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村上听到一首歌,准备分享时看到歌手是Various Artists,意识到应该是没有版权,号称要尊重知识产权的我停了下来。又联想到付费音频,视频等知识付费的趋势,好奇的再去多了解一下。
音乐的版权应该受到保护,这简直是废话,为了支持创作者更好的创作。事实上,国内保护版权的法规在完善,大家的意识也在加强,只是种种原因,侵权行为还是司空见惯。不过我很放心,保护版权这件事,有很多人在努力,作为用户我关注,哪里有喜欢的歌曲,哪里可负担地听得到。只是,数字版权被各个渠道平台瓜分得支离破碎,听音乐要用几个APP不算得上是好的体验。
歌曲《Happy Birthday to You》。对,就是每个人都会唱的生日歌,这歌的旋律是1893年由美国两位Hill姊妹在幼儿园教学中,根据"Good Morning to All"灵感写成。该歌在1935年被Summy公司注册版权,是第一首登记版权的歌曲/歌词,1988年华纳公司以500万美元收购取得版权,据说每年可赚200万美元。这歌的版权一直有争议,2015年被判版权失效,直到2016年,华纳公司才承认歌曲属于公共领域,唱生日歌不再要交钱了。细想一下好可怕,从我出生开始,唱的每一次生日歌都是侵权,不知道你们谁给了钱哈。版权保护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欧盟的版权保护期是创作者去世后70年。
薛之谦的免费音乐。不会说段子的演员不是好的歌手,他多次强调说自己的歌免费听。作为用户,当然是高兴来不及,却看到知乎的以下回答:
从中国引进互联网开始,音乐产业就一直在走下坡路。以前吹一个歌手多牛,动不动专辑销量多少多少万张,现在谁还这么吹了?周杰伦 一张专辑引起的销量狂潮离现在多久了?整整十五年!
薛之谦敢于说自己音乐免费,是因为现在靠音乐本身赚钱已经不可能了。
唱歌节目层出不穷,但原创歌曲屈指可数。老歌手顶着光环到处参加活动,新红的歌手却没有几个。偶像歌手靠综艺活动维持人气,却很难推出什么受市场认可的歌曲。
对现在的艺人来说,作品往往也是最不重要的,出两首歌让大家知道自己是干啥的就行了,什么人设,颜值,努力,CP,这些成了大众消费的核心产品。
互联网时代的音乐。以上回答说明了娱乐行业的一些问题,但是不能同意因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导致了音乐产业走了下坡路。不讨论好音乐的标准,而原创的音乐看起来更少了,不能归咎于传播方式的变化。原创音乐在数量上肯定是更多了,作为精神消费品的音乐,恰恰是互联网更便捷地满足了人们的多元化需求。如果没有互联网,那些所谓最好的音乐,可能连被听到的机会都没有。音乐创作本身如果不赚钱,转而发掘偶像化的粉丝经济,这无可厚非,甚至值得赞许。
如果没有好的版权保护,哪里有好的音乐可以听到?如果没有更多的人可以听到,又怎样知道这音乐到底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