洁癖,我不想掺杂进去任何东西。但求心之坦然,这样交往起来才更自然,心里也更舒服。
一声“干爸”,迟到了十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