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我在麦当劳坐着,实在无聊我拿着速写本在上面写字。一位男士,具象说来应该是一位具有书生气质的老绅士。an old gentlemen.他在我对面坐下,以什么方式开头我忘了,只有一个问题印象深刻。他问我,眼里带着欣赏和一丝玩味,为什么读书呢,我回答的很老套,因为书是精神食粮。但仔细一想它实在让我在某些时候觉得满足,那种饥饿感消失然后心满意足的韵味。把书比作精神食粮真可谓是雅俗共赏。
我今天的话题是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 我不来写读后感,仅仅只是眼睛离开文字,空气就开始说话,他说的话和你的思想碰撞,滋啦的火花使大脑分泌多巴胺,你会有很多话想说,于是通过文字的奥妙,你给读了一本好书这件事情打了句号,并喜欢一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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