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初最大案之一的“胡惟庸谋反案”,从洪武十三年正月初二朱元璋接到报案,到正月初六朱元璋把胡惟庸及其受牵连者的家族全部诛杀,仅仅四天内就处理完毕,不免让人觉得朱元璋过于轻率急迫,跟他一向稳重谨慎的作风完全不同,那老朱为何要匆匆处决胡惟庸呢?
“胡惟庸谋反案”导火索——胡公子的车祸命案
关于胡惟庸“谋反案”的导火索,有一种说法是“胡惟庸儿子命案”的追责。简短些说就是,胡惟庸家的公子是京城一大恶霸,一般人见他上街,都躲着走,唯恐一不小心就惹上大祸。有一天胡公子可能喝了酒,晕晕乎乎上了马车后,就嚷着让马夫加速行驶,想体验下飙车的快感,马夫不敢违抗,马车便飞箭似得奔了起来,忽然间马车夫发现前方有人,赶紧勒住马缰,来个急刹车,不曾想由于惯性,把胡公子给颠了下来,不巧的是,一下子给摔死了。胡惟庸听到宝贝儿子死了,顿时怒不可遏,叫人将马车夫绑了,活活打死。
朱元璋知道后大为震怒,胡惟庸马上派人送给死者家里好多的金银作为抚恤,想私了,可朱元璋不依不饶,坚持依法办事,这下胡惟庸真的害怕了,于是决定铤而走险,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便遣人阴告四方及武臣之从己者”。《明太祖实录》《明史·胡惟庸传》
胡公子出事后,朱元璋没将胡惟庸怎么的,更多的是严厉训斥。朱元璋不露山不显水地敲山震虎,目的就在于以威慑来促使胡惟庸“叛逆奸党”内部土崩瓦解,其中的胆小者最先会动摇,甚至是告密。朱元璋是老司机了,在经历了无数生与死的炼狱生活后,他很有自己的一套。果然,洪武十三年正月初二,御史中丞涂节最先出来告发,说“左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等谋反,及前毒杀诚意伯刘基事”。接着另一个被贬为中书省属吏的原御史中丞商暠也出来揭发胡惟庸众多的不轨之事。《明太祖实录》
四天时间处理完了这样一桩“谋反”大案,草率吗
朱元璋在接到告发后,马上组织朝廷大臣对胡惟庸案进行廷审,凡是审定出来的“谋叛”人员,立即予以逮捕。由于政治高压,用刑也猛,涉及的人员越牵越多,到后来就连首先告发的涂节和另一个曾经与汪广洋一起弹劾李善长的陈宁都给扯了进来,朝廷大臣认为:“(涂)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明史·胡惟庸传》
正月初六,胡惟庸为首的一大批“奸党”分子及其家族被全部处死,不过在《明实录》中对朱元璋做了美化,说他赐死胡惟庸与陈宁等人。《明太祖实录》
四天时间就处理完了“谋反”这样一个大案,实在令人惊讶和费解。谋反本是一项特别大的罪名,属于传统社会中所谓的“十恶”大罪中的首恶之罪,而所被告发的又是当朝的在职的左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明初特大要案,非同小可。按常理,办理这类事情决不能操之过急,而是慢条斯理地穷本溯源,这样才能将其一网打尽。但在这件事上朱元璋似乎做的相当马虎草率,这也有违于他一贯的做派,令人想不懂。
截然相反的两种说法:第一,想保全李善长;第二,为了牵连李善长。
对此史学界有自相矛盾的两种说法,第一种观点认为:朱元璋之所以这么急急忙忙地处理“胡惟庸谋反案”,其真实意图是想保全李善长。李善长既是谋叛“逆党”胡惟庸的亲家,又是当今皇帝的亲家,这是京师南京甚至全国人民都知道的事实。就从这一点上来讲,深追下去,肯定会牵扯到李善长,所以还是这样快速了结此案吧。
第二种观点正好相反,认为在粉碎“谋逆”胡党、废除丞相制后,朱元璋感到对自己有着潜在威胁最大的依然是已经“出局”了的老宰相李善长。李善长树大根深,他背后还有一大批淮右功臣勋贵,不是你想要除去,就能一下子将他除掉的。而胡惟庸被人告发谋反,这事本来就证据不足,当时皇帝朱元璋公开宣布胡惟庸等人的罪行是“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明太祖实录》,认真比对一下《大明律》,上述没有一条可以完全对得上号的,换言之,胡惟庸等人有犯罪意图,而无犯罪确实证据。如果深究下去,很有可能就连胡惟庸也定不了死罪,到时候那就更难牵连到李善长等具有重大潜在威胁的淮右功臣集团了。所以说与其这样倒还不如现在迅速地将胡惟庸等定为“谋反”死罪,立即执行。这样就造成了“钦定”的事实。至少说它有两大好处:第一,将那贪婪和胡作非为的淮右集团中坚分子胡惟庸给办了,顺便将他的走狗、朋党迅速地收拾了,造成钦定的谋反大案要案,杀一儆百;第二,处死了“谋反”首犯,连坐朋党,甚至株连到告发者,造成死无对证。日后若在需要,就只要将他们往这个“钦定铁案”上扯,任何讨厌的政敌和潜在危险分子斗可以收拾了。
就在胡惟庸为首的一大批“谋危社稷”分子被处死的第二天,朱元璋宣布进行一项重大的政治制度变革,废除已经存在了约1500年的丞相(宰相)制度。也由此开始,大明朝的“勋臣不与政事”。也就是说,从此开始,功臣勋旧们除了继续领兵打仗外,基本上都不再让他们担任行政领导了。
从朱元璋处理“胡惟庸案”过程来看,老朱的政治头脑果然非同一般,看似草率的行为,其实正是其老谋深算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