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风暴】观后感。
关于政治管理的一些见解,政法系统,公安系统,这是国家党机关的两大命脉,如果被黑恶势力腐蚀,可想而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其实我真的没有什么精力来写长影评,只说一下最为集中的几条感受吧
1、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则是污染了水源。
2、社会经济实力对政治制度的影响不可小觑,话说,制约社会发展的 三大因素,依次是制度、技术和文化,每个人在制度内办事都要遵守最起码的规则,只不过监管这些规则的人也被黑掉罢了。
3、社会关系对个人的发展实在是过于繁重,当办事变成办人的时候,公平正义自然而然也就变成泡沫幻影了。
4、每个人的健康成长都需要一定的环境,而造就其最终结果的往往其个人的选择。
5、法律 诛行不诛心,任何事都会去讲究一个证据,刑事犯罪更要追求证据链闭合才可宣判,就像罗翔老师说过一句话:“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也就会导致更多犯罪分子在毁灭证据上下文章,而不是在自身心理上。
附则:罗律名言
1.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在我看来其实只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2.如果一种行为是社会生活所许可的,那它就不应该是犯罪。
3.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4. 在现代社会刑法有两个机能,一个是保护机能,一个是保障机能。刑法不再是刀把子,刀把子只有一个刃,只砍犯罪者。现在是双刃剑,一个刃砍犯罪者,一个刃砍司法机关。犯罪是可怕的,但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5.拉德布鲁赫说:“自从有刑法存在,国家代替受害人实行报复开始,国家就要承担双重责任。刑法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以保护国家,也要面对国家保护犯罪人,不单面对犯罪人,也要面对检察官保护市民,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6.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则是污染了水源。
7. 凡事都有例外,例外不是对原则的否定,而是对原则的丰富。
8.人是目的,人不能纯粹是手段,所以我们禁止残酷不人道的刑罚。
9.梅因:“任何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