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狗屁律师”几个问题
那么第一:于出肇事的公路是什么路?
首先不是高速公路,应该是牧区公路不是你律师路。
第二:目前由刹车痕迹判断,司机肯定是违法超速行驶。
第三:公路有警示牌,告诉你这是牧区,是牲口活动的地方。
既然有警示牌,并且警示牌不是私人而是执法部门设置,那么就起法律效力,所有人就应该遵守,有限速,同样也起法律效力,应该遵守,是牧区不是普通公路,牧区是允许牲畜24小时出没的,不允许的情况也也不可能允许牲口上路,既然法律允许那么牲口随时可以上路。
退一步说,牲口上路不是突然窜上来,牲口是从允许它通过的路口穿行的。
请问狗屁律师你为什么说骆驼主人有责任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司机不但负全责而且还得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