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标题唬到,我要说的不是《圣经》里创世纪的故事,不是神说要有光的故事,我说的,是人,永远都是人的故事。
大学时候,衬衫口袋里总装着速效救心丸的英语老师说,圣经里的英文是最美的英文,我就在宿舍楼下的盗版书摊买了一套中英文对照版,英文部分到现在也看不懂,中文部分当小说看完了。看完后得出个结论,圣经也是人写的。你可以想象一个画面,有个人,同你我这般,办公室工作做完之余,趁老板不在,打开word开始敲一部小说,仅此而已。越来越多人对他写的内容信以为真甚至奉为无上经典,圣经便如此诞生,是不是有点荒谬?
怀疑,有时候疑神疑鬼,有时候质疑权威,我总觉得这是人类向上精神的体现。如同课堂上老师教我们的一切行为准则,一旦进入社会,发现一起都是反的,而且那些准则,老师们也通常没有做到。比如老师教育我们要拾金不昧,教室走廊有100块钱,老师也是左顾右盼,见四下无人,用脚踩住,然后默默拾起装进包里。
我最早的质疑从一条小学校规开始:“不准扶楼梯扶手”。这个疑问到现在也没有解开,既然那个东西被叫做扶手,如果不允许扶,扶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向来充满疑问,很难把握好现在。那未来呢?
未来应该是有光的,闪闪发亮。我说的,还是人。人,不一定在被看见的时候光芒万丈,总要让人觉得你是有光彩的。你的存在,能给别人回家的路带来一点点光亮,又或者,你的存在,仅仅温暖自己的胸膛。
时隔多年,我最近才看过《士兵突击》,记住的不是烂大街的不抛弃不放弃,而是,许三多常念叨的,你做的事,得有意义。
又在北京待了很多天,北京很大,大得让人迷惑,大得让人心碎,大得也让人沉醉。慌慌张张,匆匆忙忙。三里屯的啤酒很好喝,就是佐餐的炸鱼薯条,不太对我自认为是厨子的胃口。很多人来,很多人离开,风中流转,生生不息。有人说,理想,就是离乡。朋友跟我说,他刚来北京的时候,口里喊着“哥们来了,我要征服这里!”终于决定离开的时候,他说:“我来过,我得走了。”
北京欢迎你,却从不挽留你。
同事露娜上午跟我讲自己的生活,讲马斯洛的生存理论,这个理论我记得大学时老师讲过,人最高的境界就是追求自我实现。衣食无忧了,总得向上才能走,才能爬上那个倒三角,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不管怎么高喊,都不可能实现那些所谓的理想。妹妹跟我说,我应该培养耐心,将耐心种在窗前。我也曾如是想,总觉得自己对生活的要求不是很高,一个月两千块钱就能活得挺好,可是,这么想的时候,我只有二十几岁。如今,青春不在的时候,我如果不拼命奔跑,怎么成全我的那些所有的不可一世的不甘心?我同样质疑那些生存理论存在的意义。
我得过得有意义。我得让自己发光。
没有光,影子都会离开你。
很多喜欢的读者都会留言鼓励我,我也时常回复说:但愿我是大金子。《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说:人生有两出悲剧,一出是万念俱灰;另一出是踌躇满志。我时常在这两出悲剧间摇来晃去。
其实,我们哪里懂得什么是坚强,全靠死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