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实证主义者——他们中的有些人更喜欢逻辑经验主义者这一名称——是一帮精明而有科学头脑的哲学家。20 世纪 20 年代初期,他们在维也纳大学初步阐述了自己的哲学立场。在那里,莫里兹·石里克领导的一小群哲学家被称作“维也纳小组”。他们同意休谟所说的数学和逻辑都是同义反复,但认为数学和逻辑的分析力要比休谟认为的要强,事实上他们的很多著作是对科学命题和常识命题的逻辑分析。他们基本同意休谟关于因果关系的观点,并通过重新定义因果关系来解决休谟问题。“因果关系”不再用来命名事物间神秘的必然联系。相反,他们认为 X 引起 Y 只是预测了 Y 出现在 X 之后。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因果关系只是“反复连续性”,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他们以类似的方式处理了洛克的“实体”(“客观性”)问题。他们认为,“有一张桌子在 506 房间”这句话就是预想将来的感觉材料的一种方式。它意味着:“如果你走进 506 房间,那么你就会获得下面的感觉材料:棕色、长方形、有阻力,等等。”实证主义者宣称,把陈述句转换成“如果—那么”的假设句,就可以正确地分析陈述句的意义。这个假设句的前件包含行动(“如果你走进 506 房间……”),而后件包含对感觉材料的预想(“那么你就会得到下面的感觉材料……”)。这样,实证主义者完全避开了桌子突然出现和消失的问题。用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话说,一张桌子只是“感觉的一种永恒的可能性”。
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蕴涵着唯心主义的成分,这令实证主义者感到棘手(唯心主义认为我们所能知道的事物只能是观念)。由于贝克莱和休谟都认为只有感觉材料才是可知的,且他们相信感觉材料是精神性的东西,所以他们看起来都是唯心主义者。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唯心主义太形而上学化,不够科学。他们的解决办法是采取中立一元论,即认为实在(指感觉材料)既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质的,而是第三种不可分析的、中立的“质料”。对于实证主义者来说,“精神”和“物质”这两个范畴只是从不同角度对感觉材料所进行的逻辑构造。我们把那些可以按规格、大小和形状等概念归类的感觉材料称作“物质”,而对精神的东西无法这样分类。如果关于感觉材料的经验事实有什么不同,我们也许会重新划分这些类别。比如,如果人们只要走进 506 房间立马就头痛,我们也许就会以不同的方式谈论头痛,以警示人们不要进入这个房间,因为它引起头痛。因此,我们就可以把头痛归为物质,而不是精神。因此,头痛、桌子、山峰、彩虹、风暴以及报复等行动都是“逻辑概念”,也就是说,它们都是感觉材料的逻辑构造。它们经得起客观分析和研究讨论。这个观点毕竟与贝克莱的观点相差不远,但它清除了贝克莱理论中的唯心论和有神论成分。
休谟对“自我”所作的经验主义批判,给实证主义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迈出了勇敢的一步:“人”也只是“逻辑构造”。换句话说,你只是我的感觉材料。(这听起来像是实证主义式的西部民谣,尽管也许不浪漫。)或者说,你是从我的感觉材料之中构造出来的。“自我”还原为感觉材料的范畴,这使我们不再需要意识理论,事实上也根本不需要心理学。换句话说,实证主义者变成了激进的行为主义者,这不是对他们自身而言,而是对其他人来说的。他们甚至尝试对他们自身,即第一人称的“自我”,做出行为主义的解释。
最后,逻辑经验主义者引进了所谓的“理论实体”概念。这个概念原来用来解释原子、电子这类东西。原子、电子的存在显然不能被感知,因为人们根本感知不到它们。理论实体既不是感觉材料,也不是由感觉材料组成的逻辑构造。相反,它们仅仅只是作为实体而存在于理论中。这些理论实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感觉材料进行精确的预测。比如,考虑“普通美国家庭妇女”这样的概念。显然,如果认为她实际存在,就犯了很大的错误。为了采访她而努力寻找她(也许在俄亥俄州的阿克伦镇?),这种想法十分荒唐可笑。如果说她有 1.78 个孩子,这个错误就更为明显了!然而,“普通美国家庭妇女”这一概念在经济学和社会学中很有用,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清楚地表达美国的消费习惯和人口信息,并做出精确的预测。
因此,逻辑实证主义者是对奥卡姆剃刀的另一种极端的应用。有人开始觉得这是对奥卡姆剃刀的滥用,这使人联想到爱因斯坦对这个原则所作的贴切说明:“每件事都要尽可能简单,但不要过于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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