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冬,第一次见到莫西。
怎想到这段回忆,在往后的日子,支撑了我十年。
校门口的法国梧桐,将身后的影子拉的短短胖胖的。南方的天气像喝多了气泡水一样,满足的打嗝,唔得再多,也不感觉到暖。
而看多了言情剧的我,尽管非常热衷狗血剧,还异常清醒。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可在首次与莫西见面,沉沦了,这座围墙就这样被他莫不经心的不战而胜了。
高中二年级3班,班里转来一个从深圳来的学生,报道的那天。在教室门口逆着光款款走来的他,轻声细语的自我介绍到,莫西。
每每看到它都觉得是上天的眷顾。而自己内心喜欢他喜欢到不行。往往这时候。身边有两个小人在打架。白的说早恋不好,而黑的说,喜欢的就勇敢去追。
可在这个懵懂的年代,喜欢不是爱情的那种喜欢,也不是友情的那种喜欢,是那种道不清说不明的喜欢,那叫暧昧。
家里离学校近的我,是一名走读生。从深圳来的莫西是住校生。为了进一步了拉近我俩的距离,晚自习后,我往往都会留下来,自习得更晚一点。单纯的希望,也许,在他面前多换晃悠有几下,他就能够记住我。
这个最简单也是最笨的方法,却往往最奏效。听过一个理论说,的是从零到一,可一到一百却容易多了。还有一个说法,如果我到你的距离是一百步,那么就让我走完前面的99步,你只需踏出那一步。
怎么也没想到,后一个理论,竟真的在我的身上发生,用十年去验证。
一天一天,不想说再见。
从来不知道原来在学校的时光是这么精短而美好的。每每走近一小步,我却想跨出一大步。这种暧昧的年纪,总分不清喜欢与爱的距离。
离莫西走的最近的那一次是在班级的散伙饭上,假装带着醉意,说着胡言乱语,如同所有套路一般,跟着剧情走。
喜欢你这句话还是没有说出口。真真的是爱你在心口难开。
上大学以后,各奔东西。
打听到莫西要到自己的城市游玩。便毛遂自荐要充当导游。告诉自己一定要把握住这次机会。
晚饭过后,在回学校的路上。听着莫西在每个城市。他说喜欢这座城市,向上的氛围,快速的节奏,充满生机朝气。毕业以后他想到留在这座城市来,打拼属于自己的世界。
带着崇拜而有仰慕的心情看着他,总觉得他与别的男生不一样。是年少的暗恋,还是想象着着他变成熟男人的魅力。
时光总是匆匆。
凤凰花开开两季,有人升学,有人毕业。各有各人的烦恼。我毅然决然的留在深圳打拼。不知是因为这个城市有他,还是其他什么别的原因。
在每个写不出文案的晚上,午夜梦回,总是问自己值不值得。后来的后来,才知道,很多事情没有值不值得。只知道,还有没有遗憾,会不会后悔,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十分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不是不动心,又怎能轻描淡写。而是我们不敢踏出的自己的那一步与九十九步。
踽踽前行,终究遗憾。
2012年秋天,莫西的父母投资失败,熬过了2011年金融危机,还是没有能够撑过2012,等不到经济复苏。莫西在熟人的牵线下,走向了婚姻的殿堂。可我终将不相信,那年冬天逆光向我走来的少年,终将牵起另一位女孩的手。听着牧师的'各种宣誓,说出我愿意。
至此,再无莫西的消息。刻意回避,是我不愿意听吧。
直到上次,在迪士尼,与莫西一家大小撞了个正着。男的彬彬有礼,女的笑靥如花。介绍时说,老同学。多刺耳讽刺的词。可别人的一切是那么的耀眼夺目。
回程路上时同伴问我,为何眼睛通红。我说,入戏太深,在听着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另一个陌生人左右......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借口,情人最后难免变为朋友。
眼泪轻轻地在脸颊滑落。我曾爱过你,想起就心酸。
敬往事,自卑而青涩初恋一杯美酒。
写于2016.04.29~秋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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