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记录一下我初三为什么能一口气看完《百年孤独》。
那还是一个周五的傍晚,我和同学一起在当地的一个卖课外书的比较大的书店,在仅有的一墙课外书中,摆了一排最新的书。其中一本呢,就是《百年孤独》。
这对于一个少年来说,这个书名可真是太装逼了,孤独!还要有百年!甚至连作者的名字也是好听且装逼,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个名字真的酷的不得了。于是好奇的少年就买了这本书。
在我们这个地方的初中,每天早上都要在操场上跑操,之后再站在操场上听学校领导们的或励志,或批评的发言。早已听腻了这些发言的我,于是就每天早上带着这本《百年孤独》在操场上跑操,之后在听领导讲话的时候看它。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跑操那么辛苦还有带一本书。可以说是我觉得这本书有趣,又或者是对这本书的荤段子吸引了,但是首当其冲的原因我认为是因为我们每天早上都需要“自觉”带上一些册子背单词或者语文。所以索性我就带一本小说,还能让站在这里的时间过的快一点。
这里还需要解释的一点是我们学校的广场(学校里没有正规操场,还是在一个简单的国旗广场上跑步)。本来初一初二初三是从红旗杆逐渐往后排的,后来领导们嫌后面初三的学生不听话就把初三生的位置安排到了红旗杆的后面。
接下来就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了,现在回想起来还会有一些紧张。在一次宣誓的过程中(至于宣誓的是啥,大概就是好好学习,不让父母失望之类的),我左手握拳抵在太阳穴旁,右手拿书,低着头边看书,边张嘴跟着宣誓。也忘了具体看的哪一页,只记得是沉迷书中情节了,突然有一只手出现在了我眼前,放在了我正看的津津有味的书上,没有人知道当时这只手要干嘛。于是我头脑一热就把这本书抱在了胸前,做出了要誓死保卫这本书的决心,要与本书共存亡,同时那只手也被我压在了胸前。于是那手就开始甩啊甩,甚至我都被甩在了地上。当然书也还在我胸前。那是我从未拥有过的力量,或许在下次生死存亡之际才能再次爆发出来。有幸的是,手的主人是一名语文老师,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名副校长,他并没有对我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处罚。在把我从地上拉起来之后也说,“就是看看你这是什么书,又不收你的书”。原来是虚惊一场……当时拿在我手里《百年孤独》也拥有了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经历和无法修复的损伤,而我的双腿也已经开始了发抖,很难想象为什么当时我会有那样的举动,或许那就是生死攸关时刻的应激反应吧。
后来,这位校长确实没有没收我的书,看了看我手里书的书名,具体说了什么已经从我死机的大脑中飘走,还依稀记得的就是,“以后反应小点……”。
上面就是故事的高潮了,但我为什么能看完《百年孤独》呢?
发生了上面这种事情,班主任肯定是要参与一下的。副校长走后,班主任就走上来(之前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过来),“把书给我”。很听话,也没有太多抵抗,不由自主地手就把书递出去了。
那天的晚自习结束后,班主任就把我叫到了办公室,说,我非常理解你看小说的心情,我晚上看电视剧有时候也是一集一集停不下来。说的好好的看完这集就睡觉,但往往就看到了三四点。我知道收走了你这本书你也整天悠着这本书呢,也好好学习不进去。这样吧,这周六过礼拜的时候,你找我,把书给你,周日在家的时候把书看完。看完之后啊,再写一篇读后感,交给我,行吧?本来我还想狡辩下没有看入迷云云,没想到老师竟然主动给机会把书还给我,这还有什么好狡辩的,能把书拿回来就好了。
《百年孤独》这是一个听起来就很有意思的名字,甚至在我看完百年孤独的一次初三语文考试中我还不知好歹的写了一篇叫做《我读懂了孤独》的作文,当时语文老师给我的评语是:你真的读懂了孤独吗?即便是现在问我,我也只能回答我很喜欢《百年孤独》,当时初三的毛头小子简直就是关公门前耍大刀——现 (献)丑。当时就是仅仅一个周日的时间,我就看完了这本书的90%甚至更多,说看懂了纯属扯淡,人物关系我都搞不懂,即便是我在高中的时候重新看这本书也依旧没有搞懂人物关系。什么何塞·阿尔卡蒂奥啦,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啦,这些名字记得倒是很清晰,但是要我对应布恩迪亚家族的某个成员,对不起,不知道。
初三读这本书的时候还有一次被我的语文老师看到,当时老师给我的建议就是——你初三学生不太适合看这种书。适不适合不太知道,能支撑我把这本书看完的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文中露骨的描写。以至于这本书是让我最回味无穷的一本书,从初三的初次阅读,到高二的重温,再到如今,谈起小说,我首先提到的肯定就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它就是我目前读过小说的NO.1,也是中国众多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鼻祖。
初三的我,由于消息的闭塞,并不知道外界对《百年孤独》的盛誉以及大量的读者对本书混乱的人名,魔幻的情节,乱伦的家族的怯畏。本来,奥雷利亚诺和阿尔卡蒂奥两个名字在书中重复出现,再加上布恩迪亚家族里的各种乱伦,书中的人物关系于我而言简直乱的一塌糊涂,即便是族谱图我也没有查找。但是一天的时间,那里顾得上这些,一行长的人名看到了就直接跳过,奥雷利亚诺和阿尔卡蒂奥,混了就混了,先看故事的情节。于是,正如黄鸭兄所说,“然后,你变成了遗忘的同谋。”不知道这是不是马尔克斯的本意,我的对阅读《百年孤独》的总结就是——遗忘。第一次阅读,能帮助你读下来这本书的工具不一定是族谱图什么的,遗忘才是。(也有可能是我太懒的借口)
无论如何,《百年孤独》是一本最适合重读的书,因为几乎没有一个人能流利地把整个故事的情节捋顺,也很少有人能够彻彻底底地看懂这本书,我读不懂何以为孤独,但我或许已经被感染了失眠症——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遗忘。
Ps:本来以为几百字就能写完的,没想到啰里啰唆说了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