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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差劲的斗牛士
字数:2400
时间:2016-6-18
1.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张兴伟光鲜的表面下隐匿着这样的不堪,为了一己的虚荣心撒下这样一个弥天大谎,一个多么扭曲的心理才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
此时,他正拿着一个破瓷碗,里面盛着一碗白粥,他窘迫的样子像极了一只被从油缸里提留出来的耗子,我轻蔑地看着他,心中早就把他唾弃了几百遍,就差脱口而出的一个“呸”字。
屋里的另一个男孩子正坐在沾满油污的桌子前,上面摊开一本《初中生现代文阅读专题训练》,浅绿色的书皮早就磨掉了色,露出一块块突兀的“白斑”。
他站了起来,用脏兮兮的手背揉了揉眼睛,呆头呆脑地问张兴伟:“哥哥,他是谁啊?”说完,他好奇地走了过来,伸手拽了拽我校服的下摆。我胡噜了一把他的脑袋,把他推到了一边,那个孩子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
“杨小和,你别太过分!”张兴伟把瓷碗放到旁边的桌子上,冲上来挡在了我的面前,他距离我很近,愤怒让他的鼻息变得厚重起来,喷到我的脸颊上,让我感到一丝压力。
“你想打架?骗子!”我被他的举动激怒了,强硬地回击着他。
被推倒一边的男孩子突然放声哭了起来,那样子就像一个目睹了父母家暴的儿童,害怕的不知所措。
“小力,别哭,别哭。”他赶紧走了过去,用手在他脸上胡乱抹着眼泪。
好死不死,干什么要叫“小力”这个名字?和袁小丽的名字谐音,就好像他怀里正搂着惊慌失措的她不断安慰。
我恶向胆边生,气急败坏地大喊:“哭,多大了?就知道哭!你哥哥在外面招摇撞骗,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完,我转身要走,却被身后的张兴伟一把抓住,他的手很有力,我怎么也挣脱不开,正当我想要飞起一脚直踹他胸口时,躺在床上的男人发出一阵剧烈的猛咳,随后像一具丧尸一样挣扎着爬了起来。
“同学,同学……你别生气,咳咳,”他的声音很虚弱,“你,你误会了,小伟不是我们家里人。”
我感到钳制我胳膊的那股力量正在消失殆尽,张兴伟的手正在慢慢松开,他走到了床边,用手扶住男人,“胡叔叔,你不用跟他解释,快躺下。”
“不行,我必须得说,同学,你过来。”
他的话像一根无形的长鞭,甩出来把我捆得严严实实,让我身不由己地朝他走去。
这个叫小力的男孩是个孤儿,老胡在他三岁那年把他捡了回来,爷俩儿相依为命。前年,老胡得了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每天就去附近的小区捡些废品来卖。在小区里,他们碰到了张兴伟,他看他们可怜,开始用零花钱接济他们。老胡的病情逐渐加重,直到上个月,他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只能卧床休息。张兴伟开始隔三差五地来照顾他,给小力辅导功课。
老胡讲完了他的故事,又猛烈地咳嗽起来,“他是个好人啊,你不要错怪他。”
2.
散发着一股怪味儿的屋子在刚才的争执里陷入了一片嘈杂声中,此时又恢复了平静的沉寂,我抿着嘴不说话,张兴伟也沉默不语,小力停止了哭声。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从门板房中走出来的,也忘记了自己走了多久的路,张兴伟追上来用手拍我后背的那一刻,我都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奇怪的梦。
他让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担心小力受到过多的外界干扰,他爸答应让老胡去他开的超市里干份轻松的工作,尽可能自食其力,不靠别人的同情生活下去,他果然有个富有的老爸。
“你的麦迪四代、两万日元的钢笔还有去澳大利亚度假都是真的了?”
“假的。鞋是在师大夜市买的,钢笔是地摊货,15块钱一支,澳大利亚更是信口开河。”
“那你还和别人吹?!”我不满地拿话噎他。
“我很喜欢袁小丽。”他停下来,语气坦白的就像是在说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问候语。
我愣了一下,没说话。
“显摆那些东西就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可惜她不喜欢我,她说她喜欢能和她探讨知识的男生,我这种长得帅的,她没兴趣。”
“呸!你真不要脸!”
再次回到班里的时候,我开始笑着主动和其他同学打招呼,心里升起了一股气,那是春雨过后万物生长的生气。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张兴伟的那些装备都是他捏造出来的秘密,尽管他在我眼里仍然是个不小的威胁。
我跑到了办公室,交给郭老师100块钱,“这是我欠张兴伟的,他的材料费我替他交。”
初三最难熬的那段时间里,我那无良的班主任“三毛”对我和陈俊百般刁难,想逼我们放弃中考,我们两个就商量等毕业后要用砖头把“三毛”家的玻璃给砸了,但等到真的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砸不砸她家玻璃已经不重要了。
陈俊迫不及待地“筹划”着这场“阴谋”,他很上心,把自己堪称缜密的计划和盘托出:“到时候,我们一人先去工地上捡一块砖头,用报纸包起来,不但能把她家玻璃砸碎,还砸不到她人,省的出事儿。记着啊,捡砖头的时候戴副手套,就算报了警也验不出上面有咱俩的指纹儿。”
说完,他得意地看着我,心里一定是想让我夸赞他是“J市柯南”或者“当代福尔摩斯”,我摇了摇头,说:“算了吧。”
“你说什么?算了?”他吃惊地张大嘴巴。
“对,算了。”
一个月之前,我在家快要积郁成疾,无处发泄的当口,我爸叫我去客厅,和他一起看一场已接近尾声却异常惨烈的斗牛比赛,观众的口哨声和喧嚣声响亮地回荡着。
公牛的背上插着两只蓝白相间的花镖,被长矛穿刺过的伤口不断有血涌出,浸透了牛毛,像一块暗红色的毯子铺在了它的身上。斗牛士身着盛装,手中紧紧握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放在和两眼齐平的位置,他在瞄准公牛的心脏,准备给它致命一击。
“哇……”在一阵观众的惊呼和喝彩声中,比赛结束,斗牛士一剑刺穿了公牛的心脏,那头可怜的庞然大物轰然倒地,掀起一片黄尘,抽搐了几下,气绝身亡。
“这斗牛士真差劲!公牛都伤成那个样子了,他竟然还下得去手!”我气愤地说,为公牛的死感到不平。
“儿子,你这话不对,斗牛比赛最能调动观众情绪的部分就是公牛被杀的那一瞬间,前面的引逗,长毛穿刺还有花镖手都是铺垫,就为了最后斗牛士那一下子。他要是像你一样舍不得下手,那才叫差劲,观众会嘘他的。”我爸对什么体育比赛都了若指掌。
他说的没错,我真的下不去手,长矛手和花镖手可以把公牛折磨得痛不欲生,而压轴出场的我在观众殷切的目光中即将把剑插入公牛心脏的一瞬间,却总是手软,始终下不了手。
我,真是个“差劲的斗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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