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隙中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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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逍遥。    

    

    

很多年后,有很多人问过哥舒朔和阿素,她们是怎么认识的。哥舒朔坚称阿素耳朵不好,马蹄声那么近了,她都没半点反应。阿素断言哥舒朔眼神不行,自己穿着红衣蹲在青草丛里,她愣是没看见。

争论的结果,是阿素妥协了。她承认自己那时在辰河边晃了半个下午,好不容易看到一株上品何首乌,满脑子都在想把它拿回太医院能换多少钱,哪知道这荒郊野岭会有别的来客。等听到动静转身时,高高扬起的马蹄几乎擦着她的脸落了下来。

她在尘土中仰起头,发现白马上坐着个棕色皮肤的女子,黑发乱蓬蓬的,斗篷脏兮兮的,只有双眼泛着翡翠般的光芒。

对方安抚地摸了摸坐骑的脖子:“阿素,别怕。”

“没关系,谢谢关心……等等,这位姑娘,我们认识吗?”

“什么?”女子愣了片刻,朗声大笑起来,“那么巧,你也叫阿素?我是哥舒朔,现在我们认识了。”

阿素糊里糊涂地点点头,将挖出的何首乌放进竹篮里,被哥舒朔流血的小腿吸引了注意力:“哥舒姑娘,你脚上的伤……”

“小事,我又不用走路,两天就好了。”

“要只像这样用烂布条裹着,十天都好不了。”

“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我去和谁要金疮药啊。”

“我有。”阿素指了指自己放在草丛中的药箱。

哥舒朔啧啧道:“看来,叫阿素的都有副好心肠。”

白马打了个响鼻。

阿素解开缠在哥舒朔小腿上的破布,从药箱里拿出个小瓶,打开盖子倒在伤口上,顿时收获对方的惨叫:“乖乖,这是醉兰陵吧!那么贵的酒,你说倒就倒啊!”

“只有用烈酒清洗,才能保证伤口不化脓。”

“我宁愿你直接把它给我喝了。”

阿素没有再答话,而是熟练地擦干净伤口,涂上金疮药,又用纱布重新缠上。她刚打好结,哥舒朔突然掉转马头,同时从腰间拔出一把弯刀,朝空中划出个漂亮的弧线,挡住了三根飞来的箭。

“该死!”

在阿素反应过来以前,她已经被捞到了马背上。哥舒朔左手持缰,右手持刀,载着她沿河狂奔,不料每个方向都是敌人。

“兀那贼子,还不束手就擒!”

哥舒朔仍在挡着箭,阿素却认出了逼近的追兵:“哥舒姑娘,这好像是齐礼卫……”

“所以呢?”

逐渐缩小的包围圈中,也有人认出了阿素:“竟敢绑架董太医的侍女!”

“那我让她回去,咱们继续?”

追兵再次举起了弓,哥舒朔再次把刀横在面前。

“停手。”

听到声音后,追兵们放下了武器,朝来人的方向行礼道:“方将军。”

哥舒朔依然握着刀:“这么说,你就是那个方寒年?”

来人面无表情:“是你杀了萧禄?”

“萧禄仗着他有个好老子,在郁州害得别人家破人亡,难道不该杀吗?”

“那你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谁给我钱,我便替谁杀人。”哥舒朔顿了顿,轻笑道,“话说回来,你们不查下新成员的出身吗?这种人都能收?”

“齐礼卫于今早得知萧禄犯下七条死罪,正准备清理门户,结果看到了他的尸体。”

“那你们还拦着我作甚?”

“萧禄于今年的应征考核中成绩居于首位,若是对能杀死他的人放任不管,恐怕会危害百姓,比如太医院外出采药的侍女。”

阿素连忙跳下马:“方将军,我没被哥舒姑娘胁迫,都是误会。”

方寒年仍望着哥舒朔,声音没有丝毫波澜:“此事关系到禁军声誉和都城安危,需彻查后由陛下定夺。在此之前,劳烦姑娘在翊卫府小住数日。”

    

过了十来天,董太医前往翊卫府,为齐礼卫新入伍的士兵进行体检,黄昏时才归来。

接过董太医的药箱后,阿素听对方悠悠道:“阿素呀,齐礼卫准备增设五名随军医官。”

