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往事
故事的主人公A是出生在埃塞俄比亚的一个男孩,一个地处非洲东北部工业很薄弱的国家。由于国家内部长期的饥饿与贫穷,导致人民的犯罪率大大增加。A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偷窃犯罪,抢劫杀人被当地警方列为头号通缉犯,多年在逃,几年见不到儿子A一面。男孩A的母亲在当地是一名小有名气的企业家,虽说算不上特别富裕,但A也能轻松做到衣来张手,饭来张口。从小到大穿的都是最贵重的衣物,用的都是最精致文具,吃的都是最奢侈的饭菜,上的都是当地最有权威的私人学校。 在A的眼里没有什么事是母亲办不到的。
人们常说上帝都是公平的,他会为你推开一扇窗却不忘记关起一扇门。在A的眼里也是如此,A享受着其他孩子都渴望的生活,也失去了在童年乃至一辈子最珍贵的父爱。在其他孩子眼里A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少爷,他不用每天为了一家人的晚饭在路边乞讨,不用每天在几份工作中穿梭奔跑,更不用那么努力的学习因为他有一个开公司的母亲。但是只有A自己知道,他是孤独的。他渴望放学之后有两个人来接他,带他去吃他最爱吃的棉花糖。他也渴望家长会时可以上台玩亲子互动游戏,三只小猪。可是当父亲走了以后,这些也都成为了A童年时最奢望的幻想也是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
时间回到三年前,1985年,是母亲事业最辉煌的一年,也是一家人在一起的最后一年。那时的A五岁。母亲的事业蒸蒸日上,父亲的事业到处碰壁,导致原本幸福的家庭出现了裂痕。父母常年在美国打拼,所以A是姥姥带大的。A的姥姥从小就看出来这个孩子不同于常人,倒不是因为别的,比起其他孩子那么多被家长教唆出来的理想,她还记得A的第一个理想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厅。“姥姥我想开一家大的餐厅,在我们镇中心,因为有那么多的人都吃不上饭,饭店又那么贵,我想每天让他们来我们这吃饭,这样他们就不会去干坏事了。”姥姥心里咯噔了一下,这个孩子想到的会是这些。至于A的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理想她也都铭记在心,分别是开一间最大的超市,当一名警察还有当一名老师。姥姥心想,可能这个孩子命中注定就会变成一个善良的人,这是一个很难改变的事实。但是她也没想到接下来的路,A会走的无比艰难。
1988年一月,父亲离开了整整两年。这一天是非洲的圣诞节,但是天却阴森森的,不一会儿就渐渐下起了雨。A坐在他的小板凳上,手托着下巴,静静的看着他的同学一个一个的被家长们领走,那种渴望又痛苦的滋味,一丝不挂的写在了A的脸颊上。“A同学,你的父母呢,我们马上就要关校门了。”“老师再等等,求求您,再等等,他们应该很快就到了。”老师无奈的看着A,他知道这已经是他的第二十四次“加班”。天变得越来越黑,乌云也都纷纷跑出来作祟,这时校门外出现了一个高挑男子的身影,他穿着一件厚厚的皮衣,带着墨镜,浑身上下透出了一个黑手党的气质。A显然也注意到了他,因为他既不是他的父亲,也不是学校门卫,更不像是教过他的老师。那么他是谁,显然A陷入了沉思,他一动不动得盯着这个男人,从他进入校门一直到站在他的面前,他都没有给A带来一丝丝的好感。“您好老师,我是他的家长,来接他的,抱歉让您陪着他这么久,谢谢了”。“我不认识他!”A对老师喊道。“是我母亲让我来接你的,你的生日是1980年5月15日,你住在菲尔德大街526号4栋3号,你家里的佣人叫怀特,你的父亲是在逃嫌疑犯,我说的没错吧,是你母亲让我来接你的,A”。这一番话让年幼的A惊呆了,他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说些什么,他也仿佛明白了什么。A紧紧的抱住老师的大腿,两行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A,既然你的家长已经来了,那你就跟他回去吧,老师也要走了。”“我不!”A大喊道,双手也抱的越来越紧。“我现在立刻给你的母亲打电话,要不要她在跟你说两句,让她亲自来接你走,你这个不听话的孩子。”说着,这个男人掏出了一部崭新手机,这部手机A好像也看过母亲用过。一番周折后,A被这个穿着皮衣的男人带上车了,回到了家。“我是G,是你的母亲的男朋友,也即将是你的继父,以后最好给我老实点,否则我打死你”说完,A头也不回的朝家门口跑去,他深深的感到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只有他的母亲可以依靠了。而这个男人G,就会变成他一直的噩梦。
