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要逃离的地方,是我们年老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故乡,是清明的那柱香,是中秋时的那轮月,是春运时的那张车票,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口音。故乡是屈原的秭归,那里是楚国宗祖,洞庭波兮木叶下。故乡是卡夫卡的布拉格,虚幻又现实,欲说还休。故乡是木心的乌镇,五十年未闻乡音,听起来麻痒痒的亲切感。而当我们终于不知疲倦,山一程,水一程,渐行渐远才发现,故乡是根本剪不断脐带的血地,断了筋骨,连着血脉。故乡,是起点,是终点,是即便永远回不去,也依然是故乡的那个地方。
在文学世界里,有太多关于故乡的描述。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是一份想念。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那是一份亲近。当有一天我们走的很远,走的很久,会发现,故乡就像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我的心胸。在我们每一个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或者若干个故乡,地域的故乡,安放我们的身体,精神的故乡,安放我们的灵魂。
主持人白岩松,央视主持人肯定都是有文采的,似乎大部分人也都出了书籍。17岁离开故乡到北京求学,走的时候欢蹦乱跳,因为年轻的眼睛中只有前方,或者说未来,充满着好奇,恨不得拜拜都懒得说。后来岁数大了,突然有一句话在我脑海里跳出来,故乡是什么啊?就是你年少的时候天天想离开,但是岁数大了天天想回去的地方,就是故乡。大学毕业后,93年,留北京工作,25岁的时候。回家补办婚礼后返北,火车即将要开的时候,妈妈急匆匆地过来,突然,第一次明白,这一次我是真的要离开家了。因为回到北京就会有自己的一个小家。那一瞬间感觉是原来风筝一直有个线在这儿,摇把在母亲手里,那一天,剪断了。火车刚一开动,白就开始号啕痛哭。跟故乡的告别,有一部分是跟母亲的告别。每一次离别都是一次小型死亡。偶遇的乡音,民族歌舞,如雷击一般敲击自己灵魂,原来,风筝线没断,一直还在。顷刻,泪如雨下。旁边的老乡们特别理解,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抱抱我,隔一会也有人在哭,大家哭的很痛快,哭的很舒服。很多年之后回忆起那一天,才认识到它对我非常重要,我再次确认我又回来了。突然感觉到,故乡又回来了。走得再远,也别忘了当初在哪儿出生,在哪成长。回头的地方越清晰,再也不会迷茫和惶惶不可终日,向前走得恐怕就会越坚定。这可能就是故乡的意义。原来爱国,首先是爱家门口的那碗牛肉面。草原上的星空,特别有层次和浩瀚感。站在草原上,看到太阳下山,会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北京三十三年,故乡十七年,但是从来没把北京和故乡,家乡这种词联系在一起,虽然他非常非常喜欢北京。有带中文系研究生的课。
巴拉格宗人筑路人斯那定珠,耗资几千万修一条天路,把村子和外界能够连通。伟人,默默无闻的奉献。缘于童年十岁,第一次出村去县城就医,走了四五天,错过最佳就医时间,一颗眼珠失明。十三岁出门,拼搏到四十岁,三四千万家资的时候私人无偿投入修路。村民们多不理解,很难协调,很无助的,想做一件好事不被理解。山路条件特别艰苦,在社会上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施工队。在最后差一公里修到村里的时候,父亲去世了,未能看到两个月后公路的竣工通车。十年,差不多才把这条路修通,天路。我爱我的故乡,我能做些什么,才能笃定的说,故乡也爱我?