“这样啊。”

“你跟在我身边时间最长,比太医局教出的那些废物机灵多了,和齐礼卫也打过不少交道,连昔日的中郎将都对你赞赏有加。这些方将军是知道的。然而,你毕竟……唉,可惜了。”

阿素笑了笑:“先生当年救了我,更破例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我如今能给先生帮点忙,便已经心满意足了。”

“没什么破例不破例的。老夫向来主张,治病救人,应当男女不忌,那挑徒弟,同样只看本事。对了,就连齐礼卫,也新招了个女子,据说在切磋中战胜了数位高手。她的名字,叫做,叫做……”

“郁州哥舒朔,来拜见素郎中了。”

两人齐齐转头,哥舒朔不知何时已抱着双臂斜靠在门口,背后是血红的残阳。她身上代表齐礼卫的竹青松鹤纹圆领袍是簇新的,但被挂了弯刀的腰带勒出了褶皱,显得有些别扭。

在阿素打量她的时候,哥舒朔吹了个口哨:“这才十天,素郎中便忘了我了?我腿伤未愈,还要和素郎中讨金疮药呢。”

“腿伤未愈,倒没妨碍哥舒姑娘大显身手。”阿素无奈道。

“那不正是怕动了伤口,落下病根嘛。”

董太医看了看哥舒朔,看了看阿素:“认识啊,那阿素你带她去厢房换药吧。”

阿素只得将哥舒朔领到厢房坐定,蹲下身子解开她腿上的绷带,的确有结痂后再次撕裂的新创口。她正专心处理,病人倒说话了:“以前中郎将和你很熟?”

沉默了片刻,阿素用力将药膏按了上去:“哥舒姑娘刚才在门外等了多久?”

“既然入了齐礼卫,总要学习用不同方法收集消息,”哥舒朔笑盈盈地望着阿素,绿眼睛亮闪闪的,“素郎中可愿意配合?”

“中郎将先前来太医院,给我带过点心。”

哥舒朔又吹了个口哨:“他喜欢你?”

“先生给他开的方子以何首乌为君药,是我采的。”

“你喜欢他?”

“我家世代是采药的,萋岭附近何首乌最值钱,我从小看着,就学会了。”阿素利落地重新将伤口包扎好,“好了。”

“谢啦。”哥舒朔站起身,朝旁边踢了踢腿,“素郎中果然厉害。”

“这是每个医者入门所学。”

“那素郎中对出任齐礼卫医官之事,可有自己的想法?”

“这不是我有想法便能决定的事。”

“原来如此。”哥舒朔若有所思,随即又露出了满不在乎的笑,“那再会了!”

三个月后,原工部侍郎高骧被查出曾假借修建皇陵之名,将萋岭十余户百姓构陷入狱。在齐礼卫搜查时妄图借二百家丁抗旨,最终为一碧眼力士生擒。

同时,阿素打听到,齐礼卫中有不少人眼红哥舒朔出了风头,说她不过是旁门左道,若是对上齐礼卫鼎盛时的最强者,因病发死于战场的中郎将宗萤,定是望风而靡。哥舒朔本来对此没有回应,听得多了,便把在她面前提这事的人都揍趴了。

    

搬进翊卫府的时候,阿素没看到哥舒朔。她和同僚收拾完诊室,正想着要不要找谁问问哥舒朔的行踪,人又晃荡到她面前了。

“素郎中,以后多多关照呀。”

阿素已经见怪不怪了:“还没恭喜哥舒校尉高升呢。”

“既然如此,出去喝几杯?”

“我不会喝酒。”

“听说南缁城春天有不少时令小吃,我是外地人,不知道哪家正宗,素郎中知道吗?”

“知道倒是知道,只是不知道合不合哥舒校尉的胃口。”

“没事,捡你爱吃的便是。”

“我爱吃的呀……哦,兴惠坊里有家店还可以,要去尝尝吗?”

