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的实体经济因为疫情影响而遭受到严重损失尚未恢复,并且有大量实体店因困难重重难以为继而倒闭。取而代之的“地摊经济”成为疫情过后的一种新潮流。
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为地摊经济点赞并发话称:“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国家会给你们支持。”
现代夜市
随后,地摊经济犹如“忽如一夜春风来”,迅速席卷了全国多个城市。人们走上大街小巷纷纷开始摆摊,让疫情过后的城市重新充满了烟火气。
而网络上,“摆摊”这个话题也开始不断发酵,刷爆各大媒体。
网友评论“摆摊”话题
其实,地摊文化并不是最近才开始流行起来的,早在商朝时期,聪明的古人就已经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摸索出了一条摆摊之道。
地摊文化的起源与发展
据说公元前约1000年的商朝时期,商族部落第七任首领王亥足智多谋,他担任首领时,大力发展农业和畜牧业,驯养牛马发展生产,最后农产品和牛马等牲畜多到商族人自己消耗不掉,作为首领的王亥又想出了一个办法:用牛车拉着货物,把剩余的农牧产品贩运到附近的部落进行交换和买卖。
王亥的这一做法,正是商贩文化的起源。
到了商朝末年、周朝初期,地摊经济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
古代的地摊经济
商朝灭亡后,商族人成了周朝的奴隶,周武王把殷商遗民分给各诸侯国,由于商族原是贵族,一下变为贱民,又被剥夺了土地和特权,无力赡养家眷,只好走南闯北劳碌奔波,以做买卖摆摊为主要职业。所以后世做生意的人统称商人,就是由此而来。
其中,闻名后世的周朝“开国第一功臣”姜子牙也曾经摆过地摊。
姜子牙在年轻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听媳妇的话去挑担摆摊卖笊篱(笊篱是一种发源于中国的传统的烹饪器具,用竹篾、柳条、铅丝等编成),可摆了好几天,没有一单生意,被他老婆痛骂一顿。
于是姜子牙又改卖面粉,后世根据这个典故,画了一本连环画叫《姜子牙卖面》。
不过姜子牙并不是做生意的料,最后还是折了本,姜子牙老婆就对他失去了耐心,果断与姜子牙离婚断绝了关系,改嫁给另一个能够谋生的农夫。
后世人根据这个典故,编了一个歇后语:“姜子牙摆地摊买面粉——亏了本”。
姜子牙摆地摊买面粉
后来姜子牙当了丞相,大概因自己摆摊的不幸经历,所以并不反对农民和小商贩摆地摊,致使当时的地摊经济相当繁盛,大部分摆摊的人都能靠着摆摊养家糊口。
秦朝时期,秦始皇统一了六国,也统一了货币和语言,还修缮了道路,这些都促进了地摊经济的发展,并且为了加强对地摊经济的管理,专门建立了“市”,在“市”内准许人们摆地摊,各种吃喝玩乐的东西都有,也有人在“市”内耍猴戏、舞枪弄棒以博得人们的喝彩和施舍几个钱的,官府对他们也不征税、也不以非法经营的理由进行查处,只不过“市”和人们的居住区严格分开来。市周围有垣墙,交易者只能由市门出入,以此限制市外交易。市门按时开闭。
古代的地摊
汉代时期在地摊市集的管理上沿用了秦朝时期的制度,除此之外,在边境关隘地区还设立关市,亦称胡市,在小县、县以下的邑和农村中,没有垣墙楼屋的定期集市比战国时期增多,以赶集摆摊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这种市集是农村之间以至城乡之间物资交换的会合点,在封建社会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交易形式。
古代的地摊
到了唐代,集市设有市令官,主要管理市场交易,并规定午时击鼓三百下,商人始能入市。日落前三刻击钲三百而散市。
《唐律》中还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就是说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5米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同时,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要把街道恢复原状。
在宋朝之前,各朝各代都实行宵禁,百姓到了夜间是不能随意走动的,谁要是在街上走动,会被抓进大牢里打一顿。
而到了宋朝,由于当权者的开明统治,将实行了几千年的“宵禁制度”彻底取消。这使得宋代的地摊文化空前繁盛,还出现了夜市和早市,夜市一般至晚三更而止。早市一般始于五更。
而且宋朝并没有将地摊集市和人们的居住区分开,而是坊市合一。
宋代大画家张择端创作的《清明上河图》,就为后世人展现了无比繁华的宋代汴京城风貌。在这幅长篇画轴中大家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商业形式,既有挑担售卖的商贩,也有摆在路边的地摊,还有开在街边的小店。来往行人络绎不绝,热闹非凡。
张择端创作的《清明上河图》局部
没有了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夜市未了,早市开场,这使得宋朝的首都开封和杭州,成了不夜之城。
而鬼市也就是在宋朝这样开放的背景下孕育而生的。
鬼市有点像现在的夜市,只是鬼市开业的时间比夜市要晚,一般是“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也就是说于凌晨两三点开始,持续到四五点结束,专在半夜开办。由于时间点和传说中鬼出没的时间段相吻合,鬼味森然,所以被人们冠上了这么个奇异的名称。
鬼市
那么鬼市上主要卖些什么东西呢?这说起来种类可就多了去了,所售卖的物品包括吃穿用品、金银珠宝、字画药材等等,可谓是五花八门。根据《东京梦华录》记载,除了有固定的时间外(一般是从五更开始交易,五更相当于现在的三点到五点)鬼市还有固定的场所,比如说开封府潘楼东面的十字街的鬼市就主要是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的女性用品,而开封府东角楼的潘楼酒卖的则是古董,金银等贵重物品。
后来随着宋朝的灭亡后,“宵禁制度”又被恢复,导致“夜市”、“鬼市”这种在夜晚的集市也随之消失,直到晚清末年,由于很多清朝贵族家道中落,借着朦胧夜色王爷贝勒们摆摊变卖家产维持生计,鬼市就又重新出现了。
古代夜市
明朝时期,明太祖朱元璋治国以狠著称。据《明会典》上记录,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其穿墙而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
另外,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严。
古代人的地摊市集除了根据时间分为早市、夜市、鬼市等之外,其实还会根据时节分为季节性和非季节性两种。
古代早市
季节性的集市,大多出售的是节令商品,如《成都古今记》载:“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宝市(即用多种宝物装饰的器物),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
非季节性的集市,则大多销售的是生活必需品,如菜市、渔市、米市、茶市、马市等。
由此可见,地摊文化历史渊源,由来已久。
看似不起眼的地摊文化,点缀了城市也丰富了城市。它似一座无形的桥梁,连接了普通人的市井生活和一座城市的民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