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自己是形同虚设的摆件还是人偶都没关系,因为我拥有你,名义上。
第一章
电视上正直播着一年一度的盛典之夜,电影届最高的奖项——金辉奖——最佳男主角的颁布。沈默懒散散的靠在沙发上,喝着已经有些冷的牛奶。他其实已经知道了最后的获奖人,或者说所有人都已经心知肚明,这次又是那个男人包揽了这个奖项,现在也只不过是走个流程而已。这个男人便是连续获得五年最佳影帝的宋轶轩,一个被所有人称为神之子的人。
宋轶轩这个人也说不上哪里好,脾气坏,面色冷,待人待事都不留情面。可就是那样的人却获得了全国观众的喜爱,每年都能登上观众最喜爱的明星榜单前三名。记得他出道的时候是靠着一张杂志图,大胆的构图风格和那完美的身材获得了极高的关注度,如果说他那张赤裸上半身的身躯是神阿波罗在人世间的缔造,那他那张有些有些阴柔的面容就是性欲之神阿弗洛蒂忒流于人间的艳丽。也是因为那张图他顺利的走进了娱乐圈从此一路顺风顺水,出道七年,连拿了五年的影帝,实力也不是被吹出来的,是实打实的拼出来的。
如果是原先的话,沈默会吐槽这般阴柔的长相怕不会是靠家族才走到了如今吧,他向来不喜欢那些‘靠手段上位’的,不喜欢长相阴柔的,不喜欢总是自持高傲的人,不喜欢以肤浅的人。可是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自己第一眼便迷失在他的美貌中,从此无法自拔。宋轶轩虽然有些阴柔却丝毫不女气,如何将阳刚和阴柔融合的如此成功,沈默到了现在也还会沉迷惊叹。神之子的称呼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恭喜!《拯救我的》男主——宋轶轩!”
果然屏幕里已经宣布了结果,镜头也巧妙的扫过将众人的表情,收入在镜头里面最终落定在主角宋轶轩的脸上,矜持和高兴拿捏得巧妙,笑的也温柔——自己许久未见的笑容。哦,忘了,他在大众的面前是儒雅温顺的模样,只有在自己面前才是那个冷漠的人。一身颇具设计感的西装,内搭紧贴腰身的衬衫,没有打领结或者领带反而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解开,配着黑色纱网的chocker,脸上搭着半框眼睛,就像是浸入油画的贵族,禁欲又性感,严谨又随意。
瞧,他总是这样,将两种相悖的东西融合的如此完美。台上的他恭敬的接过前辈递过来的奖杯,淡定自如的说着演讲词。声线藏着一丝丝的笑意。“演技真好。”沈默喝完最后一口牛奶,听着那人的演讲,转身去洗杯子。“《拯救我的》这部剧是我们整个剧组的努力和成果,谢谢一部部的好剧成就了今天的我。感谢我的导演、编剧、工作人员,尤其感谢某人,谢谢我的粉丝,谢谢。”虽然他没有看他最后的演讲,他也知道,他在感谢某人的后面一定会亲吻那个项链,他一直贴身佩戴在身上的项链,一个没有送出去或者说送错人的戒指。
众人都在猜测影帝每次大胆‘示爱’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有人说是爱人,有人说是家人,有人说是良师益友。有人猜测影帝已经隐婚,可是除了每次获奖之后的照例感谢和亲吻,再也没有别的线索。大家也就渐渐接受了,也逐渐习以为常,毕竟没有一丝一毫的线索能证明影帝已有爱人这件事情,如果是其他便没有任何追究的意义。各种猜测也逐渐消失在了时间的洪流中。隐婚确实没错,毕竟他和宋轶轩已经结婚七年了。可是他感谢的人却不是他。
沈默洗好了杯子又顺手拿起一旁显然已经放置很久没有动过的杯子刷了起来,放进了消毒柜。这个杯子是上次他回老宅的时候带过来的,他看到宋轶轩用这个喝水,并随手放在了桌子上并没有拿去清洗。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发什么疯,偷偷摸摸的将这个杯子偷了回来。其实他并不是第一次这样了,上一次是宋轶轩随手扔到沙发上的衬衫,这次又是他喝过水的杯子,他总是这样,仿佛像个变态,企图用这样留下宋轶轩一丝一毫的痕迹。
可如今他却把这个痕迹洗掉了——是了,洗掉了,还留着干嘛?
‘砰!’陶瓷破碎激起的细小碎片溅到了他的小腿,留下了一丝丝细细小小的血痕,有两片刺入了皮肤深处,就在脚踝。他看着鲜红的颜色从自己的皮肤里流了出来,也不觉得疼,甚至有些想笑。光着脚迈过这一地的碎片也免不了被刺伤几下,可他觉得丝毫不痛,这不是什么值得难受的事情。到客厅去找医药箱,坐在沙发上,徒手将刺入皮肤的碎片拔了出来扔到垃圾桶里。鲜血一时像是没有了阻碍,涌了出来,他用酒精像是狠狠的碾过伤口试图用这样的方法让他停止流血。电视机上已经颁奖典礼已经进入了最后的环节,欢愉的气氛和室内孤寂的人有些不搭。沈默听着电视里的欢声笑语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突然放轻了动作,涂上了药缠上纱布,一切都仿佛是做过千百遍般的熟练。
没有了宋轶轩,这个电视就失去了看下去的欲望。关掉电视和灯,整个房间都陷入了黑暗,落地窗外是灯火通明的世界,灯红酒绿花花世界,落地窗内却是无限的黑暗,沉闷寂静。风吹过窗帘沙沙的响,在不大的房间里,晚间的风比那破旧的空调还要凉快许多,还不会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像一个风前残烛的老人。他爱及了这温柔的风,它总可以给他无限的幻想。他的手拂过他的脸颊、鬓发,为我抚平紧张时皱起的眉。我总是溺死在他的温柔,无法自拔,即使那是我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