“好!”哥舒朔咧嘴一笑,“快宵禁了,我骑马带你去吧。”

“老巷子可进不了马,再说也不远。”

没用多久,阿素便领着哥舒朔进了兴惠坊。在不宽的道路两旁,是琳琅满目的食肆,从新鲜瓜果到腊肉板鸭应有尽有。穿着绿罗裙的姑娘三五成群,在各色糕团前叽叽喳喳地挑选着,酒楼的伙计则忙着向捻着胡子的文人介绍最新的菜式。哥舒朔觉得新奇,这里看看那里瞧瞧,阿素自顾自地往前走,只偶尔评论几句。

“现在枇杷不好吃,至少过了清明才行。加上去年冬天冷得出奇,恐怕要减产了。”

“这家青团最近挺火, 每天都有好多人排队,我觉得名过其实了。”

“这家的咸肉烧河蚌本来还可以,但大师傅回老家成亲了。”

哥舒朔乐了:“素郎中嘴那么刁啊。”

阿素转了个弯:“到了。”

街角是棵大槐树,树下摆着个炉子,上面放着口锅,锅里煮的全是鸡蛋,摊主正背对她们擦着桌子。

“大娘,要四个活珠子。”

“呀,是素姑娘啊,好久不见!”摊主转过身,看到哥舒朔身上的竹青圆领袍,脸上的笑容僵住了,“这位大人是……”

“我新认识的朋友。”阿素简短地回答道,走到桌边坐了下来。

摊主没再多问,在每人面前各放上了两枚鸡蛋,还有只装着椒盐的小碟。哥舒朔拿起鸡蛋看了看:“你们中原人真讲究,给鸡蛋取那么好听的名字。”

“从大的那头敲开。”

“好好好,听素郎中的——唉?怎么有水?”

“汤可以喝,剩下的沾椒盐。”

哥舒朔半信半疑地吸了口汤汁,然后将蛋壳又剥开了些许,顿时声音都变了:“娘耶,这什么玩意!”

阿素把已看得出爪子和翅膀的胚胎在碟子里沾了沾,慢悠悠地说道:“鸡蛋嘛,那自然有鸡。”

“是没出壳就死的吗?这还留着吃啊!也太抠门了吧!”

“大人有所不知,”摊主插话道,“活珠子,讲究的当然是个‘活’字,选的是孵了十三天的蛋。如果时候未到,里面肉不够多。如果放得久了,那得长出毛了。您尝尝嘛,可新鲜了。”

见哥舒朔仍在犹豫,在剥第二个蛋的阿素问道:“不敢吃吗?”

“怎么会!”哥舒朔闭上眼,视死如归地咬了口,“倒不是不能吃……只是为了这口鲜味,便把没出壳的小鸡活活给煮了吗?”

“鸡迟早要杀来吃的。哪怕残忍,那也只是鸡,又不是人。”

“哦?”哥舒朔望向阿素,“素郎中,你邀我来,难道就是想和我说这句话?”

“没有,只是我自己喜欢吃。”阿素指向哥舒朔剩下的那个鸡蛋,“你还吃吗?不吃我吃了。”

    

作为军医,阿素最常看的便是各种外伤,最多加上几例伤寒。因此,听到拿十年以上的野山熬参汤的命令后,阿素有些疑惑,但自然不敢过问。

在熬第四罐参汤的时候,哥舒朔又出现了,面色凝重:“头儿找你。”

“是参汤有问题吗?”

“不是,带上药箱和我走。”

阿素只得拎起药箱,忐忑地跟着哥舒朔出去了。七拐八拐,来到个不显眼的地窖门口。

下了阶梯,腐臭和血腥扑面而来。在火炬摇晃的光芒下,是个被固定在架子上的血人,湿淋淋的身上新伤叠着旧伤。靠墙的桌子放着各种刑具,以及阿素早上熬的那罐参汤。在阴影处,站着方寒年和另外两个随从。

方寒年开口道:“想办法弄醒他。”

明明是春天,阿素却感受到刺骨的寒意。她硬着头皮,从药箱中拿出银针,先扎向那人头部的百会、上星和人中穴,随即压了压他的眼眶,毫无反应。

接着,阿素又刺向他腹部的神阙穴和气海穴,看到在伤口上有盐粒。

按照医书里的记载,下面该刺十指的十井穴放血。然而医书和董太医都没教过,给被拔光指甲的手指放血有没有用。事已至此,阿素只能扎下去了。

不记得扎了多少针,阿素再次压向那人的眼眶,他的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皱。方寒年注意到了,问道:“醒了?”

