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办公场所,和老屈共用一间,来福是老屈的宝贝,头一天被牵到了办公室,来福一点都不安生,到处晃悠,同事在拖地,它就咬着拖布不放,那眼神像是随时准备开战的样子。
从老屈口中得知,来福是一只警犬,它爹因咬伤了藏民家中的四只羊而被带去驯养,来福于是被老屈不远千里从蜀地带到了秦地。我在擦窗,来福围着我四周一顿乱蹭,老屈担心我害怕,叫走了来福,走时不忘叮咛:你越怕它它就越来劲,你不怕它就乖得很。老屈不给来福吃肉骨头,说是怕惯出它恶煞的秉性,我们同事闲聊之时不得不感叹来福凄苦的狗生。
我每天早上要为来福打扫战场,有时它的战果竟也让我哭笑不得,前几日刚刚买来的绿萝被它连根拔除,塑料花盆咬的满目疮痍,笔记本上的电源线被扯成两截,断口处撕咬的零零碎碎。
那一日和老屈一起吃饭,他讲狗和人一样势力的很,所谓狗仗人势,或许有据可循。前几年我刚入记者行业时,他就名声鼎沸,在地产界是响当当的营销高手,现在,我看他每天捣鼓新科技,紧跟时代的步伐,更加深切的体悟到,一个人的成功绝不是随随便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