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己最近真的是越来越感性了,往往一个镜头就能让我感动良久。有时候还真是会为这种是不是是“滥情”苦恼一下,不过这种“苦恼”过后,一切无效。
今天,家里的WIFI突然出了问题,想着那没网就看看电视好了,应该有《快乐大本营》吧,消磨消磨时间也好,结果却被告知今天周日。好吧,对于一个日子浑浑噩噩的人来说,还真是不知道今夕何夕了。之后呢,这WIFI又很狗血地恢复了,干嘛呢,那就看昨天那集快本好了。本来的节奏确实蛮欢脱的,然后就到了推荐书的环节,看到维嘉的《答案之书》。他问:“快乐大本营》已经做了十七、八年了,我们还能做很久吗?”书的答案是:你会很高兴你做了。然后切进来了一段视屏,是何老师眼泛泪光地在那里说,这是我做了半辈子的事情,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一件事情能坚持半辈子。只是随机翻到的一页,一个很随机的答案,却让人出乎意料。
其实细想想,我们的每一天都是随机的,天气随机,会遇到的人随机,会坐的公车随机,一切似乎都充满了未知。但是这种随机往往因为不同的选择成为了某种必然,尽管这种必然你可能并不想要。人生可以做的事很多,可是能够坚持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事情真的很少。那么,什么是你想坚持半辈子或者一辈子的事呢?想坚持一种健康快乐的生活?想坚持爱一个人?还是想坚持最初的梦想?
我呢?读书吧,这是我想坚持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事情。网上有一句很有范的话叫:身体和心灵必须有一个在路上。从字面意思上看,读书属于后者,但在我眼里,这二者兼之,因为它既有心灵范畴内的“书中自有颜如玉”的,也有头悬梁锥刺股的苦痛。读书,有时候还真是个体力活。当然,我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热爱读书只是因为我把它看成是一件单纯美好的事情,就像初生的婴儿,承载着一切真挚祝福。我会为每一个文字的形态和意义而感动,会为每一首诗歌的情思和韵律沉溺,会为每一个哲学问题的内涵和背景深思。读书让我知道自己原来可以有很多面,或豪迈,或深沉,或怀春,或忧郁,在文字的世界里,我只是自己的百变小樱。
我曾拜读过胡适先生的一篇文章,叫做《不要抛弃学问》。这是胡适先生在任中国公学校长是为毕业生所做的赠言,只有短短几百字却让我受益良多,而这篇文章也是我决定考研的原因之一。文章的一开始,胡适先生就对学生们说:“不要放弃学问。”即使学习只是为了吃饭,那么努力做一门学问也没什么不好,学问是不会亏待人的,所以趁着年轻好好学习,不要等到快被淘汰了再来补救。在文章的最后,先生又说到了读书的时间问题:“每天多花一点钟看十页书,每年可多看三千多页书,三十年可读十一万页书。十一万页书可以使你成为一个学者了。”学者,就暂且将其看作是这位校长对莘莘学子的美好祝愿吧。于我,我不在乎自己是否能成为一个学者,但我还是乐于读书,因为心底那份最真挚的感动和追求。读书会让人快乐,可是要将这份快乐坚持下去却也不容易,坚持半辈子、一辈子更不容易。这时候应该套用一句话:“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虽然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有其他的梦想和想要完成的事,但是读书这件事,我想坚持半辈子,甚至一辈子,而且我相信我会很高兴我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