“应该恢复意识了。”

方寒年示意阿素走开,身边的随从举起鞭子,重重甩了过去,受刑人一声不吭。随从刚要再打,方寒年制止了,开口道:“高骧,你不但在被抄家时反抗,而且在被捕后不愿供出同党,可谓是铁骨铮铮。你能这么做,又是因为已将妻儿转移出南缁藏起来了,可谓是用心良苦。我们花了好些功夫,才将他们都找齐了。”

高骧明显地抖了抖,方寒年继续道:“你应该很疼爱令爱吧?当年莽州的翡翠矿主有求于你,你还和他要了只墨翠镯。只是随着佩戴者长大,手腕变粗,镯子就不好取了。为了没收你的所有赃物,我们只好将手也摘了。”

在方寒年拿出那只戴着手镯的断肢时,高骧瞪大了眼,嘶吼道:“方寒年!你等着!你迟早比我死得更惨!”

他的半数牙齿已经被打断了。

方寒年没有回答,望向阿素:“你可以走了。”

在阳光重新照在脸上的瞬间,阿素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

有人扶住她:“还好吗?”

自然是哥舒朔。

她沉默地转头,接过递来的手帕。哥舒朔叹气道:“我之前查到,在高骧将萋岭百姓构陷入狱时,只有你被董太医救出来了。”

“所以今天才特意让我来吗?所以我今天算失职了吗?所以我……”

不远处传来脚步声,阿素咽下了没说出的那句话。

——所以我看到仇人的女儿手被砍下时,应该大声叫好吗?

哥舒朔又叹了口气:“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先陪你回去。等下次休沐,我们去散散心吧。”

阿素移开目光:“再说吧,我还有事。”

    

到了休沐日的中午,阿素再次来到兴惠坊的槐树下。

摊主招呼道:“素姑娘,今天还带着药箱啊,辛苦了。”

阿素坐到桌边,四顾无人,才回答道:“嗯,早上去了趟掖庭,见到樊小姐了。她挺好的,还和我问起你了。”

“芸神保佑,小姐和素姑娘都是慈悲心肠,将来肯定好人有好报。”

话音刚落,拐角处传来几声轻咳。阿素抬了抬眼:“哥舒校尉,今天又跟了我多久?”

“这次真没跟……本来只是想和你买活珠子回去的,没想到那么巧。”

哥舒朔从小巷中走了出来,在阿素对面站定:“我能坐这里吗?”

“请自便。”

“多谢。”哥舒朔撩衣坐下,她今天穿着常服,但腰间仍佩着刀。

摊主显然认出她了,局促道:“大人要吃什么?”

“来这里自然吃活珠子了,给我两个吧——算了,一个就好。”

活珠子和椒盐上桌后,三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过了半晌,阿素开口道:“先前在太医院的时候,只有我是女子,所以都由我定期去掖庭给宫人看病。如今离了太医院,便趁着休沐去那边看看,这是我来翊卫府前,先生已经和方将军说好了的。”

“我没有怀疑你,你不用解释。”哥舒朔将垂在面前的碎发别在耳后,露出箭簇状的饰物,阿素不由多看了两眼。

哥舒朔注意到她的视线:“在看这个?”

“挺适合你的。”

“我娘是中原人,我爹跟商队来中原人的村子做生意,和她好上了。在我小时候,村子被马匪洗劫了,活下来的人都说我爹是内应,要拿我全家祭天……我娘把我绑在家里唯一的一匹老白马上,才让我逃了出来。”哥舒朔指着耳坠,“老白马中了两箭,竟然还载着我跑了快千里地。到了郁州,我把箭簇留下来了,发誓这辈子要把骑射学得比谁都好。”

阿素斟酌许久,最终说了句:“你确实做到了。”

“大概吧。我运气好,遇到了我师父,学会了怎么用狮尾刀,在郁州的杀手里有了点名头。去年,我遇上了那个被萧禄害了全家的姑娘,把她交给我师父照顾,便来中原替她寻仇了。”哥舒朔咬了口活珠子,有些无奈地笑笑,“刚拜师的时候,师门只有我是女的,我也被别人瞧不起,结果我超过了他们所有人。后来我知道了你的事,觉得你和我有点像,才想和你接近的。到头来,我是杀人的,你是救人的。我见到活珠子会觉得受不了,见到人折磨人却习以为常,看来,我们到底不是一路人。”

“谁知道呢?”阿素用手绢擦了擦嘴,“先前你说过,休沐的时候要和我去散心,现在还作数吗?”