人类对故乡的怀念,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在经历一个现代化的过程,我们要拿到通向未来的通行证。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坚守自己的乡愁。很多诗歌都是表达一种很独特的愿望,因为我们离出发地已经很远了,所以我们才要回去。这种精神上的回归,就是对养育了我们的文化,历史的一种致敬。回到故乡,是充电,然后更有动力去到城市里拼搏。
作家和故乡,从来都是相互成就,就像是鲁迅和鲁镇,马尔克斯和马孔多小镇。作家余华,笔下的一切都源自那个出生和成长的南方小镇。北京生活三十年,超过故乡的时间。只有在不写作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是生活在北京。开始写作的时候,需要有一个安全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故乡。写作,就是回家。作为父母,可能我们有足够的条件,可以给孩子的,就是没有那么的封建迷信,给他们基础的科普,可以给他们自己选择未来的可能性。余华夏天曾在太平间午睡。死亡,是凉爽的夜晚,如同太平间的午睡。余华真人很逗,书里很沉重。弃医从文,如鲁迅郭沫若,欧亨利,契科夫,包括余华,曾经是牙医。五年拔了一万颗牙齿。余华自承认识的汉字不多,所以被赞语言简洁。大多文人,都有走上离乡之路。离开故乡的第一步,好像不是那么容易。但是走出第一步之后,下面几步已经不用思考了。93年到北京后看到伯格曼的野草莓,第一次了解,原来,这是电影!那天晚上,走了十公里,回到住的房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的激动给平静下来。终于活到了27岁后,看到了第一部电影!以前看过的都不是电影。这是一个更广阔的环境带给他的新的冲击。你只有离开了你最熟悉的地方——故乡,之后,你再回过头来,你才知道你的真正的财富在哪里。离开成就了余华。父母健在,你和死亡之间有一层垫子,父母离开后,你就直接坐在死亡上面了。余华,随时可以通过自己的文字,回到那个想去的故乡。人这一辈子,能够去的地方有很多,但是能够回的地方不多,也就是一两个,愈显宝贵。
我们慢慢长大,有时候是从告别故乡的那刻开始的。可能彼时没有察觉,猛然回头,已经过去多年,那里只留下童年和少年,青春。导演贾樟柯,年少时怀着导演的梦想,拼命地想逃离故乡,而后拍电影二十年,在他的镜头里,除了记录着整个在变革中的时代以外,也始终在表达着他记忆深处的那个故乡。故乡也给予了他创作的冲动和欲望。2015年,45岁的贾导重新定居故乡山西的一座小城,汾阳。从故乡出发,一点一点地往外走,人会感觉自己越来越渺小,但同时又越来越坚硬。故乡的方言,有它的思维模式,建立起自己全部的情感世界。三十年前的故乡亲人,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不会像现在一样被手机拉的很近,但是会被思念拉的很紧。小时候觉得县城很大,会骑自行车之后,发现县城很小,会憧憬十公里之外是什么,从未见过的火车是什么样?骑自行车几十公里,为了去看火车,看着它远去,惆怅着它走向远方,我们还只能停留在原地,回返小县城。余华的野草莓,贾樟柯的黄土地,都是他们的第一次,找到了自己要去的世界。高考三次才考上影视文学系,将来会怎么样,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从来没有恐慌过,像奶妈一个茶水摊养活一家人,我不可以养活自己吗?没有什么生活是我不可以过的。没有什么是我不可以去冒险的。因为,我的词典里没有失败,只是人生。所以,坚持三年后,终于考试电影学院。曾经年少爱做梦,一心只想往前飞。我和故乡的乡音不会断裂,总有一天会再在一起。请容稍后禀报。贾樟柯大一时老家朋友来访,为了看他一眼,十二个小时火车来,十二个小时回,只为看一眼,一起吃个饭,都不曾住一宿。贾樟柯沉默了很久。多年之后,回乡参加婚礼,一群同学朋友坐一起,十分钟之后,逐渐就回到了少年时的状态,三五好友,即是故乡。你是谁不重要,你是我们的朋友贾樟柯,你是曾经那个骑着自行车满县城瞎溜达的那个贾樟柯。他们没有谈电影的问题,只问了一个问题,什么时候要小孩。贾樟柯转身痛哭流涕,因为在北京,没有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正常的,跟别人没关系。但是对于从小长大的朋友,他会替你算,年纪大了怎么办?这种只有亲人才会问的问题。06年,父亲去世,葬礼守灵,那些夜晚,晚上很冷,晚上,每一个夜晚,都是小时候的朋友在陪着一起到晨曦,一夜一夜地坐,很从容,很自然。他们是陪着自己面对生死的人,别人比不了。北京来的合作伙伴,会害怕这种守灵的深夜。15年,贾樟柯迁回汾阳小城定居。在北京的生活,也非常好,艺术上的好友可以通宵达旦几晚交流。五味杂陈,人生多姿多彩。在北京唯独缺了一种味道,亲情。需要亲情,需要它们,所以15年搬回汾阳。距离变近了,有些事情是不是会发生变化?过去的一些经验,我发现自己错了。以前特别拒绝宴席,婚礼满月酒等等,之前厌烦,现在乐此不彼,这就是人情啊。曾经觉得它不值得占用时间,但实际上它非常非常值。不管走到哪里,故乡提醒自己,你就是汾阳小子,贾樟柯。
著名游子诗人,85岁郑愁予,不是所有记忆都会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比如说对故乡的回忆。从儿童时代起颠沛流离。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错误。16岁去了台湾。诗人大多多情,可以只对一个人多情。背着乡愁走遍世界各地。这个乡愁就是我的民族,我的国家,在告诉我应该做什么。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属于你的地方。
朗读者这个节目,是有功德的。董卿,是有功德的。余秋雨的一篇日记。千年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