1989年一月,父亲离开了三年,A也被同学欺负了三年。A的父亲不像母亲那样,作为家里罕见的独女,从小接受着良好的教育,成长的路更是无忧无虑,他们完全是来自不同世界的两类人。A的父亲家中的三个孩子都出生在平民窟,镇子里最脏最破最乱的地方,甚至很多人想买菜经过这里都会选择绕行。而A的父亲却是最晚出生的那个,不仅被父母打骂还被哥哥姐姐欺负,他从小打了四份工来维持家中生计,而A的爷爷每次赌钱输光的时候还会经常打A的父亲。他在学校平均一天要和别人打三次架因为其他同学无时无刻都在嘲讽他的身世。无论他打不打得过都要去打,好多次直到头破血流才肯罢手。他发誓这辈子要有所作为,要让别人看得起他,让瞧不起他的人最后都跪在他的面前向他认错。他半夜偷偷摸摸去工地偷了几块砖头,每次上学都随身放包里,当同学们开始围着他的时候他就会亮出来警告他们,之后他再没受过欺负。他意识到自己必须做些什么来改变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状况,他发现接壤国特别缺粮,而自己家附近就有粮食工厂。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偷了六袋粮食,扒上一辆盛满难民的火车去厄立特里亚去卖他偷来的几十公斤的粮食,然而火车上并没有他的位置,他也没有钱买票因为粮食还没卖出去。情急之下的他只能蜷缩着他骨瘦如柴的身子,钻到存放行李的大铁笼子中,躺在别人的行李上度过了三个半小时的时间。正值两国交恶期间,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然而他父亲走的这条倒买到卖粮食的路却越走越通,一点一滴的积累,敌国人开始熟悉这个能给他们带来粮食的救世主,纷纷把手中的饭票银票,锅碗瓢盆都带来给他。就这样,他才有了立足的资本,他也不再是一个散发着铜臭味的烂仔,而是一个充满自信的“商人”。但是他做过的那些坏事,早晚要还的。只是现如今春光满面的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条“新大陆”是他自己发掘的,也是他自己埋葬的。
A在小的时候和他父亲并不像,A只能像一只羔羊一样任人宰割。胆小懦弱的A甚至连班上的女生都不敢惹,所以他自然成为了全班人的笑柄与出气筒。就连A喜欢的女生,他都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更别提和她说话了。其实A希望和他们成为朋友,可以一起吃饭一起游戏。然而他在班级里永远是那一匹独狼,始终无法融入到那群狼的圈子里,无论他做过怎样的努力,做出怎样的改变,狼群对他还是无动于衷,反而变本加厉。每个人都是,在很小的时候还没有具备那么会算计别人的能力,所以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源自他们的本性。但他们非常容易被外界的声音所误导,认为别人说的一定是对的,有两三个人这么说一定是真的。所以A的缺点便在显微镜下不断放大,他也被完全的孤立。这对于一个刚刚失去父亲的孩子来讲,是一道致命的疤。尽管A的性格和父亲的确不想,但他们终归是父子。他的父亲年幼时只跟他看的顺眼的孩子玩,看不顺眼的话都不说一句,这就是他活了四十年只有一个朋友,也许这就是这对父子的命吧。
A从小就知道,就算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放弃了他,他也不能放弃自己。还好上天给了他一个不错的脑子,A并没有和其他同学一样,走上去社会当混混的这条路,他被镇上的第一中学录取。“是时候和过去再见了,无论好坏,我都不想再回忆了。”一米六零的A在心里嘀咕道。转眼十二年,A已经变得遍体鳞伤。他时时刻刻想改变这个病态的世界,他也时时刻刻被这个病态的世界改变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