    

萋岭得名于萋萋芳草。在万物复苏的时节,上至达官显宦,下至贩夫走卒,都为这无边春色所吸引,将踏青视为赏心乐事。在绿茵叠翠中,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颇为惹眼,让游人不禁为之侧目。

“娘耶,这草长得那么好,能养多少牛羊啊。”

侧坐在马背上的阿素微笑道:“哥舒校尉的见解依然独到。”

“京城真不愧是风水宝地,不像郁州,已经闹了几年旱灾,连驻守军堡的官兵都跑光了——前面是岔路,走哪边?”

“左财右灾,走左边吧。”

“好,”哥舒朔拉了拉缰绳,“我还以为,你会想回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宅子早没了。”

两人一时无话,唯有马蹄哒哒,风吹簌簌。

突然,哥舒朔弯下腰,在草丛中摘下一朵新开的红花,起身递给阿素:“这花不错,和你的衣服很配。”

“是挺好,清热凉血,祛瘀止痛。”

“素郎中真够敬业的,难怪愿意用休息时间去掖庭出诊。”

“先生刚把我救出来的时候,还没办法把我安排进太医院,于是让我在掖庭待了几年。我在里面认识了些朋友,等我出来了,便找借口久不久回去看看。”

“那个卖活珠子的大娘,也和掖庭里的人有关吧?毕竟专门拿可以孵化的鸡蛋当零嘴,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做法。”

“嗯,她原来的主人犯了事,伺候的小姐进了掖庭。那是个蛮机灵的姑娘,过去马球打得挺好,如今只能被关在宫墙里洗衣服了。”

“素郎中真是医者仁心,只是记挂着那么多,不会活得太辛苦了吗?”

阿素摘下一片花瓣,随手抛向远处:“这世间谁活得不辛苦?又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哥舒校尉这样,策马扬鞭浪迹天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哥舒朔笑了:“我现在算是朝廷爪牙,拘束挺多的。”

“那为什么会留在齐礼卫呢?如果你当真不愿意的话,方将军再爱才,也拦不住你吧。”

“这个啊……我以前在郁州,听过不少齐礼卫的故事,尤其是给你送过点心的那位中郎将,都写进话本了,说什么天妒英才啦,万军丛中过滴血不沾身啦,吹得神乎其神的。后来我追杀萧禄来了中原,正好见识见识,齐礼卫到底有没有真本事——啊对了,话本还说,方将军已是难得的美男子,但较之中郎将还是黯然失色。他真有那么好看?”

“中郎将有山鬼血统,所以形貌昳丽,行动敏捷,同时患有偕生之疾。你会为不能和他交手而遗憾吗?”

“倒也没有,我是个杀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又不是大侠武痴,非要去争个天下第一。现在头儿开的价钱还不错,我就乖乖干活咯。话虽如此,看着那群家伙看不爽我又打不过我的样子,也蛮有意思的。”

“能率性而为,已经是许多人,尤其绝大多数女子可望不可及了。有多少女子,一生一世都好似被关在无形的小院里。不管院子多华丽,总是没法骑马打马球的,她们最多从门缝中瞥见骏马飞驰而过的瞬间,做个快意恩仇的梦。等梦醒了,继续生儿育女,相夫教子。”

“素郎中是这样想的啊,”哥舒朔悠悠道,“看来这次散心,是越散越糟心。”

“还好啦,吹吹风聊聊天挺舒服的,反正我不会骑马,难为你照顾我了。”

“那我教你骑马吧!”

“啊?”

“你又不笨,拿休沐的时间和我学,用不了多久便出师了。”哥舒朔夹了夹马肚,坐骑立刻加快了步伐,吓得阿素搂紧了她的腰。

“可我休沐的时间也不多……”

“没事,我相信你!明年春天,我们再来这骑个痛快!”

