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发现之旅》
文义:今天讨论本学期(2016秋季)第一本书《发现之旅》。先简单谈一下读书的两种方法。
一,带着问题去读。对学生来说,尤其是老师给的问题或学科相关的问题,如“这本书跟人类学有什么关系”、“是否跟和人类学史上某个具体理论相关?”)。这样读书效率高,但也就只读出这一点。带着问题读书,是基本能力,大学四年,需要训练快速找到答案的方法。今天课堂讨论时,如果没人说话,我就问这个愚蠢的问题——这本书和人类学有什么关系?希望大家不要给我这个机会。
二,第一种读书法,多跟你的兴趣、热情和人生无关。无紧迫目标时,读书要放下自己。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要读出触动自己、激发自己的东西,与原有世界呼应,并拓展它。不要试图把什么都纳入人类学视野,要对自己世界之外、人类学书本和课堂之外、以及当前人类学家触及的生活层面之外的东西有兴趣。就今天讨论的书,已有同学跟我聊过,说很苦恼,找不到跟人类学有什么关系?好不容易想到一点,似乎也可有可无。我想强调的是,推荐的六本书,只有两本是人类学的,其他的,当书读就好了。读书时,可以这么想:“这个书文义老师觉得那么好,那就读读吧”。四年读书,找到趣味,给自己一项专业和工作之外的乐趣。当然,如果你发现人生一切都好无聊,可能要停下想想,哪里出了问题。
请熟悉这两种读书方式,既完成要求、磨练达到目标的能力,也培养读书的乐趣,拓展自己的世界。今天,我们先请组织课堂分享讨论的同学,简要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和背景,因为并不是每个同学都选了这本书。
楚君:这本书讲的是17-19世纪三百年来人类的自然科学探索,讲了10次航海旅行。我最有感触是里面的图片,爬行动物和植物的,非常精美,逼真生动,隔了几个世纪,依然有马上跳出画面的感觉。作者是想褒扬那些自然史画家。当时没有拍照技术,自然探险家带上画家,克服重重困难,尤其在热带环境中。记得有个画家叫帕金森,在热带潮湿环境下画画,总有飞虫来吃颜料,而他要熬夜作画,折起蚊帐来挡飞虫。
胡莎:我觉得也有谴责。一些动植物假如没被发现,或许今天还存在。这是两面的。这本书对探索家有表扬,但也不局限于报道“官方正面”形象。像华莱士,胸怀很大,发展了进化论,比达尔文早,却不介意达尔文的发表;他探险是为了找标本来卖钱。我最大的感受是他们那种探险精神。“熟悉的地方是风景,不熟悉的地方处处都是陷阱”,未知让人恐惧,又让人着迷。想起了《游褒禅山记》对未知风景的向往。如果说书里有人类学视角,应该是那些探险家和博物学家,也当了人类学家,得到很多当地文化生活的资料。
文义:能找到与人类学的关联最好,找不到就算了。理论课类似于工具箱,目标不是掌握所有工具,而是在鼓捣和折腾中找到自己最感兴趣的东西,激发思考。理论课开脑洞,不是用来背的。这本书能以不同方式触动不同人。我们的理论课也希望看到,历史上人类学家的多样想法能否在某个地方触动你。
芝雪:书里有很多精美的仿真图画。其中有一人,左边是他的画,右边是实物标本。有标本,为什么还要临摹一遍?这很有趣。我想,把实物画到纸上,那东西就成了人的,不再属于自然,似乎实现了人对物的占有。
文义:把标本变成画,它就成了人的东西。就是这个过程,分开了自然和人,我们开始按自己的观念去理解自然。
兰心:画标本毕竟是人在画,有主观性和感情,会细致关注某些触动自己的地方。画画既加深理解,也强化要表达的东西。
文义:把标本变成画,意味着有了自己的视角,画图的视角变成了看世界的方式,就会固定下来,后人不自觉就接纳这种视角,视为天经地义。这就是涂尔干的集体表象理论。比如,我们习惯了人体骨骼的正面、侧面和背面图,会不自觉认为人只能是“那样”,就会固化思维。把骨骼放平,骨盆与视线平齐,你还能认出这是人体吗?标本入画,代表了人的理解。带着视角看世界,就只看到这样的世界。以后大家会看到,这门课所有地方都有涂尔干的影子。
昱淼:对画的感觉没那么强,感触深的反倒是可可被带到英格兰,激发人们发明吉百利的牛奶巧克力配方。以前喝过这个牌子的巧克力,感慨那么久远的事,依然跟自己的生活有关。
文义:巧克力这一节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科学背后总有故事,精美图片也暗含社会机制。科学与艺术,一直都紧密相关。如果对比Science杂志上同样精美的图片,配上逻辑分析和冷冰冰的条理,或配上《发现之旅》中的情感和故事,真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艺术和科学这两条线在《发现之旅》时有交叉,而在Science中,艺术屈从于科学。在探险家的年代,这两条线的分化没那么清晰,莫名地合在一起。今天,文理分界,科学艺术严格分界,世界变得只有一面。探险就像田野调查,访谈之外,还要感同身受,需要吃,需要体验。这些跟科学没什么关系,但没有它,田野就只是冷冰冰的,触摸不到人。
心童:可能画家当时只是觉得好看,不一定有太多逻辑。
文义:对,好看既是逻辑的,也是感性的。我看这本书,总想起自己的田野。读到书里讲的科学发现,我感觉事实一旦被发现,就与当时当地没关系了。就像只带科学视角做田野,得到资料离开当地后,也就真的离开了。但看到那些插图,总被带回当时当地,让人不自觉想象画家在那里的生活。
子程:读这本书让我回想起当年报考人类学的经历,就是因为好奇心,第一志愿填了人类学。我一直想,究竟是怎样的动力,让书中的探险家克服政治的阻挠、生活的艰难和旅途的奔波?我想,最根本的就是他们有好奇心。社会发展有两个动力,一个是金钱,一个是好奇心。感觉自己进大学后,很少感受到共鸣。但读这本书时感受到了。
文义:好奇心很多时候是没有自我的。自我太强,所有一切都不过是“我的翻版”。好奇就是自我消失后的感觉。学人类学,要有当初博物学家纯粹因为“好玩”而去探索世界的心态。
我读这本书,想起许多个人经历。读了二三十年书,也教了好几年书,越来越觉得学校教育很多时候摧残人的智慧,非要偏执地让学生接受什么,剥夺了他们的灵动活泼。最讨厌的,就是越来越让我们去喜欢思想性、概念性的东西,它们没有杂质、简单明白,但生活本身混沌,人非完人。读书读坏脑子,人就会喜欢理念和逻辑的世界,胜过真实。就这本书,读到中间,我都觉得那些插画好美,但有那么一瞬间,我意识到,面对那个活生生的动物或植物,我可能不那么喜欢。为什么?因为图画完美、干净、永恒,而真实的动物会制造麻烦、会排泄、会给你制造麻烦。读书中毒,总更喜欢理念,而非身体,因为身体会排泄、会痛、会脏乱、跟不上思想、会制造麻烦。身体是人的根本,理念随起随落。要中毒到什么程度,才能喜欢标本和绘图胜过真实世界,喜欢理念胜过身体?
总结讨论,也是我选这本书的一个原因,学人类学不要太单一,把自己规定成必须这样或那样,或世界就只能这样。给自己留点神秘,留点空闲,保持一点好奇心,虽然可能没什么用,不能带来名声、金钱和地位,但让你有人样、人味,而非简单地只是某种想法、某个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