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我的班主任老师留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最有意义的一天》。全班同学基本上都是写,帮助老奶奶送大米,或是捡到钱交给警察叔叔。
全班四十多学生,同一天捡钱。集体去派出所交钱,何等壮观。也是在同一天四十多个老奶奶一起买大米,四十多个同学一起送回家,何等壮观。
父亲在我写作业的时候,给了我一个意见。那就是写东西那,要发自心的,去认真写。我的作业就变成了一次煮面条的经历,也许不够高大上吧,老师在全班念我的作文时,拿作文开头的一段话作取笑的例子给全班读了。我开头是这样写的:小厨师啊小厨师,我是一个小厨师,爸妈忙没时间,我来煮面我当家。全班哄笑声……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的作文以后就变成了,和大家一起送大米,一起捡钱的滚滚大潮中的一份子。
记得那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我们班唯一的大学生,和我们讲了他上学的一个故事后,我有了写东西的愿望。
他在上小升初的那一年夏天,得了一种叫(肌肉萎缩)的病,他父母背着他跑遍了当地的各大医院。命是抱住了,但是他从那以后走路就变成了垫脚撇腿试的步伐。无奈下,他选择了退学在家。就在他家的西院住着个女孩小他一岁,每天上学放学都能够看见她,也就是在那一年。女孩搬家了,等到第二年的春天,他接到了女孩儿给他的一封信。女孩在信里说:她今年夏天就上初中了,希望能和哥哥一起上学,能经常通信,一起进入大学……
他看了信以后,没有告诉任何人信的事,同时和爸爸说了要上学的想法。就这样他从新进入了学校,在后几年的岁月里,他和她一个星期一封信,一直到大学。后来他毕业后在女孩儿居住的城市找了一个工作,因为身体原因,他和女孩最后没有在一起生活。但是要不是当年女孩的那封信,和后来的每个星期的一封信,那么他不会成为今天的样子。
我们的故事需要讲给别人听,我们的生活需要孩子们知道,我们老了需要有回忆的时候,把它拿出来,自己经常看看。
在夕阳下,她依偎在我的身旁。我给她念诵往昔岁月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