到了第二年春天,阿素果然学会了骑马,只是没时间再和哥舒朔策马同游了。

    

在后世的史书中,昌明三百二十一年是这个摇摇欲坠的王朝急转向灭亡的节点。

在春天,由灾荒产生的大量流民涌入京城,引来了种种治安问题,齐礼卫只能加大巡查力度,哥舒朔和阿素都忙得不可开交。

四月十二,阿素好不容易去了趟萧条不少的兴惠坊,没见到卖活珠子的大娘,才得知由于粮食歉收,农户没有粟米喂鸡,全靠散养听天由命,更遑论拿能孵化的蛋满足不必要的口舌之欲了。

在夏天,齐礼卫的伙食越来越差,时不时还要处理饿死在街巷中的尸体。

六月初三,当朝天子严嘉下了罪己诏,忏悔严氏奢靡过度愧对百姓,誓要清除沉疴积弊。结果旱灾继续,流言四起,说严嘉身为昌明天子,竟放任齐礼卫以酷刑残害两朝元老,是为不仁;身为严氏子孙,竟将天灾人祸归咎于列祖列宗,是为不孝。

在秋天,蝗灾席卷梓州,天下粮仓含阳郡颗粒无收,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惨剧。

九月二十,严嘉突破先例,亲自前去慰问,反而差点被灾民行刺。虽然刺客当场被方寒年斩杀,但人心相背,可见一斑。

在冬天,北方的冥州出现了前所未见的鼠疫,朝廷派十名太医前往疫区,其中有董太医。

阿素得了消息,匆忙前往太医院,刚下马,便看到董太医拄着拐杖迎了上来。

“是阿素呀,当了随军医官果然不一样,都会骑马了。”

“先生,”阿素连忙行礼,“您风湿厉害,到了冥州肯定更难熬。我现在认识些说得上话的人,要不想想办法,把您给……”

“是老夫自己要去的。你知道,我向来想在医书里留下自己的名字,那诊治医书上没有过的瘟疫,再适合不过了。”

“可太医院离不开先生啊。”

“陛下忙于朝政,未立妃嫔,后宫里不过是先皇留下的几位太妃,太医院已经清闲太久了。”

“可是……”

“阿素呀,”董太医拍了拍她的脑袋,让她恍惚中想起了童年,“救死扶伤,是医者的职责,而我这么多年,净躲在皇城里被好吃好喝供着,难道都半只脚踏进棺材了,还不能尽尽本分吗?”

腊月十七,董太医殉职,留下以刺血法治疗鼠疫的笔记。

   

“鼠疫么?本宫养的猫很懂事,不会放老鼠进来的。药材宝贵,留给百姓吧。”

面对双手捧着药盒的阿素,何太妃抚摸着怀中的狮子猫,懒洋洋地说道。

“禀太妃,这解毒活血汤用的均是连翘、葛根、柴胡、赤芍等易得之物,没有什么名贵药材。”

“既然是易得之物,那更不劳太医院费心了。”

“此番瘟疫凶险异常,陛下仁厚,特命太医院将防疫的药方和药材交予各位太妃。”

狮子猫跳到了地上,何太妃终于抬起头,朝宫女吩咐道:“拿去放着吧。”

阿素将药盒交给宫女,何太妃又问道:“听说,赈灾的钱款被贪污,加之冥州乱党借机闹事,陛下又准备向官员追责,还打算从京营拨出一半人平叛?”

“微臣不知。”

“陛下以皇太孙身份即位,想在满朝元老面前立威,真是不容易啊。”何太妃感慨道。

她是先皇六十大寿时入宫的,论起岁数,只比陛下大四个月。

由于鼠疫泛滥,京城少有行人。阿素快回到翊卫府,才远远瞥见几个青年站在小巷口,神色焦虑地低声议论着。突然,有个青年口吐鲜血,软倒在地,旁人立即掩住嘴,飞也似地跑开了。

单凭那西瓜色的血液,阿素已经能判断了。她匆匆上前,撩开青年的裤腿,发现膝弯后肿起的筋仍是红色的,赶紧扎针放血。

青年缓缓睁开眼:“你是……”

“别怕,刺血法是很灵验的。”阿素柔声安慰着,边拿出一个布包,“回去把这包药分七次煮了,每天喝一次,就没事了。”

没等青年回话,阿素背后响起了哥舒朔的声音:“素郎中?”

