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家翻出旧时篮球杂志,又看到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了的科比,蓦然出神。他早已离开了赛场,所有情仇都已在那一刻戛然而止,昔日炫耀伤痕的少年,不可一世如他,也将穿上黑色西装,出席自己紫金战袍的葬礼。目送二十四号在斯台普斯缓缓升起,一切尘埃落定,然后和别的球衣一起吃灰。
这并不出人意料,与伤病斗争了两年,挣扎着爬起来,蓦然发现球场上早就变了天,当年对手早已星散,对面全换成了二十多岁叫不上名字的小伙子,而自己早已不是那个对得分予取予求的主宰者。三十七岁,不知道投的第几个三分球,熟悉的姿势,而这次却是一个三不沾。他愣住了,恍惚间,场上时间静止了,四周看台骤然变黑,球场被打上高光,他看到这些年里无数个自己用无数种方式把球送进篮筐。四周光影流转,曾经的挚友宿敌一个接一个的涌现,微笑着和他击掌,然后猛地消失。或许是时候离开了,他想。
我不是科比的球迷,甚至说我不是一个球迷,我就像足球几乎只看利物浦在的英超一样,篮球也只看加内特呆过的球队。从明尼苏达到波士顿再到布鲁克林,兜兜转转又回到那个冰天雪地的起点。但是科比就像是一条绕不过去的河一样,无论如何都会遇到。遇到他和加内特在全明星互送空接,摇头晃脑的互相击掌。遇到他和奥胖横亘在西决路上,让狼王饮恨。遇到他砍下八十一分,让所有球星失色。遇到他和加索尔联手与加内特皮尔斯斗得难解难分,后来再遇到他他已经孑然一身,就像铁达尼上的老船长一样守着行将就木的船,守着最后的尊严。每个小说里都有这么一个沉默而荣耀的老家伙,让所有冒险者蜂拥而至聆听教诲等待奇遇,而科比也从意气风发的冒险者变成了这么一个坚毅的老不死。
忘了从何时开始叫科比为老大,最开始这么叫是因为揶揄他吧。当时确实让人恨得牙根痒痒。每场球云淡风轻的砍下个三四十分,十佳球的常客,他的拥趸四处挑衅别的球迷,全世界都是他的身影,无论是户外广告还是商场走廊,黄色的球衣和紫色的球鞋永远都在最显眼的位置。更可恨的是,他竟然是那么的好胜,又那么的难以战胜,更无法摧毁。
现在早已习惯叫科比老大,却不再有任何一丝讽刺意味,因为他就是老大啊。在我们的青春里是肉山大魔王一样的存在,诅咒仇恨了这么多年,现在看来是那么的亲切。初中或者高中,上课的时候偷偷的摸出手机,看看文字直播里科比又拿了几分,在课间和同学说,妈的老大又逆天了。中午疯跑回家,匆匆忙忙赶上体育新闻,看看进球集锦,早已习惯讨厌的老大的出现。放学了,球场上十个有八个人穿着科比的球鞋,我看看自己脚下的加四,学着加内特放低重心摸摸地板,准备给千佛山科比们一个大帽。
所以令人感伤的不光是科比的退役吧,更多的是自己心里的那个小男孩的离开。只不过是他提醒了我们,是时候长大了。再也想不起来买灌篮杂志,当年书包里装的比课本还多。再也没有时间精力从下午打球打到深夜,把球衣上的汗拧了又拧。再也没有兴致拿出ps2来和朋友玩nba live决战到天亮,为屏幕里每一个篮板和盖帽配音。再也不会期盼着每一个周末能开心的看一场球赛,为喜欢的球员记录数据。再也不会和老友们喝酒吹水一整夜,为了球员们争得面红耳赤,几欲掀桌。就像歌里唱的,笑话情节此刻变窝心故事,现时大了那种心跳难重演,极灿烂时光,一去难再遇上一次。
再见了科比,终于用上了演习过很久的告别。再见了那个上课偷看灌篮的纯真少年,别太伤感,你知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再见了青春,愿我们能彼此原谅。