认出哥舒朔那身竹青圆领袍,垂死的青年目露凶光,朝阿素唾道:“呸!假仁假义的狗官!”

接着,他碰都没碰药材,摇摇晃晃地起身,钻进了幽深的小巷中。

哥舒朔想追,阿素擦了擦脸,叹道:“算了。”

“他这副打扮,应该是京营的逃兵。”

“所以呢?你是来抓他的?命都快没了,难道还能去冥州平叛吗?”

“我没这么说,”哥舒朔朝蹲着的阿素伸出手,“走吧。”

阿素注意到对方腕上乱七八糟的绷带:“怎么回事?”

“去处理户部尚书的时候弄的。你也知道,齐礼卫能行动的人不多了。”

——再折腾下去,昌明王朝能撑多久?

这是阿素脑中瞬间冒出的念头,但她立刻意识到,不止她这么想,哥舒朔、方寒年、京营的士卒、冥州的百姓,甚至是天子严嘉,大概都有这样的疑问。

终于她只说:“我给你重新包扎吧。”

“不用浪费时间。刚才圣旨又来了,头儿让我陪你去病坊。”哥舒朔望向死寂的长街,“虽然病坊装不了多少人,但聊胜于无吧。”

    

听到派去冥州的京营将士尽数倒戈时,阿素没有特别惊讶,照旧捣着瓷钵中的乳香。

无法控制的瘟疫,不断飞涨的粮价,让南缁城中的人死的死,逃的逃。齐礼卫开始还会捉拿京城守军中的逃兵,后来派去捉逃兵的人和逃兵都消失了。阿素有时会奇怪,自己为什么没走,转念一想,天地之间,她没什么地方可去。翊卫府至少有她的诊室,能让她照看的伤员多活些时日。

至于哥舒朔为什么没离开,她没去问,也没空问。

在一个雾气蒙蒙的清晨,方寒年率人将几辆马车从皇宫护送到翊卫府,然后召集所有成员,言简意赅地宣布道:“陛下给你们两条路。骑得了马,拿得了刀,同时愿为国捐躯的,和我随陛下南狩。或者死守南缁,但要在叛军到来前,将后宫女眷护送出城。”

没人敢说话或行动,方寒年补充道:“有半个时辰考虑,想说什么直说。”

“将军,”哥舒朔朗声道,“要把宫女和太妃送到哪里?”

“出城。”

“出了城,她们就能活下去吗?”

方寒年双眉紧锁:“你什么意思?”

“我在郁州有人脉,若是由我和医官阿素护送,我能让她们在西域活下去。”

“放肆!后宫女眷的名节,关系到国家荣辱,怎么能让她们沦落到荒蛮之地!”

“那便是让她们送死,何必非要出城。”

“你……”

“哥舒卿所言甚是,”马车中传出温润而疲惫的中年男声,“寒年,听她的吧。”

阿素还没反应过来,周围的人已纷纷跪下。她刚要拜倒,严嘉又说道:“大敌当前,不必多礼。”

哥舒朔抱拳颔首:“谢陛下成全。”

“按照叛军的说法,他们是要为了百姓,讨伐‘不仁不孝之独夫'……万望他们能信守承诺,放过后宫女眷,放过南缁百姓,只归罪于朕吧。”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昌明末代君主的声音轻得近乎呓语,又偏偏清晰地传入在场所有人耳内,终于弥散在早春冷冽的空气中。

    

西行之旅出乎意料的顺利。哪怕遇到剪径者,人数也不多,哥舒朔轻而易举地将他们击退了。

进了郁州边境的荒漠,哥舒朔将车队领入依山而建的废弃军堡。阿素照顾着女眷们进入堡垒休息,然后牵马去饮水。

不出所料,她在泉边见到了甩着尾巴的白马,还有倚着巨石擦刀的哥舒朔。

哥舒朔招呼道:“都没事吧?”

“有些人中暑了,不过并无大碍。”

“没事就好。”哥舒朔举起刀,指向不远处的峡谷,“以前,这里是片大泽。后来水枯了,留下这片天然的迷宫。里面有成百上千条岔路,寻常旅人根本不敢进去。”

“所以,你不是寻常旅人?”

“那是自然,过了峡谷,就是我的地盘了。”哥舒朔粲然一笑,随即收刀入鞘,从马褡子中拿出只竹筒递给阿素,“离开郁州时,师父给了我两枚特制的传讯焰火,只要点燃,他们便能前来接应。”

阿素将那只竹筒在手中转了几圈,刚想还给哥舒朔,对方却说:“你拿着吧,以防不测。”

“能有什么不测?”

“这谁晓得?西域不比中原,戈壁上的马贼都成了精。曾经有十二名马贼,打败了三百名官军。若只有你我二人,我当然不怕,但现在拖家带口的,多少束手束脚。所以我选了这里休息,堡垒易守难攻,没有后顾之忧,我才能在外面杀个痛快。”

“你不能说点吉利话吗?”

话音刚落,白马突然绕到了巨石后,仰天长嘶。两人跟着走了过去,赫然看到一处灰堆。

哥舒朔俯身,用手指碰了碰灰烬,神色大变:“该死!是今早烧剩的!”

“或许只是路过的旅人……”

“不可能!绝对是马贼!他们同样看上了这里,肯定会回来的!”哥舒朔边说,边跨上阿素原本的坐骑。

阿素愣住了:“哥舒校尉,这是……”

“你骑着它走!它认得峡谷里的路!”

说完,哥舒朔已经跑远了。白马催促似的用前蹄刨了刨地,阿素不敢再耽搁,硬着头皮翻身上马。

进入峡谷时,她已经能听到嗖嗖的箭声。

没过多久,天黑了。夜风呼啸,仿佛无数孤魂野鬼在哭嚎,对于疾驰的骑手而言,更是如刀割般冰冷锐利。而阿素只想跑得快些,再快些。

在破晓的曙光中,她终于跑出了荒山怪石筑成的牢笼,用颤抖的手点燃了焰火。

约莫半刻钟后,四下传来马蹄声,有十来人围了上来。为首的是个女子,用弯刀指着阿素,问道:“你怎么骑着朔姐的马,她在哪?”

“她在峡谷外的军堡,快去救她。”

说完,阿素失去了意识。

    

十一

饶是看惯了萋岭的绿茵绵亘,阿素依然为草原的景色所惊叹。听闻日落极其辉煌,便寻了个空闲的下午骑马出去了。

“素郎中,好兴致啊。”

阿素拉了拉缰绳,转头望向白马上的碧眸女子:“哥舒校尉,伤没好别乱动,不然又要落下病根了。”

“不是有素郎中给我换药嘛。还有,我已经不当校尉了。”

“那要喊你什么?”

哥舒朔眨了眨眼:“可以跟着少当家,喊我‘朔姐’啊。”

阿素移开目光:“你当年来中原,是为了给少当家报仇吧?”

“对啊,那时她只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现在都独当一面咯,真是后生可畏。最近樊小姐跟着她学狮尾刀,挺有模有样的,不愧是马球好手。可惜在草原,是没法弄活珠子了。”

“比起活珠子和马球,樊小姐自然宁愿选狮尾刀。”阿素抬起头,望向空中的流云,“套话说,光阴易逝,犹如白驹过隙,世事难料,犹如苍狗浮云。之前我不信,遇到你后信了。”

“管它易逝还是难料,咱们不还活得好好的嘛。”

“我算是运气好,侥幸活到了今天。可乱世仍是乱世,多的是运气不好的人。”

“能靠自己活下来,这不就够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阿素笑了:“这倒是你的风格,策马扬鞭浪迹天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过,你嘴上说着只求自保,却能为非亲非故的人拼命。”

“你不说我自由自在嘛,那我的命自然由我自己掌控。而且,你和樊小姐,现在不也能策马扬鞭了?”

没等阿素回答,哥舒朔忽然指向远方:“快看!”

太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西沉,将世间万物都染成璀璨夺目的金黄色。大地无限广阔,天空无限辽远,让骏马可以朝任何方向奔跑,鹰隼可以朝任何方向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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